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不喝可乐(第10/22页)

第一次,我先睡着了,但是雨好像睡不着觉得无聊,把我的拖鞋和手机充电器弄得破烂不堪。我在他要采取进一步的破坏行动时醒了,伴着满腹牢骚把他“强行遣返”回一楼。第二次我学乖了,把包括拖鞋在内的东西都放在雨够不到的柜子上。于是雨闲得无聊,在黑暗中要么舔我要么挠我,说“喂,一起玩”,结果成了耐力大比拼。雨的能量无穷无尽,我又垂头丧气地把雨送回一楼。

然后第三次。

“一起睡吗?”

我一问,雨摇着尾巴冲上二楼。两个人有段时间欢欣雀跃。关上灯之后,雨进出被窝,挠床单,不安地转来转去,坐卧不宁,最后缓缓跳下床,挠门说:“我要回去。”

我惊得倒吸了口气,因为雨非常爱撒娇,也许我平时顾不上他,不过在一起的时候,他片刻也离不开我脚边。我去扔垃圾他也要跟着,上厕所也是。丢下他的话,他就叫着抗议,因此无法把雨放在超市入口去买东西。我一走开,他就像被踩到爪子一样发出哀鸣:“嗷嗷。”

打开门,雨沮丧地独自走下楼梯。我茫然地目送着,然后想起雨房间的门关着,跟着下去给他开门。雨乖乖进去了。

“你在这儿睡?”

我一问,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回答:“嗯。”他一副抱歉的表情,似乎很歉疚,很悲伤。

我很寂寞,便觉得雨也寂寞。你看,他总想上二楼来。把雨关在一楼,我觉得对不起他。

结果,雨有雨的生活。我回到二楼,在皱巴巴的床上一个人睡。

今天没有音乐的话题。

14

马上要出新书了,在雨旁边看样书。

“样书是试着印刷的东西。”我跟雨解释,“这是背标。为了弄清帖与帖的顺序,在每一帖的脊背上做标记。”

雨的表情在说:“然后?”

“然后?你要看这个看到什么时候?”

既然是舒适晴朗的下午,我又为要出新书而开心,所以我们决定一起听些“略微特别”的东西。

选择了门麻美。我只有一张名为《半裸》的CD,不过在她的专辑里,这是我最爱的一张。

要说这张专辑为何“略微特别”,是因为我有段时期完全沉迷在这音乐里。喜欢的专辑会总听或者有机会就听,基本上成了自己的“经典”。然而有些没成为经典被收起来的东西,一听,眼前就浮现出特定的时期以及那些日子的情形,还有当时房间的模样。不过只有在满足现状时,它才是有些愉快的“特别”,并非如此时,则会带来毫不留情的羞耻和痛楚。

和雨在一起,我能肯定自己全部的过去,所以这种音乐也让人享受。

《半裸》就是,因为羞耻和痛楚,几年前买下CD时没好好听。当然并不是歌不好,而是听的人任性,因为不想唤醒从十七岁到十九岁的自己。

和雨一起时隔二十年再听,有许多发现,让人惊讶。门麻美的歌唱得很好。对专业人士说这种话,我也觉得失礼,不过真的特别好(以前没发现)。因为她没有像时下那些唱得好的歌手一样炫耀唱功,不引人注目,但将“温润”和“清晰”一起诉诸声音,着实让人感动。而且极少有人能把非常高的音用低沉的声音唱出来。

然后,我记住了十首歌的歌词,这让我又是一惊:曾经很痴迷啊。歌词中确实飘荡着浓郁的时代色彩,比如《魅力男人》,还有《随你喜欢进攻吧》。

不过,十首全都好极了。那不是怀旧感,而是新鲜感。

而且我发现,歌词记得滚瓜烂熟不是因为痴迷,而是每一首歌都有故事。那些故事和她的声音带有的温度及质感天衣无缝地融为一体,能像看书一样去听。

比如把自己当成明星,玩累了,装腔作势地敲门,欢快地喝光牛奶,飘然钻上床,唱着:“就算你是朝三暮四的猫咪,我也会原谅你,所以不能忘了我。”画面转瞬又变成蓝宝石般的大海、炫目的沙子、激情四射的“你”,在这些道具当中,装作听不到耳边的低吟,又让他说一遍,或者回过头激吻,最终唱道:“Te Amo, Te quieres, Te Amo,[1] 随你喜欢进攻吧,异国之恋熊熊、熊熊燃烧。”还有在《任性不开心》一歌中,主人公说冷,男人扔过来皮夹克,那是“连手指都能遮住的硕大皮夹克”,“对他来说,虽是很随意的动作,但对我而言,犹如被紧紧拥入怀中”。她声音温润但又兴奋地唱着这些。

“门麻美真好啊。”我对雨说,“像是大大的、口感很好的骰子奶糖,不是吗?还是新包装、粉色樱花味的。”

这么一说,我马上想到雨没吃过奶糖。竟然没吃过奶糖,仅此一点,雨和我就是迥然不同的生物。

“你看,这就是门麻美,漂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