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信仰(第2/3页)
论枪法,他自认要在杰森之上,论身手,他也不觉得自己不如杰森,但有一点,他不得不承认,杰森是他这辈子见过的反应能力最快、应变能力最强的一个人,捕捉机会的能力极强。
他不愿意对阵杰森,除了私交之外,原因也就在这。
高手对决,生死就在那零点几秒之间,比拼的已不仅仅是技能的高低、经验的多寡,更考验人的是应变和反应能力,捕捉机会的能力,而这几点,又都是杰森的强项。
“你很厉害。”吴尽欢用力压住死囚的伤口,说道。
死囚笑了笑,断断续续道:“我……我这辈子,度过的最快乐的时光,就是在我的家乡,西弗吉尼亚,还有……还有在佣兵训练营的日子……”
不管吴尽欢怎么用力摁住他的伤口,血仍不断地顺着他的手指缝隙流淌出来。
“你死了,你回到了你的家乡,也许,我死了,我也会回到我的家乡,杰森,你说是吗?”死囚紧紧抓住他的胳膊,充满期盼地看着他。
“嗯,是的。”吴尽欢垂下头,应道。
“真好啊。”死囚看着他,咧着嘴笑了。他费力地扭头,看向楼梯通道那边,说道:“枪……枪……”
吴尽欢明白他的意思,他站起身形,快步走到楼梯通道里,从台阶上,捡起狙击步枪,然后走回到死囚身旁,将枪交给他。
死囚在抱住狙击枪的同时,脸上也泛起一层不自然的光彩。
他轻轻抚摸着枪身,看向吴尽欢,问道:“杰森,你还记得,我们一起练枪的日子吗?”
“嗯,记得。”
“再……再陪我练一次吧。”
“好。”吴尽欢把死囚从地上架起来,两人走到窗口处,吴尽欢帮着杰森,把沉重的狙击枪架在窗台上。
死囚靠在窗台前,咳了几声,虚弱地说道:“精工国际的AW50F重型狙击枪,有效射程,两千米,我用它,可以打中两千五百米外的可乐瓶。”
“我知道,你一直都很厉害。”吴尽欢说道。
“你……你来试试……”
“好。”吴尽欢接过他手中的枪,透过微光夜视瞄准镜,能清晰看到远方的树木和草丛。
他转头看眼死囚,见他正乐呵呵地看着自己,吴尽欢笑了,有那么一刻,他仿佛又回到了佣兵训练营,又回来了他二人一同练枪的日子。
他重新低下头,透过准镜,说道:“一千两百米,有颗小树。”
“打……打中树心……”
“好。”吴尽欢应了一声,手指扣动扳机。
嘭!
重型狙击步枪特有的枪声乍响。架住狙击枪的窗台都为之一震,上面的灰尘被震起一层。
“中了!”
“继……继续……”
“一千八百米,树下的石头。”说着话,他再次扣动扳机。
嘭!
又是一声枪响。
“中了。”
他话音刚落,身旁突然传来噗通一声闷响。
吴尽欢的头稍微抬了抬,眼中蒙起一层水雾,他重新低下头,继续看着准镜,说道:“两千米,歪脖树,树心!”说着,他再次扣动扳机。
“打偏了,死囚,让我再试一次。”他眨了下眼睛,水珠滴落,重新瞄准,扣动扳机。
嘭、嘭!
他连开两枪,两颗子弹划破长空,发出尖锐的呼啸声……
吴尽欢放开枪,身子依靠着墙壁,慢慢滑坐到地上,转头看着身旁同样坐在地上,如同睡着了的死囚,他垂下头,一字一顿地说道:“死囚,我一定送你回家!”
不知过了多久,吴尽欢从口袋中摸出手机,拨打电话。
过了好一会,电话接通,话筒里传来不满地问话声:“喂?”
“请问,是炮哥吗?我是吴尽欢,想请炮哥帮我个忙。”
他的电话,是打给洪门在N市的分堂主,绰号三炮的钱文明。
大概有等了四十多分钟的时间,几辆面包车穿过野地,行驶到小楼的近前,纷纷停了下来。
紧接着,车门拉开,从几辆面包车里蹦出来十多名彪形大汉。
为首的一位,是个身材瘦小的中年人,穿着普通,还稍微有些驼背,给人的感觉病态又颓废。
他姓曹,知道他全名的没有几个,认识他的人,都叫他老曹。
他是洪门中人,同时也是N市道上有名的‘清洁工’。
老曹率先走进小楼里,先是看到躺在门口的两具尸体,他脚步未停,直接从尸体身上迈了过去。
瞧见坐在窗台下的吴尽欢和死囚时,他先是一怔,而后快步走上前去,关切地问道:“吴先生,你受伤了?”
吴尽欢慢慢摇头,说道:“小伤而已,老曹,麻烦你,帮我把这里清理一下。”
“没问题。”老曹答应一声,向窗户外面的大汉们招招手。
十多名彪形大汉,各拿着工具,从外面走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