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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轿车)里面确实坐着一位大人物;大人物正从这里路过,她隐身遮面,与平民之隔伸手可及,这些百姓或许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与英王陛下,即国家永不磨灭的象征近在咫尺;这个国家将来会被辛勤的考古工作者在时间废墟的挖掘中发现,当伦敦变成一条长满野草的小径的时候,当所有那些在这个星期三的上午匆匆行进于人行道上的人都变成白骨,白骨里剩下的几枚结婚戒指埋没于自身尸体化作的泥土和无数个镶过牙齿的金质外壳之中的时候,轿车里的那张脸将大白于天下。”(转引自《追根溯源》第九章)
这段文字彻底改变了马尔克斯的时间感,使他“在一瞬间预见到马贡多镇崩溃的整个过程及其最终的结局”。更为主要的是,马尔克斯理清了历史、传说、家族生活三重时间的关系,这对《百年孤独》、《家长的没落》的写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追根溯源》所记述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与其说是一名作者或游历者,还不如说是一个贪婪的读者。无论他走到哪里,阅读从未停止。从《一千零一夜》、《安提戈涅》到《白鲸》、《变形记》,一切文学经典都成了他学习,借鉴,甚至模仿的对象。如果说,游历使他获得一个重新审视拉丁美洲的地理上的视角,那么与异域文化(尤其是西方文化)的相遇则帮助他进一步确定了自身的特性。殖民地文化也好,欧洲强势语言也罢,马尔克斯的准则首先是了解和学习,然后才谈得上击败、摧毁和重建。在文学上,他有着数不清的先驱者和导师,却没有顶礼膜拜的偶像,巴尔加斯·略萨把马尔克斯称为“拉丁美洲的弑神者”,所指的不仅仅是他介入现实的政治热情,也许还有蔑视一切权威与定规的勇气。
T.S.艾略特曾说,我们所有的探寻的终结,将来到我们的出发之地。卡彭铁尔在临终前亦留下了“回到种子”的神秘遗言,马尔克斯的文学经历似乎也向我们勾勒出了“向外探寻”和“向种子回归”的过程。然而,僵死的、一成不变的、纯粹的传统只是一个神话,因为现实本身就是传统的变异和延伸,我们既不能复制一个传统,实际也不可能回到它的母腹。回到种子,首先意味着创造,只有在不断的创造中,传统的精髓才能够在发展中得以存留,并被重新赋予生命。这也许就是《追根溯源》给我们的最大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