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庸的恶,责任与良知
1960年5月1日,在逃的前纳粹分子,在犹太人大屠杀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阿道夫·艾希曼在阿根廷被以色列特工绑架,随后带回以色列。次年4月11日至12月15日在耶路撒冷受审,被判处绞刑。阿伦特以《纽约客》记者的身份目睹了审判的全过程,根据有关材料,写成《耶路撒冷的艾希曼:一篇关于平庸的恶魔的报告》在杂志连续发表,引起轩然大波。
阿伦特的文章被普遍误解并遭攻击,主要集中在两个地方:其一是提出“平庸的恶”的概念,代替比前在《极权主义的起源》中提出的“极端的恶”的概念,将恶魔艾希曼平庸化;其二是指出犹太人委员会,众多犹太人领导人对大屠杀同样负有责任,这无异于拿自己的民族开刀,用阿伦特的话说,她揭开了“整个黑暗的故事中最阴暗的一章”。
在阿伦特的眼中,艾希曼并非恶魔,而是即使在今天看来也是“正常的人”。在第三帝国中,他是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一个好党员,当然没有理由将自己看成是有罪的。他承认,他并非灭绝的组织者,他负责协调并管理将犹太人押往死亡营,只是执行“自上而下的命令”,忠诚履行职责而已。阿伦特写道:“从我们的法律制度和我们的道德准则来看,这种正常比把所有残酷行为放在一起还要使我们毛骨悚然。”她认为艾希曼是“官僚制的杀人者”,因此同意法庭的判决;但是同时指出,艾希曼不是那种献身于邪恶的罪犯,而是一个缺乏思考,不具有判别正邪能力的人。在这里,她把罪犯与“平庸”联系起来,说:“艾希曼既不阴险奸诈,也不凶横,而且也不像理查德三世那样决心‘摆出一种恶人的相道来'。恐怕除了对自己的晋升非常热心外,没有其他任何的动机。这种热心的程度本身也绝不是犯罪。......如果用通俗的话来表达的话,他完全不明白自己所做的事是什么样的事情。还因为他缺少这种想象力。......他并不愚蠢,却完全没有思想一一这绝不等同于愚蠢,却是他成为那个时代最大犯罪者之一的因素。这就是平庸,......这种脱离现实与无思想,即可发挥潜伏在人类中所有的恶的本能,表现出其巨大的能量的事实,正是我们在耶路撒冷学到的教训。”
阿伦特强调“平庸的恶可以毁掉整个世界”,实质上是强调思考在政治行动中的意义。这正是她对于极权主义运动的基础一一群众问题的深入思考的结果。在极权主义运动中,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跟着像希特勒这样一个独裁者跑了?为什么一个像纳粹主义这样的专制政体能够靠像艾希曼这样粗鄙、肤浅的人来支撑?在阿伦特看来,根本原因就在于整个社会缺乏批判性思考。
还有一个集体不抵抗问题。阿伦特发现犹太人委员会提供“遣送名单”,从中协助了纳粹的灭绝行为的主题,在审判中被故意回避了。她指出,犹太人领导人几乎都无例外地用某种方法,某种理由和纳粹合作。没有他们的积极配合,有计划的犹太人大屠杀不可能达到后来发生的那种规模。在报告中,阿伦特还列举了欧洲同家在德同下达驱逐犹太人命令后的不同反应,并做了分析。其中,丹麦、保加利亚、意大利并没有出现反犹主义;丹麦还公开表示反对意见,帮助隐藏和拯救犹太人,曾经将5919个犹太人运往瑞典。相反,罗马尼亚公民普遍反犹太人,甚至以自发大屠杀的方式屠戮犹太人,以致党卫军为了贯彻“以一种更为文明的方式”进行屠杀而不得不进行干预。阿伦特认为,罗马尼亚不仅是一个谋杀者的国度,而且是一个堕落的国度。她指出犹太人委员会没有在“帮助犹太人迁移与帮助纳粹驱逐他们”之间做出抉择,同样是一种“恶行”。没有个人的反抗,也没有集体的反抗一一对于纳粹在欧洲社会,不仅在德国,对几乎所有的欧洲各国,不仅在迫害者之间,而且在受害者之间引起的整体性的道德崩溃,她认为,耶路撒冷审判所提供的内容,是带冲击性的。
谁之罪?对于一个民族的空前浩劫的反思,阿伦特在这里留下的启示是,必须在法律犯罪与政治、道德上的责任问题作出区分,不但要从政治体制方面追究历史责任,还要从人性道德方面追究个人和集体的责任。所谓历史的反思,就是反思责任。正如究诘共同罪责一样,认为共同无罪也是不成立的。
关于阿伦特在艾希曼审判中表达的观点,诺曼·波特莱兹在一篇文章中的概括是准确的:“取代罪大恶极的纳粹, 她给我们的是‘平庸的’纳粹;取代作为高尚纯洁的犹太殉教者,她给予我们的是作为恶的同案犯的犹太人;而代替有罪与无罪的对立的,她给了我们是犯罪者与受害者的‘合作'。”对于一段苦难历史的批判反思,阿伦特是丰富的, 深刻的,但确实是惊世骇俗的。由于她,无情地撕破了一些政治体的卑鄙的伪装,撕破了人们借以掩盖自身的人性弱点的外罩,所以备受攻击和诽谤也是必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