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论摄影给周润发的一封信
润发老弟:
报纸周刊上报道你对硬照摄影很感兴趣,但从不见到你的作品。今天,到“Hair Culture Cafe”吃中饭,老板Billy介绍说墙上有一幅你拍的照片,是个瑞士钟,只剪取了一部分。构图优美,光暗调和。看得出你有一对尖锐的眼睛,很有天分做一个好的摄影工作者,勉之勉之。
我也喜欢硬照摄影,但看的比拍的多,自然眼高手低。我的书法老师冯康侯先生说过:“眼高至少好过眼不高。”我只能用一个业余爱好者的身份和你分享我学习摄影的经验。你我都忙,见面时间少,还是写一封信给你吧!
从十五岁开始,借了父亲的ROLLIFLEX双镜头反光机到处乱拍,自己冲洗菲林,然后在黑房中放大。
记得那台放大机拉得多高也不够我要的尺寸,最后要把镜头打横放映。照片纸贴在墙上,感光过后用布浸湿显像液涂之。看见那一幅幅的形象出现在眼前,感到无限的欢乐。
所以说,拍照只是一个前奏,冲印才是真正的做爱。
当今的摄影爱好者都不显像和放大了。黑白还容易自己动手。搞到彩色,则非托专业黑房人员处理不可。我要说的是即使不亲力亲为,也要站在旁边看一幅心爱的照片的诞生,才算完美。
任何一种艺术都要先利其器。我认为,拥有各种摄影机和镜头不如先选一个机身、一个镜头。摸熟之后,成为身体的一部分,好过拈花惹草。
我的首选是Leica M3,加上一个90mm TESSAR镜头。我认为这两种东西的配搭是天衣无缝的。徕卡的对焦不易,但久了就能控制。而那个镜头,我曾经用来拍老虎,每一根胡须都清清楚楚。
一般人拍完后交给冲印公司,只洗些明信片大小的照片。那么买名贵相机干什么?任何傻瓜机都足够应付矣!
我用90mm镜头,因为我喜欢拍人像。你有了工具之后,就要选择在摄影上走的是哪一条路了。
虽然一幅经典之作会影响到我们的兴趣,但我始终觉得是个性使然。个性由遗传基因决定,天生也。
静物总是入门,风景也是最初接触的对象。常笑自己当年看到海边的一条破船就拼命拍它,英语中对这种现象叫为Boat In The Mud。
除了那幅钟,我没看到别的,不知道你的爱好是在哪里。静物和风景局限于光与影,要追求风格,这两种对象是难于满足的。
要走哪一条路很容易决定,看大师们的作品好了。
Robert Capa的那幅中枪死亡之前的兵士照片,令你震撼的话,就当战地记者摄影师好了。任何地方有天灾人祸,都是你的机会。
抱婴儿,两个小儿女依偎的母亲,那种无奈表情虽然没一滴泪,但充分表现人间疾苦,是Dorothea Lange的作品。看后令人想当义工。
但是人性也有另一个角度的描写。像Cartier-Bresson的那幅儿童,为父亲买了两枝大红酒捧回家的照片,对人类是充满希望的。
大家都会记得Harold Edgerton的那一滴牛奶变成一个皇冠,和Man Ray发明的叠影浮雕摄影。这又是另一派了,他们走的是技巧而不是内容。不过任何新技巧一被用上已变旧了,也是学我者死的路。
人体摄影总是有幻象的空间,Frantisek Drtikol、Franco Fontana、Toto Frima、Helmut Newton都是佼佼者。他们对裸体的魔,变成了艺术。
观察你的个性,人体摄影似乎对你无缘。你也已经超越了抛头颅洒热血的阶段。人像,还是你最好的选择。
你有拍人像的条件:自己是名人,要请什么人拍,大家不会抗拒你。人的表情千变万化,实在有趣。
当然我讲的不是什么加了数层纱,拍得朦胧的美化次货,而是把对象的灵魂都能摄出来的作品。
人像摄影也有危机。那就是大家都记得你拍的人,忘记是谁拍的。像Che Guevara的照片就是例子。
但也有不管对象是哪一个名人,一看就知道是什么人拍的。像Yousuf Karsh的丘吉尔、Phillippe Halsmah的达里和 Margaret Bourke-White的甘地。
拍人像也不一定要在影楼进行,Karsh就最喜欢在人家的工作环境之下拍。因为那样,对象才更能放松。而放松是拍人像的秘诀。老明星Gloria Swanson有两张照片,一张是老太婆,一张看起来不过四十左右。前者是她刚遇到摄影师,后者他们做了朋友。你老兄人缘好、朋友多,合作对象无数,再也没有比你更好的人选。
一个人把头钻进一种工作,看东西就不立体了。我看过许多电影人说来说去还是电影,久了就刻板无趣。你选择了摄影,我为你高兴。
最后,是成“家”的问题。学一样东西,众人都想成“家”:画家、书法家、篆刻家和摄影家。这都是精神负担,到头来成不了“家”的居多。我们爱上一种东西,只管爱好了,成不成得了“家”又如何?百年之后的事,与吾等何关?管它什么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