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字”原来是两回事

除了老派的长辈,今天人的名字就只有一个,见面互相询问、介绍的时候,无非多说一个姓而已。但是在古代,“名”和“字”却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然,“名”和“字”之间也有着非常有趣的关联。

《礼记·檀弓上》规定:“幼名,冠字。”孔颖达解释说:“名以名质,生若无名,不可分别,故始生三月而加名,故云‘幼名’也。‘冠字’者,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其义甚明。

《说文解字》:“名,自命也。从口从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许慎说的是已经取好“名”之后的情形:晚上相见,看不清楚,因此自称“名”,生怕别人把自己当鬼,吓着了别人。人出生三个月,父母就要取个名字,以分别于他人。

等长到了二十岁,要举行成年礼,这个成年礼称作“冠礼”,挽起头发,戴上帽子,表示成人了,这时还要再取一个“字”,此“字”由冠礼的正宾所取。《仪礼·士冠礼》解释说:“冠而字之,敬其名也。”意思是尊重父母为他取的“名”。因此“君父之前称名,至于他人称字”。这个“字”又称作“表字”,意思是用这个“字”来表其德行,凡人相敬而呼,必称其表德之字。这就是所谓“名以正体,字以表德”。女性则是十五岁举行笄(jī)礼的成年礼时取“字”。

由此可见,平辈之间甚至一般关系的尊长对晚辈都必须以“字”来称呼对方,以示尊重,自称则必须用“名”。比如诸葛亮字孔明,别人称呼他时,必须称“孔明”,他自称时,必须称“亮”,绝对不能反其道而行之。由此也可见“指名道姓”即是不尊重对方的表现。

“名”和“字”之间又有着非常有趣的关联。《白虎通义》说:“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名”和“字”的含义绝非毫无联系,而是有着相同、相近、相反、相承、相补、相延等关系,这就是“名之与字相比附”。举例而言:岳飞,字鹏举,“飞”和“举”含义相同;杜甫,字子美,“甫”是对男子的美称,和“美”含义相近;韩愈,字退之,“愈”是“进”的意思,刚好和“退”含义相反;于谦,字廷益,“满招损谦受益”,“谦”和“益”是相承关系;孔丘,字仲尼,孔子生于山东曲阜附近的尼山,又称尼丘,“丘”和“尼”是相补关系,“仲”又点出了孔子排行第二;杜牧,字牧之,这是相延关系。

最奇特的是,竟然还有“名”和“字”完全相同的!顾炎武《日知录》有“字同其名”一条,其中说:“名、字相同,起于晋、宋之间。史之所载:晋安帝讳德宗,字德宗;恭帝讳德文,字德文;会稽王道子,字道子;殷仲文,字仲文;宋蔡兴宗,字兴宗;齐颜见远,字见远;梁王僧孺,字僧孺;刘孝绰,字孝绰……之类,至唐时尤多。”真乃特立独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