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第二十八幕戏(第3/4页)

“………………”

昭夕面上骤红,乱七八糟的情绪往脑子里冲。

尴尬有之,不知所措有之,最后升腾起一阵难言的憋屈。

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情况。

睡了一觉,两人之间全变了。明明之前还能插科打诨、互相吐槽,表面虽不对付,气氛却很和谐。

可那晚之后,他不告而别,只留下一袋事后药。

她都没骂他拔吊无情,他凭什么在电话里冲她阴阳怪气,又为什么在此刻用这种态度和她说话?

最要命的是,她自忖已经表现得很洒脱了,他却以冷冰冰的态度挂断她的电话。

还说什么以后都别见面了,不约了。

哈,她事后回味了无数次,都觉得他是在侮辱她的技术。

怎么,一夜春风,体验不好,所以立马下线,江湖不见?

昭夕思绪繁多,终于抬眼盯着他,赌气似的说:“那倒不是。塔里木那么多人,能在工地上随便相中个人、睡一觉,结果这人还恰好是地质学家,概率可不高。这不叫有眼无珠,这叫眼光好。”

随便相中个人。

睡一觉。

眼光好。

她的用词无不说明,他像羊群里的幸运儿,被挑三拣四的她选中了,所以才有了后来的事。

程又年与她对视片刻。

“昭导不愧是女中豪杰,现实版花木兰,随随便便就能跟个身份不明的人过夜,这份洒脱,多少男性都比不上。”

昭夕一愣,“你什么意思?”

她张了张,回味过来。

“你说我滥交?”

“我没这么说。毕竟你刚才也说了,我们不熟,我对你的私生活一无所知。”

程又年淡淡道:“我只是就事论事。”

这样模棱两可、暗含影射的话,昭夕听过太多了。

从她涉足演艺圈,成为“木兰”那一天起,潜规则三个字就烙在了她的头顶,像海斯特·白兰胸前的红字,像苔丝·德伯永远洗不清的放荡罪名。

热搜不断,解释不清。

多少与她素味平生的人,只凭三言两语,就能轻易地把她定性为私生活混乱的女明星。

未尝没有解释过。

也试图拿出证据,甚至发律师函,想走法律途径讨回公道。

可是胜诉又如何。

黑她的帖子撤掉又如何。

诽谤者道歉又如何。

到最后,风波落幕,三两月后,太平盛世下,再有人提起她的名字,大众永远只有一个态度——

“昭夕?那个私生活很乱的木兰啊。”

也许并非有意侮辱,只是在这个八卦盛行的和平年代,绯闻和舆论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是一种娱乐。

他们不了解真相,只是隐约记得几个月前,她曾被钉在耻辱柱上。

至于是否澄清,那都不重要了,人们不记得。

能带来刺激的永远是罪名,不是真相。

所以他们忘记了。

昭夕站在楼道口,看见近在咫尺的光亮。

可光亮不是她的,此刻的她站在阴影里。

她抬头,一字一顿地说:“你走吧,程又年。”

“的确是我有眼无珠。千不该万不该,怪我不该和你睡那一觉。”

是鬼迷了心窍,酒精麻痹了大脑。

否则怎么会主动和他欢愉一场。

初初接触,便以为他和其他人不一样。哪怕拿着民工身份与他打趣,也从不认为工作性质能左右他在她眼里的形象。

一再接近,难道是因为他脾气好?

明明他的态度比所有人都糟糕。

到底是为什么觉得他值得?

除了这张脸和皮囊,分明是三言两语间,从他看她的眼神里,和他说话的态度中,以为他和其他人不同。

她是那么骄傲一个人,看透本质后,就不屑于再对人解释:我没有。

她总觉得程又年是懂的,即便她什么也没说。

可现在看来,她的确有眼无珠。

他明明什么都不懂。

昭夕缓缓道:“就送你到这了,程老师慢走。”

转身没走两步,终究还是被耻辱的滋味冲散了理智,忍无可忍地回过头来,“就算我滥交,就算我随便,你以为你就好到哪里去了?”

“程又年,我看那晚你也投入得很,事后反倒人模狗样装清高了。”

“怎么,都是睡觉,咱俩谁比谁高贵不成?”

要不是没穿拖鞋,她真要像在塔里木初次见面那晚,从脚上摘了拖鞋冲他狠狠砸过去。

照着脸上砸。

比砸林述一还要用力一百倍。

因为那一晚,只是好笑和轻蔑。

此刻却无端伤心。

她没再理会那人,拔足狂奔,像是巴不得立马回到老师身边。

可最终停在三楼的转角处,她穿着粗气靠在冷冰冰的墙壁上,慢慢地,用力地,狠狠地擦了擦眼眶。

她有些生气,还有些无语。

又不是第一次被误会了,怎么还动这么大肝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