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2/2页)
这招确实高明,既承认了错误,又表了忠心。我看着董胖子回锅肉一样的肥脸,心里又腻歪又佩服,这下估计总公司不会把他一撸到底了,最多只是象征性地惩罚一下。那么,我想,我的苦日子就不远了。
董胖子一开始给我的印象非常好,胖乎乎的,显得很是憨厚实在。一九九六年上半年,我们经常在一起喝酒,他结婚时我还送了个二百元的红包——这在当时算是重礼了。真正交恶是从他当人事部主管开始,那时我还是一名普通的业务员,当官后的董胖子随时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说话时嘴里像含着母牛屁股。有一天他桌上放着一份文件,我无意中瞧了一眼,他立刻像做贼一样捂起来,说:“这不是你应该看的。”我拂袖而去,心里愤怒声讨他的鸡巴德性。从那以后我们一直面和心不和,很快我也开始升官,从主管到经理,青云直上,比他还高一级,董胖子嫉妒之余就开始人前人后说我的坏话,我也没客气,逢开会就旁敲侧击地攻击他的虚伪,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台上扮君子,台下扒裙子。几番交手,各有死伤,但战火一直在地下燃烧,直到他当上总经理后才算是进入白热化。
下班后去医院看了看老爷子,妈妈正扶着他在病房里走步,看着老两口相濡以沫的样子,我心里很羡慕,想三十年后我和赵悦会不会也有这么一天。我爸住院的这段时间,我和赵悦忙得连架都顾不上吵,彼此之间有点相敬如宾的客气。不过那个电话一直像把刀一样横在心里,刺穿了拥抱、亲吻和所有的甜言蜜语,随时随地扎得我心生疼。高中的物理老师给我讲过“熵”的含义,我想生活其实也是一个熵,一直在慢慢残缺,永不可能完美。
在卡上提了两千元,还李良的。其实我光在麻将桌上借他的钱就不下一两万,还钱云云,只是我的姿态。我另外还有个小算盘:到关键时刻,恐怕也只有向李良借钱,我必须把他心中的疑虑去掉才行。
李良依然在打麻将,叶梅坐他对面,打横坐着两个男的,我不认识。这情景和两个月前我来这里时一模一样,生活在一些似笑似哭的表情中转了一个圈,又回到原地,就像我当初只是做了一个梦,醒来后黄梁已熟,朱颜依旧,CD中放的还是莎拉·布莱曼,李良还是在做碰碰和。
叶梅看见我,脸微微地红了红,不知道这个细节有没有被李良看在眼里。我把钱掏给李良,被他踢了一脚,说你真恶心,那可是我孝敬你们老汉的。我讪讪地把钱又装回口袋,叶梅鄙夷地看我一眼,我的脸腾地红了,恨不能找个地缝钻进去。李良问我知不知道老大的事,我说老大怎么了,他把牌扣下,看着我,缓缓地说老大前两天被人打死了,在沈阳,一个小痞子干的,我一下子呆在当场。
老大叫童钦伟,身高一米八五,标准的东北大汉。毕业后分回老家,据说混得很不如意,先被开除公职,接着又离了婚,潦倒得一塌糊涂。一九九九年他到过成都一次,坐下来就长吁短叹的,满脸都是杨白劳。才四年没见,他都有白头发了,看得我们心里很难受。走的时候我、李良和王大头给他凑了万把块钱,老大感动得嘴唇直哆嗦。一年后,听说他四处找同学借钱,有了钱就去玩女人,陈超特意打电话来叮嘱:“千万别给他钱,他整个人都变了。”
老大是我们班公认的最讲义气的汉子,只要有打架的事,跟他说一声,他保准会一马当先冲在前头。除了喝酒,他最喜欢的就是谈论女人,陈超的大部分性知识都是他传授的。有一天李良在宿舍里朗诵舒婷的《神女峰》:“与其在悬崖上展览千年/不如在爱人肩头痛哭一晚……”老大说这诗不好,要我就这么写:“与其在被窝里自摸千年/不如在爱人身上痛干一晚。”从此以后我们就叫他“痛干上人”。
李良叹了一口气,说来得也太快了,没想到老大是这么个结局。我没说话,想起老大骑自行车带着我在校园里到处乱窜,对我说,“现在要是有个娘们儿肯让我干,我命都可以给她。”八年之后,他已经变成飞灰,但他愿意以生命换取的幸福,似乎仍是遥不可及。
这事让我的情绪极其低落,吃完饭赵悦指使我去洗碗,我装作没听见,坐在沙发上愣愣地啃指甲,赵悦有点不高兴,起身把碗洗了,摔得叮叮当当响,我不耐烦地说了句:“你要不想洗就放着,别动不动就甩脸子给我看。”
赵悦冷笑一声,说到底是谁甩脸子给谁看,从一进家门你就爱理不理的,“有什么不满意的你就直说!”我说我能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又没有半夜三点钟给我打电话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