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则 楞严经若见不见
举:楞严经云:“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吾不见时,何不见吾不见之处?若见不见,自然非彼不见之相。若不见吾不见之地,自然非物,云何非汝?”
《楞严经》此文,只是玄奘说的一句话:“万法唯识。”现在发见核子的世界,凡非可逆者皆可逆,凡非皆可是,凡是皆可非,依观察者而定,所以汤川秀树说没有宇宙本体,只有宇宙观。他此言即是归到了万法唯识。
其实“万法唯识”这句话也是对的,只是不能因此就否定了客观的存在。还是苏东坡的比喻更明白。他譬喻掘井得泉,不能说不掘就地下无水。没有宇宙本体的话,亦不如《易经·系辞》的说明更好,“是故神无方而易无体”。《易》无体,不是说没有《易》。大自然虽是客观的存在,但主观可以与之完全为一,并非如牛顿说的只可在大海边拣得一贝壳,而是人可以把大海水当作像金盥的濯手之水。海边拣得一贝壳与摸得象体的一耳一尾皆是瞽者。若得悟识,则可照明山河大地皆是我身,共大自然游戏,是但为我此身的跌宕自喜。
所以雪窦禅师颂曰:
全象全牛瞽不殊,从来作者共名模。
如今要见黄头老,尘尘刹刹在半途。
任他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这一瓢饮里就有三千弱水之味。可喜的是舀这一瓢的人儿。昔人的词有:“狂奴不爱杯中手,共爱擎杯手”,我也不是爱的释迦说的法,而是爱的这说法的人。释迦是古印度的阿利安人,黄头发,当时多少人对大自然如摸象摸牛,谁能及得上他的风流。
但是像王昭君,如今只看她是画图中人,如当年她是被塞外的风沙弄得憔悴。释迦岂不也是一样,我要与他相见一笑,先得掸掸我身上也是满襟风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