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第2/3页)
方拾遗瞥了眼看这只大概只能以可爱为生的小东西。
鸟儿在孟鸣朝手心里站着,他伸出手指,轻轻一戳,就把它戳得东倒西歪。
方拾遗心想:人家的伴生灵兽都是打架用的。
打架的时候,嚯地一字排开,多威风。
换到他,莫非就从怀里掏出这玩意,扔过去大吼一声“看我的鸟”?
低头对上孟鸣朝期冀的、清澈的双眼,他心里登时一软,又毫无底线地想:算了。
小师弟喜欢就好。
反正他起初也没打算真找只灵兽来签那劳什子血契,打架也用不上它。山海门大师兄,理当是保护者角色,保护师弟妹,保护山门,保护凡人,再保护只鸟儿,也不嫌多。
想毕,方拾遗眼角一弯,笑得好看:“好啊。”
鸟儿:“啾!”
方拾遗随意拨弄着这傻鸟,嘴角扯出个不怀好意的笑:“若是将来不幸流落到什么不毛之地,这玩意还能烤一串。”
孟鸣朝笑眯眯地也戳了下那鸟儿。
鸟儿愤怒啾啾:老子是神啾!
可惜在场只有方拾遗听不懂它在啾个什么玩意儿。
孟鸣朝嘴角噙着从方拾遗那儿学来的笑,一下一下摸着鸟头,轻轻道:“小鸟儿,你一定也很想和我师兄签血契,保护我师兄吧。”
鸟儿:“……”
逼啾为娼,岂有此理!
神啾不发威你当我是麻雀吗!
一刻钟后,小鸟儿耷拉着圆溜溜的脑袋吞下了方拾遗的精血,成功签下血契。
血契签下,灵兽的生死俱在主人一念间。若是主人惨遭不测,死前未主动断了血契,灵兽也会随同死去,比卖身契还霸道——曾被修仙界“灵兽保护会”几次提议废除,列入禁术之列,还灵兽平等自由身!
方拾遗随手将心情不好的胖鸟揣进怀里,孟鸣朝眼神一凝,踮起脚尖,伸手把鸟儿掏出来,严肃地道:“师兄不要贴身放它,鸟性本淫。”
金黄的鸟儿歪头:“啾?”
方拾遗噗地笑喷,笑了好一会儿,看孟鸣朝实在严肃,只能勉强收住笑意,将这“淫鸟”放到肩上,看向旁边另一个球。
就一会儿功夫,那狸奴跟泄了气似的,已经变成了小小一团,比正常的猫儿还小。见两人注意到了自己,胖球挪到孟鸣朝身边,细细软软的“喵”了声,讨好似的撒娇。
方拾遗稀奇:“这倒赶巧,上来就遇到两只。这又是什么品种?”
孟鸣朝弯腰抱起猫,笑得像盛了蜜似的甜:“师兄,院子里可以养猫吗?我想养,不签血契,等它长大就放了。”
方拾遗像个宠儿无度的老父亲,但凡是儿子要的,只要不违背天理伦常,一概欣然答应:“你喜欢就行,不过别让他窜到你二师兄屋里,他洁癖,讨厌带毛的,若是撞上他,非给拔了毛炖汤不可。”
两个雪团子齐齐一震,狸奴疯狂往孟鸣朝怀里钻,孟鸣朝则赶紧抱紧了怀里的猫,看起来倒真挺喜欢这小东西。
站在方拾遗肩上的鸟儿神色萎靡,见状啾啾大笑:傻了吧,你也逃不掉。
签了血契心神相连,方拾遗隐约能明白这傻鸟啾的是什么玩意,伸指弹了他一下,傻鸟连忙扇翅膀稳住。
孟鸣朝微微笑了笑,满意地撸着怀里手感很好的毛球:“师兄给他们取个名吧?”
方拾遗起了坏心眼:“这鸟啾来啾去的,没见过这么吵的鸟,就叫鸣鸣吧。”
傻鸟急了,上蹿下跳地反对:老子不叫这蠢名!
孟鸣朝挑挑眉,眼底满是笑意,假装没发现:“很适合。”
方拾遗得到鼓励,又瞥了眼他怀里的猫:“那猫圆得跟个蛋似的,就叫蛋蛋吧。”
完全是无意识脱口而出的,说完,方拾遗反倒愣了下,总觉得似乎在哪儿听过蛋蛋二字。
……错觉吧?
错觉。
方拾遗于是心安理得,牵着小师弟继续往山上走。孟鸣朝人矮,走得磕磕绊绊,怀里的狸奴见状,跳到地上,摇了摇身子,九条毛茸茸的大尾巴一甩,呼啦一下,又变成了巨大一只。
它主动伏下身,让孟鸣朝爬上去坐着。
方拾遗拍了拍这聪明的灵兽,让它跟紧自己。灵兽山上幽静无比,树高繁茂,遮天蔽日,四下好似没了活物,只有清风拂过树叶的沙沙声,以及远处泉水的潺潺声。
鸣鸣站腻了肩膀,抖着小翅膀,盯着方拾遗的脑袋蠢蠢欲动。方拾遗心情好,扫了它一眼,礼貌地倾了倾肩:“请便。”
小胖鸟立时对方拾遗大为改观,高高兴兴地飞到他的头顶,雄赳赳气昂昂地挺胸而立,胸口细细的绒毛迎风飞飘。
蛋蛋羡慕地看了看它,掂量了一下自己随着身形变化却没大几分的胆子,老老实实地驮着孟鸣朝继续走,软软的肉垫踩在地上,不发出一丝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