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人情(第3/3页)
被人翘了行,金守业和手下的一干兄弟的确很气,也不是没想去找吴尽欢等人,但当他们听说在易货的时候,吴尽欢不仅和朝鲜军动了手,而且还打伤了朝鲜军的一名少校时,金守业和手下的兄弟无不倒吸口凉气。
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吴尽欢,究竟是什么人啊,胆子怎么会那么大,竟然敢和荷枪实弹的朝鲜军动手,他不怕人家开枪吗?
很显然,这帮毛头小子都是不要命的主儿,真找上他们,这帮兔崽子拼起命来,最后谁吃亏还不一定呢!
金守业混的是黑道,但同时他也是个商人,做任何事,他都得核算一下成本,为了周玉廷这么一个合作对象,值不值得他和吴尽欢这群人去拼命,事情闹大,真搞出人命了,他的损失大,还是收益大。
很显然,无论怎么想,他都是不划算的。
正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吴尽欢他们在Y市什么都没有,老哥一个,光棍一条,无论做什么,都无需顾虑太多,而金守业不同,他在Y市有家有室,有事业有根基,有群狼般的竞争对手,有虎视眈眈的仇家,他哪怕只走错一步,都有可能遭受致命一击,被淘汰出局。
说白了,他是自诩瓷器,而吴尽欢他们就是堆破瓦罐,瓷器去撞瓦罐,那不是自找倒霉吗?
这口气,金守业最终还是忍了,但不代表他不记恨吴尽欢这群胆敢抢他生意的毛头小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