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篇小说的写作(第2/3页)
因此,作家必须保持始终如一的诚实,必须在写作过程里集中他所有的美德,必须和他现实生活中的所有恶习分开。在现实中,作家可以谎话连篇,可以满不在乎,可以自私、无聊和沾沾自喜;可是在写作中,作家必须是真诚的,是认真严肃的,同时又是通情达理和满怀同情和怜悯之心;只有这样,作家的智慧和警觉才能够在漫长的长篇小说写作中,不受到任何伤害。
所以,当作家坐到写字桌前时,首先要做的,就是问一问自己,是否具备了高尚的品质?
然后,才是将前一天的叙述如何继续下去,这时候作家面临的就是如何工作了,这是艰难的工作,通过叙述来和现实设立起紧密的关系。与其说是设立,还不如说是维持和发展下去。因为在作品的开始部分,作家已经设立了与现实的关系,虽然这时候仅仅是最初的关系,然而已经是决定性的关系了。优秀的作家都知道这个道理,与现实签订什么样的合约,决定了一部作品完成之后是什么样的品格。因为在一开始,作家就必须将作品的语感、叙述方式和故事的位置确立下来。也就是说,作家在一开始就应该让自己明白,正在叙述中的作品是一个传说,还是真实的生活?是荒诞的,还是现实的?或者两者都有?
当卡夫卡在其《审判》的开始,让约瑟夫·K莫名其妙地在一天早晨被警察逮捕,接着警察又莫名其妙地让他继续自由地去工作时,卡夫卡在逮捕与自由这自相矛盾之中,签订了《审判》与现实的合约。这是一份幽默的合约,从一开始,卡夫卡就不准备讲述一个合乎逻辑的故事,他虽然一直在冷静地叙述着现实的逻辑,可是在故事发展的关键时刻,他又完全破坏了逻辑。这就是《审判》从一开始就建立的叙述,这样的叙述一直贯穿到作品的结尾。卡夫卡用人们熟悉的方式讲述所有的细节,然后又令人吃惊地用人们很不习惯的方式创造了所有的情节。
另一位作家纳撒尼尔·霍桑,在《红字》的开始就把海丝特推到了一个忍辱负重的位置上,这往往是一部作品结束时的场景。让一个女人从监狱里走出来,可是迫使她进入监狱的耻辱并没有离她而去,而是作为了一个标记(红A字)挂在了她的胸前……霍桑就是这样开始了他的叙述,他从一开始就建立起内心与现实的冲突,内心的高尚和生活的耻辱重叠到了一起,同时又泾渭分明。
还有一位作家福克纳,在其《喧哗与骚动》的第一页这样写道:
透过栅栏,穿过攀绕的花枝的空当,我看见他们在打球。他们朝插着小旗的地方走过来,我顺着栅栏朝前走。勒斯特在那棵开花的树旁草地里找东西。他们把小旗拔出来,打球了。接着他们又把小旗插回去,来到高地上,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
显然,作品中的“我”不知道他们是在打高尔夫球,他只知道:“这人打了一下,另外那人也打了一下。”他也不知道勒斯特身旁的是什么树,只知道是一棵开花的树。于是我们明白了这是一个十分简单的头脑,世界给它的图像只是“这人打了一下,那人也打了一下”。
在这里,福克纳开门见山地告诉了自己,他接下去要描叙的是一个空白的灵魂,在这灵魂上面没有任何杂质,只有几道深浅不一的皱纹,有时候会像湖水一样波动起来。于是在很多年以后,也就是福克纳离开人世之后,我有幸读到了这部伟大作品的中译本,认识了一个伟大的白痴——班吉明。
卡夫卡、霍桑、福克纳,在他们各自的长篇小说里,都是一开始就确立了叙述与现实的关系,而且都是简洁明了,没有丝毫含糊其词的地方。他们在心里都很清楚这样的事实:如果在作品的第一页没有表达出作家叙述的倾向,那么很可能在第一百页仍然不知道自己正在写些什么。
真正的问题是在合约签订以后,如何来完成,作家接下去的写作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了对合约的理解。作家在写作之前,有关这部长篇小说的构想很可能只有几千字,而作品完成之后将会在十多万字以上。因此真正的工作就是一日接着一日地坐到桌前,将没有完成的作品向着没有完成的方向发展,只有在写作的最后时刻,作家才有可能看到完成的方向。这样的时刻往往只会出现一次,等到作家试图重新体会这样的感受时,他只能去下一部长篇小说寻找机会了。
因此,长篇小说的写作过程,是作家重新开始的一段经历,写作是否成功,也就是作家证明自己的经历是否值得。当几个陌生的名字出现在作品的叙述中时,作家对他们的了解可以说是和他们的名字一样陌生,只有通过叙述的不断前进和深入,作家才慢慢明白过来,这几个人是来干什么的。他们在作家的叙述里出生,又在作家的叙述里完整起来。他们每一次的言行举止,都会让作家反复询问自己:是这样吗?是他的语气吗?是他的行为吗?或者在这样的时候,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和这样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