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萹蓄——寓言之草(第2/5页)

石器时代美索不达米亚人采集的野生植物中,有些如今被讽刺性地归为了杂草,有些则依然被生活在幼发拉底盆地的美索不达米亚人后裔使用着。当代的伊拉克村民们会从山上采集野生绿色植物。锦葵科植物常用来做汤和炖菜。现在想在英国做一碗美索不达米亚沙拉简直轻而易举,其中的食材——西洋菜、酸模和蒲公英随手可得。野生果实更是从古至今都很充足,如栗子、杏仁、无花果和橄榄(但这些果子传播之广、历史之悠久使它们的原产地已经无法追溯)。杏和石榴的分布也很广泛,而且如果要给让夏娃堕落的智慧果找个现实中对应的果实,很可能就是这两者之一,而非一般人认为的苹果,因为中东炎热的气候不适合苹果的生长。不过泰瑞斯·麦肯南[27]在其标新立异的大作《神的食物》中,煞有介事地论证说分别善恶的树应该是一种沙漠迷幻蘑菇——古巴裸盖菇(Psilocybe cubensis)。怪不得当地部落的人民如此怀念他们过去采集狩猎的生活呢。

改变了他们的生活,并最终改变了整个人类文明进程的是对一种沙漠杂草——野生二粒小麦的驯化。最开始人们只是从野外采集这种植物,用它富含淀粉的种子做稀粥。这种植物喜欢长在大土包上,且所有麦穗差不多是等高的,一定是这齐整的景象激发了人们统一收割的想法。采集者们——就像当年种植虞美人的威尔克斯牧师一样——会优先挑选能满足自己需要的特征,比如一片麦子在同一时间成熟的,以及种壳不会裂开使种子掉落的。这些特征具有遗传性,被人类采集回来散落在居住点附近并萌发的野生二粒小麦,将表现且传承这些特征。这些是驯化植物的最初步骤,后面还会相继发展出其他相关的农业技术,如灌溉、耕种、统一收割、脱粒、扬谷、碾磨和最后的烘焙。这一切全都靠“必汗流满面才得糊口”的人们辛勤劳作。

在真正的农耕刚刚开始时,“杂草”——惹人讨厌的入侵者,长在错误地点的植物——这一概念的出现,无疑让原本已操劳过度的第一代农民更添烦忧。专门开辟的耕地让这些非作物的植物生存状态大有改观,并刺激了它们的生长。于是耕地成了所有本地植物的实验场,它们个个都来这悉心翻整好的土地上大展拳脚。原始的麦田里必是长满了虞美人、黑芥、唐菖蒲和毒麦——最后这种有毒的杂草长时间地困扰着欧洲农民,直至中世纪晚期。那时还没有为农田除草这一说。作物和杂草都是在收获以后再粗略地分开——这个过程被忠实地记录在《马太福音》中种子的寓言里。《马太福音》中说,一个地主的田里被仇人撒了杂草的种子。他对仆人说不必拔出杂草:“不必,恐怕薅稗子,连麦子也拔出来。容这两样一齐长,等着收割。当收割的时候,我要对收割的人说:先将稗子薅出来,捆成捆,留着烧,唯有麦子要收在仓里。”这是长久以来各种除草技术之中,为数极少不会使杂草得益的方法之一。杂草中有一类“奸细”,形态、行为都与领地被它们入侵的作物极为相似,而几乎所有早期的农业举措都会在无意中帮助这种杂草竞争,即刺激它们的生长。成功的杂草是那些能让自己的种子混进作物种子中,从而在来年一起被播种的品种。

杂草的顽固和无处不在一定让早期的农民们恼怒不已。可是如果他们当时成功地控制住了杂草——比如某些技术突飞猛进到未来的水平——后来我们所理解的农业是否还会产生,就要画个问号了。中东地区的土壤薄而贫瘠。第一次犁地的过程中,一定又有大量土壤被沙漠的大风吹走。农作物的根会在一定程度上固定住土壤,但要不是杂草们迅速占领开拓的土地,作物间光秃秃的间隙也还是很容易被吹散、侵蚀,流失营养。还好,大部分农业技术都有弱点,这可帮了土地一个大忙。将作物与杂草一起收获,有利于那些与农作物同一时间结种的杂草。用镰刀收割的方法,会使那些种子高度与麦穗高度相同的杂草保留下来。用筛子筛选谷物,对那些种子大小与作物相近的杂草有利。这种对作物的模仿——自然选择下演化法则的一个简单体现——是杂草古老的法宝。带来的结果,就是超乎想象的演变过程。野燕麦为了混进不同的作物中,根据作物种子的特征演变出了不同形态的种子。有些田地里春大麦和冬大麦会一行行相间着混种在一起。冬大麦的叶子呈莲座丛状,长在冬大麦行里的野燕麦发芽时便也会长出丛状的叶子;春大麦长得细高,长在它们中间的野燕麦茎芽就蹿得又快又直。东南亚稻田里生长的杂草与水稻极为相似,即便是耕作的农民也无法在杂草开花前分辨两者。植物育种者想出了个办法,想培育几种稍带紫色的水稻来与杂草相区别,使杂草更容易被认出。可是几年之后,杂草也带上了紫色。原来,育种者借以培育紫色水稻的色素沉积性状,在杂草中也会偶尔出现。于是每次收割幸存下来的都是这些有颜色的杂草,然后它们的种子就顺利进入了下一年的种子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