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行军第九(第13/14页)

接着读孙子:

卒未亲附而罚之,则不服;不服,则难用也。

如果在士卒对你还没有亲近依附之前,就用处罚去管理,他们就会不服。不服,就很难使用了。

杜牧注:“恩信未洽,不可以刑罚齐之。”

梅尧臣注:“德以至之,恩以亲之,恩德未敷,罚则不服,故怨而难使。”

所以你一定要先对大家有恩德,你的处罚,才是令人信服的。要先让人们敬爱你,人们才会敬畏你。一去就想让大家都怕你,那当不了领导。

卒已亲附而罚不行,则不可用也。

反过来,如果大家对你已经亲附,但你却不能严格执行纪律,那这队伍也不能用于作战。

曹操注:“恩信已洽,若无刑罚,则骄惰难用也。”

只有恩,没有威,只有爱,没有罚,则骄兵惰将,不可用也。

这都是厮养之道。厮养不是厮混,打成一片没问题,纪律严格也不含糊。

故令之以文,齐之以武,是谓必取。

曹操注:“文,仁也。武,法也。”

“文”是怀柔安抚,是胡萝卜;“武”是军纪军法,是大棒。胡萝卜加大棒,才能打造必胜之军。

晏子举荐司马穰苴,说他“文能附众,武能威敌”。

吴起说:“总文武者,军之将;兼刚柔者,兵之事也。”

令素行以教其民,则民服;令不素行以教其民,则民不服。令素行者,与众相得也。

“令素行”,“素”,平素、平时。军令不是上了阵才开始执行,说:“现在开始要打仗了哈!军令要开始执行,不像平时那么随便了哈!”而是平时就严格执行,让大家养成服从执行的习惯。

如果平时很放松,不给大家养成好习惯,要上战场了才开始宣布要严格,那大家就会不服,因为没有服从的习惯。

只有平时就令行禁止的军队,才能兵将相得,上下协调一致。

杜牧注解说:“居常无事之日,需恩信威令先著于人,然后对敌之时,行令立法,人人信伏。

“令要在先申,使人听之不惑;法要在必行,使人守之,无轻信者也。三令五申,示人不惑也。法令简当,议在必行,然后可以与众相得也。”

法令的关键,一在事先申明,人人明了;二在有法必行,没有例外。

“三令五申”,是我国古代军事纪律的简称。

“三令”:一令“观敌之谋,视道路之便,知生死之地”;二令“听金鼓,视旌旗,以齐其耳目”;三令“举斧,以宣其刑赏”。

“五申”:一申“赏罚,以一其心”;二申“视分合,以一其途”;三申“画战阵旌旗”;四申“夜战听火鼓”;五申“听令不恭,视之以斧”。

三令五申都搞清楚,法令简单恰当,而且议在必行,没有例外,这就大家都踏踏实实,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如果三令五申,都是空话;人人犯错,选择性执法,那就个个侥幸,人人焦虑,心里都不踏实。

《尉缭子》说:“令之之法,小过无更,小疑无申。故上无疑令,则众不二听,动无疑事,则众不二志,未有不信其心而能得其力者也,未有不得其力而能致其死战者也。”

这是讲制定法令的方法,你制定的法令,如果之后发现有问题,有些小的缺点,如果不是要命的,也不要变更,就这么执行。有些小的不明白的地方,也不要重申补充。这样法令就是法令,下了就执行。

法令的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比法令的现实性更重要。诸葛亮和魏军作战,以寡敌众。但是,正在此时,有一批士兵的服役时间到了,按法令应该回家。诸葛亮说:“信不可失。”没有留他们打完这仗再走,照样到时间就放他们回去。结果人人愿意留下一战,上下相得,士气暴涨,大败魏军。

这就是诸葛亮和士卒之间的相互驯养。

附录:《行军篇》全文

孙子曰:凡处军相敌:绝山依谷,视生处高,战隆无登,此处山之军也。绝水必远水;客绝水而来,勿迎之于水内,令半济而击之,利;欲战者,无附于水而迎客;视生处高,无迎水流,此处水上之军也。绝斥泽,惟亟去无留;若交军于斥泽之中,必依水草而背众树,此处斥泽之军也。平陆处易,而右背高,前死后生,此处平陆之军也。凡此四军之利,黄帝之所以胜四帝也。

凡军好高而恶下,贵阳而贱阴,养生而处实,军无百疾,是谓必胜。丘陵堤防,必处其阳,而右背之。此兵之利,地之助也。

上雨,水沫至,欲涉者,待其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