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礼:礼只是人的行为规范
礼不是一件可怕的东西,不会“吃人”。礼只是人的行为的规范。人人如果都自由行动,社会上的秩序必定要大乱,法律是维持秩序的一套方法,但是关于法律的力量不及的地方,为了使人能更像是一个人,使人的生活更像是人的生活,礼便应运而生。礼是一套法则,可能有官方制定的成分在内,亦可能有世代沿袭的成分在内,在基本精神上还是约定俗成的性质,行之既久,便成为大家公认共守的一套规则。一套礼法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是随时在变,不过可能变得很慢,可能赶不上时代环境之变迁得那样快,因此至少在形式上可能有一部分变成不合时宜的东西。礼,除非是太不合理,总是比没有礼好。这道理有一点像“坏政府胜于无政府”。有些人以为礼是陈腐的有害的东西,这看法是不对的。
我们中国是礼义之邦,一向是重礼法的。见于书本的古代的祭礼丧礼婚礼士相见礼等等,那是一套,事实上社会上流行的又是一套,现行的一套即是古礼之逐渐的个别的修正,虽然各地情形不同,大体上尚有规模存在,等到中西文化接触之后便比较有紊乱的现象了。紊乱尽管紊乱,礼还是有的,制礼定乐之事也许不是当前急务,事实上吾人之生活中未曾一日无礼的活动。问题是我们是否认真地严肃地遵循着礼。孔门哲学以“克己复礼”为做人的大道理。意即为吾人行事应处处约束自己使合于礼的规范。怎样才是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那是值得我们随时思考警惕的。
读书人应该知道礼,但是有些人偏不讲礼,即所谓名士。六朝时这种名士最多,《世说新语》载阮籍的一句话最有趣:“礼岂为我辈设也?”好像礼是专为俗人而设。又载这样的一段:
阮步兵丧母,裴令公往吊之。阮方醉,散发坐床,箕踞不哭。裴至,下席于地,哭谚毕,便去。或问裴曰:“凡吊,主人哭,客乃为礼,阮既不哭,何为哭?”裴曰:“阮方外之人,故不崇礼制,我辈俗中人,故以仪轨自居。”
时人叹为两得其中。
没有阮籍之才的人,还是以仪轨自居为宜。像阮步兵之流,我们可以欣赏,不可以模仿。
中西礼节不同。大部分在基本原则上并无二致,小部分因各有传统亦不必强同。以中国人而用西方的礼,有时候觉得颇不合适,如必欲行西方之礼则应知其全部底蕴,不可徒效其皮毛,而乱加使用。例如,握手乃西方之礼,但后生小子在长辈面前不可首先遽然伸手,因为长幼尊卑之序终不可废,中西一理。再例如,祭祖先是我们家庭传统所不可或缺的礼,其间绝无迷信或偶像崇拜之可言,只是表示“慎终追远”的意思,亦合于我国所谓之孝道,虽然是西礼之所无,然义不可废。我个人觉得,凡是我国之传统,无论其具有何种意义,苟非荒谬残酷,均应不轻予废置。再例如,电话礼貌,在西方甚为重视,访客之礼,探病之礼,均有不成文之法则,吾人亦均应妥为仿行,不可忽视。
礼是形式,但形式背后有重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