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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阅读与写作是一回事儿,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为了写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别人都写过些什么,比如说,我可不想费半天劲写出一本《资本论》来以后,发现一百多年前马克思已写过相同的作品。同理,为了阅读,你还得写上那么两笔,以此来推断别人写出的东西是否具有价值,比如说,如果我随手就能写出一段"对于存在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简单地分成存在与外界的存在两个部分",那么,我就可以断定,休谟在《人性论》里的某些论述属于老生常谈,我不知道我讲没讲清我的意思,我是说,对我来讲,写作除了是一种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没有别的意义,著名作家往往凭会写东西这么一点儿能耐骗得与之极不相称的利益,这方面的参考读物我推荐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书――英国人保罗。约翰逊所著《知识分子》,有时候我甚至觉得知识分子那么猛烈地抨击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为小骗子对大骗子的嫉妒,这方面我很为中国的制度骄傲,老谋深算的中国人从来不会被那些喜欢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虽然会写两笔诗,但他们俩妄想凭此获得一官半职的嘴脸却成为当时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图的例子就更别提了,在他的范围里,很自然地,他认为哲学家应该成为国王,还好,他的如意算盘也没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个理想国聊以自慰,他那个理想国在我看来十分可恶,因为缺少像他一样才能的人在那个国家里往往会活得不太自在,我认为,那是为他一人建立的国家,万幸的是,这个国家建在纸上。虽然我本人喜欢写东西,但我却从没有把我的爱好看成是一件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至多只关心关心我的爱好能否养活我,使我能跟别人生活得一样好而已。我毫不怀疑我写的东西没有价值,我承认,我抱有侥幸心理,希望我的写作能给我带来超出它本身价值的利益,这种希望与一个卖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没什么区别,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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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爱写作,写很长时间以后,我才认为这是我的个人爱好,在我的人生经验中,一般来讲,我认为,人应当为他们的爱好付出代价,而不是得到好处,如果一个人为他的爱好得到好处,那么我只能说这个人十分幸运,搞艺术的老祖宗是那些过着饥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诗人,他们往往十分质朴,给人说上一段书,讨几口残羹剩饭便能满足,而现代吟游诗人就油滑多了,他们的油滑之处在于,他们先来一段讲演,说什么人的生活应分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并自行规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质生活,这段讲演的可恶之处在于,首先,他们把他们的爱好推及别人,其次,他们竟能把他们的爱好置于别人之上,事实上,这种骗术即使算不上无耻也十分无聊,因为这种对生活的二分法本来就十分不客观,是对擅长动脑筋的人的一种优待,因为话语权掌握在擅长动脑筋的人手里,他们就对此大加利用,这是人性中邪恶的一面,在这种言论之下,总体上看,体力劳动者的利益被无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么有价值吗?我看这是个问题。

精神生活优越论的基础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笔时间与资本的投入,受过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谓能有精神生活可过的人,非但不感激他们的运气,反而变本加利地想把他们的教育培训费当做一笔无形资产,大加利用,一副以一当十的架势――这里面最可气的就数所谓搞文化、搞艺术的,他们脑子最不好使,培训费最低,得利最大,却闹腾得最厉害,一个工程技术人员,除了得应付十分枯燥艰难的练习与训练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决的问题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实际,而一个搞文化的,训练本身就十分轻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乐趣,又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只是空对空地胡说一气,但既使这样他们也牢骚满腹,想想看,一个商人,再怎么样也十分繁忙,因为要处理大量细枝末节,难得有搞文化搞艺术的人的那份轻松,但商人却没有那种不自重的抱怨,更没有那种与"肮脏的钱"相对应的"肮脏的文化"来突出自己,贬低别人,看看18世纪末的维也纳吧,十分吝啬的犹太商人用他们省下来的一点小钱来帮助文化,让老百姓在剧场里得到乐趣,这种情况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见一点影子――以我个人的经验,我看一本数学书的时间往往超过看10本思想书或20本文化书或30本小说的时间,而且费的劲更不可同日而语,但我很少见数学家指责别人不懂数学,而常见到文人嘲笑别人没文化,这一事实有时令我十分生气,因此,每当看到有人出来酸酸溜溜地指责什么物欲横流我就怒不可遏,这分明是在说,为什么物欲没往我身上多流流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