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8页)

尽管如此,年叔还是很爱我们的,这从他每天给我们带早饭就能看出来。他有晨跑的习惯,听说是越来越大的啤酒肚被老婆嫌弃了。他每天都从家里跑来公司,顺道给不爱吃早餐的员工们带点吃的,后来大家都被惯坏了,索性通通不吃早饭,坐等年叔送来。

今天年叔果然又在八点准时提着一大包早点出现了,猫猫狗狗们率先冲到门口迎接,给我们这些狗腿的员工做出了好榜样。十几号人呼啦围了上去,我更是牙都懒得刷直接杀下楼去逮住一个大肉包子就往嘴里塞,双手还挥舞着荞麦馒头跟小乔做殊死搏斗,以报昨日之仇。

“嗨,宝贝们,想我了没?”

会操这种花轮腔讲话的人只有一个。

我一扭头果然就看到单手扶门框的刘凯希。游手好闲的他今天顶着一头不知是哪家美发店里做的一次性烫染的黄毛闪亮登场了,乍一看去还以为是越南某洗剪吹偶像天团跑大陆来签售了。

“今天也太早了吧!泡妞还真是下血本啊。”我不遗余力地奚落他。

“晨跑,顺路而已。”他故作优雅地摆着中指,“像你这种庶民是不会懂什么叫有氧运动啦。”

“我唯一好奇的是,你晨跑时头顶上那浇了半瓶发胶的黄毛会不会变形。”

刘凯希贫不过我,含情脉脉地看向小乔,“宝贝……”

“闭嘴。”小乔一脸厌恶地挥手制止了他,一把夺过我手中的绿豆汁转身以光速躲进了办公室并甩上门。

刘凯希愣在原地,忧愁地叹了口气,“你说她为什么就那么讨厌我?我哪不好了,我有钱,长得帅,还sexy。”

“我倒是奇怪了,你不是自称后宫浪女三千吗?少她一个能怎样啊?”说来真是不可思议,自那晚刘凯希被小乔灌醉后,他就死皮赖脸地缠上她了。无论是当初小乔家的工作室,还是如今年叔的公司,隔三岔五就捧着玫瑰花巧克力来探班,坚持小半年了居然还没放弃。尽管他口口声声说这叫真爱,但在我看来,不过是长期精虫上脑以及“得不到的永远是最好的”心理在作祟。

果然,很快他又把目标锁定了刚从洗漱间走出来的陶子,自信地朝我打了个响指,一脸殷勤地上前搭讪了,公狗的本性暴露无遗。

一直不见傅林森,我拿了点剩余的早餐上三楼,毫无悬念地在阳台发现了他。

他正在护理自己心爱的万年青,手托着它肥硕而苍翠的树叶,小心翼翼地喷着营养水,专注的样子就像在爱抚情人。我第一次见到这种植物是在《这个杀手不太冷》的电影里,而傅林森让我知道了它还有另一个名字叫银皇后——听起来真像个高贵冷艳且守寡多年的老女人。总之傅林森就是个怪人,他有着很多不符合自身年龄的爱好,并热衷于学习一些生僻冷门的知识。

“我真怕我以后的大嫂会是这棵万年青。”我嘲讽。

“喜欢植物也没错吧。”

“当然没错,只是比起女人更喜欢植物就不好了。”

“这话我可没说。”傅林森缓缓转身,笑着接过了我手中的豆浆。我不再说话,弓着背倚在护栏上点燃了一根烟。

“昨晚的事怎么样?”他问我。

“你什么时候好奇心这么旺盛了。”我把目光藏进早晨清冷的城市上空。

“随口问问,你可以不说的。”

“如果……”我犹豫着,“如果我跟你说,我遇见一个跟我初恋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连声音都非常吻合,你信吗?我曾跟她在一起三年,我每天牵着她的手放学回家,我们每天躲在楼梯间接吻,我们还睡在一起过,总之我绝对不可能搞错,就是她。明白?”

他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可是,她却告诉我,她不是我要找的那个人,而是另外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她没有开玩笑,也不是演戏,她说这些时毫无破绽,如果她在撒谎我能察觉,但她真的不是陆笙南,也从不认识我。你认为这种事,发生在真实生活中的几率有多大?”

“简单说,你昨天见的那个女孩不是你初恋,却跟你初恋很像。”他微微眯眼,若有所思。

“不是很像,是一模一样。”

“这几率太小了,千万分之一吧。”

“那我应该下楼买张彩票吗?”

“同意。”

我知道这很难接受。

九小时前,也就是昨晚,我也想不明白究竟是哪出了问题。同样的,这位咖啡馆老板也对此感到一头雾水,到后面她几乎要被我的反复质问给搞崩溃了。她郑重回答我,她之前确实在一家酒吧认识一个叫刘凯希的人,因为当时她忘带钱包而这个人给她买了单,出于礼貌她给了他一张名片,让他可以随时过来找她还钱,但她真的不是什么陆笙南,她生活里就压根不认识什么姓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