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路上 铁腿马三义 (第3/5页)

  马三义心想:今天我不把你小子抓住,就算转正了也还是陪大妈聊天。心里暗暗发狠,脚下却不再加快,一面调匀呼吸,一面调整了步频和摆臂的姿态,拉出一副持久战的架势。在他心里,爆发性的短跑只是玩票,长跑才是他的傍身绝技。

  就这么追了不知多远,恐怕都出了自己的辖区,马三义终于等来了下手的机会。前面的车骑着骑着,迎来了一个丁字路口。这下你必须得拐弯了吧?马三义知道,自行车要拐弯,车技再好,也得减速。他这么想着,脚下砰砰几声响,整个人便像拖了一道绿光一般飞向自行车。眼看追到,马三义腾身跃起,一脚踢在自行车后架子上,踢了个人仰马翻。这小偷看起来也是一个莽撞之徒,没什么经验,膂力倒是不小;站起身来,抓起地上的自行车迎面向马三义抛来,大概是想延阻一下,自己好转身就跑。

  没想到马三义既不躲闪,也不伸手接架,而是做出了一个快得看不清的动作,一条长腿像一根粗壮威猛的钢鞭一样凌空劈过,自行车稀里哗啦地飞出好几米,倒在了地上。

  关于这个小偷,后来的事马三义并没有讲过,不过想也知道,一般人看到踢飞自行车,基本都会放弃反抗。若要再跑,被这连自行车都能追个几里地的怪人追上,抡起一腿踢在腰上,估计就要废却残生了。但是,马三义并没有凭借这次捉贼获得晋升,或者嘉奖,只是其能跑的美名算是传开了。

  关于马三义第一次抓贼,无论是在管片民警圈子里,还是在附近百姓中,都一样有很多版本的传闻。

可惜,传得都不得法,他们的关注点都在最后踢飞自行车那一腿上,没有人真正看到问题的关键。马三义跟我们老板关系好,很大一个原因就在于他们认识很久以后,有一次吃饭时讲起了这段事,老板问了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当时你追了多远?”  据后来退休了的老片警回忆说,他走了一回马三义追小偷的路线,粗算下来,马三义至少以自行车的速度跑了三公里,穿着警服和皮鞋。

  这恐怕只是街谈巷论,不实之言。关于人类能穿着警服和皮鞋以自行车的速度跑多少公里,我一点概念也没有,不知道这个传闻正确与否。但可以肯定的是,马三义之善跑,世所罕见。而对于我的另一个问题——马三义为什么变成了现在这副慢吞吞的样子——老板则以叹气作为回答的开头,看来是个不太令人开心的故事。

  这件事就发生在前几年。当时,管片里有个海鲜大酒楼,就在我们公司附近,我也去过。据说此地是一伙坏人的窝点,至于是什么坏人,我这等好人摸不清楚,总之非常之危险,出过一些大案要案。这里的事情,主要是归刑警管,片儿警只是偶尔分到一些巡逻啊蹲守啊之类的活儿,哪个都不是马三义爱干的。

  夏天的一个晚上,马三义跟他带的实习警员在酒楼附近蹲守一个团伙主要成员。跟我们常看的警察题材电视剧相比,马三义他们的硬件环境实在是太惨了。他们没有警车,只能穿便衣走路去,在路边的烧烤摊盯着,并且还不能喝酒。在烧烤摊不让喝酒,这不是要人命吗?此外,也没有电台那种高科技的设备,要想联系,只有用手机。总之,比起后来发生的惨事,这些警察办案的硬件环境也一样催人泪下。

  十点多,目标从酒楼里出来了,手里拎着一包可疑的东西。“可疑”是实习警察说的,可能在实习警察看来什么都可疑。目标把东西交给了在门口等候的一个摩托车骑手,然后钻进了一辆破得简直经不起马三义一腿的老旧捷达,“突突突”地开走了。马三义把情况通过手机汇报了以后,就准备收队了。

  这时,实习警察说:“马哥,咱们不跟吗?”  马三义笑道:“跟啥?你想腿儿着①跟汽车吗?”  实习警察说:“马哥,这一片儿我特熟,我想那人既然是骑摩托车,肯定不走大路,因为咱们这片儿胡同特别多。我想,大件儿②会去跟那辆汽车,我们何不去跟摩托车?把那包东西拿下,也是大功一件啊!”  马三义微微沉吟了一会儿,觉得有道理,点头道:“事不宜迟,你盯着摩托,我上去看一眼,回头就来。”  马三义上了附近的一座天桥。该酒楼出来的车,别无他路,必须经过这座天桥,从天桥上看,破捷达喷着蓝烟,缓缓开上了主路,往北驶去。这时,那辆黑摩托车也从路口开出来,穿过脚下的天桥,沿着辅路向东走。马三义给实习警察打了个电话,没人接。他啐了一口,三两步跳下天桥的阶梯,来到摩托车刚刚离开的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