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赔后赚
这也是一种借钱的方法,就跟钓鱼一样,想钓大鱼,先得准备诱饵。我在酒桌上认识个朋友段总,人很仗义,动不动就请大伙吃饭,请大伙洗澡,请大伙唱歌。请得我都不好意思了,说掏钱结账吧,人家死活不让。这种活动持续了一年多,现在分析起来,段总是想放长线,钓大鱼。
大鱼真的来了。我给黑龙江《本山快乐营》写剧本挣了几十万,跟段总喝酒吹牛说出了此事。没过两天,段总电话过来了,“账面需要周转,用几十万充一下儿账,几天就还。”我痛痛快快地把血汗钱打给他,结果可想而知。
后来才知道,段总在老家就已经欠了很多钱,为躲债两手空空逃到北京。白手起家,在北京买了房子、车子,还开起了公司,其实都是借钱操办的,已经欠了两百多万外债。我认识一个出租公司的老板,肯定不是傻人吧?被他借走一百多万。演出商张总,被他借走十万。他高就高在,借走你的钱还不上,还不让你恨他,还能跟你坐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张总找他要账没要回来,又给了他五百零花儿。
我这钱真是血汗钱呀,顾不得面子了,把他臭骂一顿,逼着他写了欠条。其实形同废纸,他在北京还骗了个媳妇儿,房子已经划到媳妇儿名下了,俩人办了离婚手续。他的车子也被人开走抵债了,名下什么都没有,法院拿他也没辙。这属于民间借贷,也不负法律责任。
后来的几个月,我的主要工作就是追债,听到他在哪儿出现,就过去堵截,让他把身上的钱拿出来还我。后来我找个哥们儿天天跟着他,逼着他到处找钱……
功夫不负有心人,总算让我要回来十几万。后来老段被公安局抓起来判刑十五年,我剩下的账也就泡汤了。
现在有人跟我借钱,我如果借给他,那就是做好了要不回来的准备。跟这个人的交情到了,或者以后用得着这个人,那就算要不回来也不冤。要是借钱这人跟我关系一般,但是看样子他真需要钱,那就采取这种办法,你不是跟我借两万吗?手头就有两千,你拿着花去吧,不用你还。这样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七八年前,有个小编剧跟我借钱,我就采取这种办法,给了他一千。此后杳无音讯,前两天他打电话要还我这一千块,难道是这么长时间过去了,突然觉着不合适了?
这两天又有好朋友跟我借钱,我这人脸皮薄,不好意思拒绝,就编瞎话说自己在外地呢。现在我一听电话响心里就哆嗦,怕是他问我回来没有。我招谁惹谁了?
所以说以后您遇上借钱的,不想借给他就直接拒绝,省得自己难受。关键问题是,有些时候,“不借”两个字还真说不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