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第2/7页)
他恨我,但他更爱苏荷。
案情的发展是,两个犯罪嫌疑人照着早就准备好的逃生路线逃匿。谭峰背着苏荷从窗户口沿着绳子爬下,坐上事先准备好的快艇。快艇在夕江下游的一个村庄被发现,时间已经是第二天清晨,船板上有不少血迹,应该是中枪的苏荷留下的,两人都已不见踪影。警方后来又调遣了更多人力去搜查,还是一无所获。没人知道他们去了哪,也没人知道苏荷的死活。
事件的最终版本,就是这样。
在律师的辩护和各种关系的协助下,我无罪释放,安心养伤。
当地报纸对这起事件的报道只有一个很小的版面,毕竟只涉及一名因公受伤的警察和一名企图劝降前女友而受伤的无辜市民,以及两个没能抓到的猖狂毒贩。另一方面,没能成功缉拿毒贩的警方也不愿大肆宣扬。比起当时沸沸扬扬的菲律宾反华大游行和台湾6.5级大地震这种大事件,这不过就是洪流之中的一粒沙石。
只是从那以后,我每天都养成了看新闻的习惯。大大小小的新闻一条也不放过。我一边祈祷着自己不要发现“夕江下游”“惊现无名女尸”“抛尸案”之类字眼,却又一边疯狂地搜索着类似的新闻。每次看到都会心惊肉跳地点开进去,不肯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直到确定那人绝对不可能是苏荷才放心。
整整一个月后,我渐渐试着相信,苏荷还活着。如果谭峰当时为了逃命真的将她抛尸夕江,那么现在也应该浮出水面了。毕竟要找一个活人很难,但要找到一个死人却容易得多。早前没多久星城一个花季女孩因为暴雨夜独自走夜路不慎掉入没有井盖的下水道,在大家都快遗忘这件事情时,失踪了将近一个月的她的尸体还是被找到了。所以,我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没有尸体,就代表苏荷没死。
然而这份坚信永远只能在我清醒的时候。很多次我都梦到了苏荷,我不知道那算不算噩梦。但在梦中她确实死了,她胸口那个血窟窿源源不断地奔涌出红色的血液,她朝我微笑,美丽而虚弱,皮肤逐渐透明。她用模糊的声音跟我说话,可我一句也听不见。我哭喊着求她别走。然后她就消失了。
唯独有一次,梦很温柔地带着我回到更早的过去。那是2004年的春天,我跟她一起走在飘满玉兰花香的长长的林荫道上,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雨露。那是我们唯一一次都来得很早的清晨,两个人走在空旷的初中校园里。我还记得,那是在她被老师一口咬定偷窃而我带领全班同学抗议的三天后。我背着书包,趾高气昂,而她却微微颔首,收拢着双肩,紧张不安地走在我身旁,她需要很努力很认真才能跟上我步伐的节奏。就这样,我们一直走完了整条林荫道。在即将左拐走进教学楼的分岔路口,她突然驻足,鼓起勇气问我:“卫寻,你吃早饭了吗?”
“啊,吃过了。”我是真的吃过了。
“喔。”她点点头,往右边食堂的方向拐弯走了。
那大概是我们彼此经历的第一场分离,那么的微不足道,却足以埋好整场命运的伏笔。
我还记得,那天清晨的空气非常清新,微风拂过树叶的嫩芽,发出窸窣声响。阳光中透着沁人心脾的芬芳。我很想追上去,咧嘴笑着告诉她:“其实我还没吃。”也或者,当年的我并不想那么做,仅仅因为这是梦,所以如今的我才极力提醒着当年的自己,应该那样做。我朝她越来越小的背影追上去,仿佛只要追上她,故事就可以改写,罪孽也终将被救赎。可是来不及了啊,我知道追不上了,梦要醒了。
三
尘埃落定。
二零一二年八月,盛夏。我不知道自己可否用这个成语来作为故事的结束。但我想,它确实结束了。
曾有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这样一段话,是一个女孩朴实的人生总结:十六岁时爱上一个男孩,相爱三年最终分手。一直忘不掉,一直孤单地生活着。后来嫁给另一个无微不至的好男人,亲人朋友都觉得我的人生圆满了。但只有我知道,从此,我的生命停止了摆动。
短短一百字不到,却引来无数痴男怨女和文艺青年们的转载和哀叹。
当时我还不屑地对这段矫情的文字嘲弄了好久,在输掉一场游戏,早上起不来床,吃饭时吃到一粒沙子,工资迟迟不发,要交房租等各种时候,我都会用阴阳怪气的口吻调侃道:操,老子的生命简直停止了摆动。
如今我大概是遭到了报应吧,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这句话的杀伤力。我终于明白,何为孤单地生活着,何为生命停止摆动。只是这句话,我再也讲不出口。它像一颗毒瘤,依附在我左胸处,偷走血液里的温度,让心脏变得冰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