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三章 没有木剑的温华(第4/5页)
年轻人坐回长凳,直起腰,“老掌柜的,大恩不言谢!”
老人做了个捻指手势,打趣道:“别嘴上说,将来靠银子说话。”
年轻人突然笑道:“老掌柜的,你就不怕以后我赖账,还清了三百两银子就不舍得掏分红?”
老人挑了挑眉头,然后指了指年轻人心口,然后指了指自己眼睛,“之所以有这桩买卖,一是信得过你小子的良心,二是信得过我自己的眼力!”
年轻人自己和老掌柜分别倒满一杯酒,举杯后,“都在酒里头了!”
两人一饮而尽。
老人喝完酒,“你小子赶紧去瞅媳妇吧,对了,自己去柜子后头拿一壶刚进的绿蚁酒,就当我庆贺你小子终于有自己的家业了。”
年轻人起身哈哈笑道:“得嘞!”
老人不忘提醒道:“庆贺归庆贺,酒钱得记在你账上!这绿蚁酒可不便宜,据说从北凉道那儿一壶才两钱银子不到,到了两淮就一两银子往上,再从江南道到咱们这儿,啧啧,足足四两银子啊,这哪里是卖酒,真是直接卖银子还差不多。你小子悠着点喝,可别喝出味道就见底了。”
年轻人嘿嘿道:“我可舍不得自己喝!”
老人好奇问道:“咋的,是要送给你哥,还是给老丈人啊?”
直奔柜台的年轻人突然停顿了一下,转头咧嘴道:“都不是,给我兄弟留着,以后他来我家蹭吃蹭喝,就拿这酒招待他。当年……挺久以前,我和他一起厮混的时候,他总说天底下的酒,就数这绿蚁酒最有味道,那会儿他总喜欢拿这个馋我,后来分开了,我有次独自经过他家乡的时候,走得急,也没喝上,也没弄明白到底是啥个滋味。”
老人没好气道:“啥滋味?就是价钱贵,其它没啥,我就不喜欢喝,太烈太冲,烧穿喉咙,后劲更足,在我看来啊,真不如咱们这边的自酿米酒好入口。”
年轻人笑眯眯道:“我那兄弟是半个江湖人,纵马饮酒,自然是要喝最烈的酒,喝那软绵绵的米酒,不算英雄好汉!”
老人乐了,“呦,还江湖人,而且听你的话,你小子当年闯荡江湖,走得挺远啊?”
年轻人挠挠头,“也就只是走得远而已了。”
老人白眼道:“还吃过苦头吧!”
年轻人一笑置之。
独坐酒桌的老人举杯慢饮,遥遥看着小心翼翼捧着酒壶的店小二,没来由问道:“温华,咱们酒楼的说书先生,好几次说到那西北藩王承认自己有位相识于江湖的兄弟,与你小子凑巧同名同姓?那你的兄弟,是不是也该姓徐才对啊?”
年轻人站在远处,笑脸灿烂,“巧了,还真是!”
老人哈哈大笑,挥手道:“臭小子!滚滚滚!”
杯中已无酒的老人摇晃了一下酒壶,空了,转头望向走向酒楼大门的年轻人,身形一瘸一拐,只是却不给凄惨或是滑稽的感觉,老人冷不丁大声笑问道:“温华,你小子真不是那个名动京城的剑客?”
双手捧着那壶绿蚁酒的年轻人缓缓转过身,做了个鬼脸,“掌柜的,你看我像吗?”
老人笑着没有回答,再次挥挥手。
老掌柜坐回座位,壶中杯中皆无酒了,百无聊赖的老人想了想,望向大门,自嘲道:“是不太像,也对,能像吗?”
年轻人离开酒楼后,快步走向那座小桥,一路上沿河两岸川流不息,放眼望去,静谧河面上满是点亮的河灯,星星点点,如同夏夜的星空。按照乡俗的说头,人死之后,那些无所依的游魂野鬼,在中元节这一天,若是能够找到那盏写有自己名字的河灯,便能投胎转世。他当年就听自己那位一起狗刨江湖的兄弟说过,佛家有托灯投生的讲法,尤其是在阴间不得解脱的冤魂怨鬼,凭借阳间江河之上的那盏荷花灯,即可得自在。他这辈子的愧疚之一,便是与家中兄长两人只供得起一人读书,哥哥把机会给了他,可他却不爱读书,也不知珍惜,成天只想着行侠仗义,向往那座刀光剑影的江湖。所以他如今比哥哥嫂嫂更喜欢对那个侄子念念叨叨,要孩子好好念书,他给侄子购置的纸笔,都是小镇上最贵最好的,他不是希望侄子以后一定要考取功名,不是什么光耀门楣,而是他打心眼觉得,男儿读书,读出满腹学识,写得一手好字,每年春联不用求人,或者说以后有了孩子,可以自己去书本上为孩子取名,总归是天大的好事。
练剑,想要练至天下第一,世间终究唯有一人而已。比拳头硬,江湖总有拳头更硬的武夫高手。可是读书人从书本上读出的道理,则绝不是帝王将相达官显贵们开口说出的道理,就一定会更大一些。
到了那座熟悉的青石板桥,他媳妇果然已经卖完两篮河灯,侄子手里拿着最后一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