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蹭饭
易云知道自己就是一个普通人,甚至这副身体在两个月以前,可以用手无缚鸡之力来形容,胖老头“却也是普通”的评价,算是很委婉了。
易云有些担心,胖老头已经开天目了,竟然也看不出紫晶存在于自己心脏么……
“根骨普通,出身穷苦,却能……”胖老头想了想,突然看到易云身后的水潭,脑海中灵光一闪。
他又去摸了易云的身体,摸得易云全身直起鸡皮疙瘩。
这老头子搞什么,不知道男男兽受不亲啊!
“老夫明白了,你这小孩是吃下了某种天材地宝,而后在这深潭的潭底淬体,天材地宝暴虐的能量与冰冷的潭水相互抵消,误打误撞的淬炼了你全身血肉,让你达到了这个境界!”
这胖老头的话,让易云听得暗暗咋舌,这老头也太厉害了,他的猜测虽然不完全准确,但其实已经高度接近了事实。
“看你年纪轻轻,有这个成就也算是不容易了,虽然这是因为运气好吞吃了天材地宝,虽然以后吧……估计你也就这么回事了,不过还是很不容易的!”
胖老头的话,让易云直翻白眼,这是夸我呢,还是损我呢!
“我说小子,老夫跟你认识一场也算是有缘……”胖老头说着往怀里一掏,似乎要拿什么东西。
易云眼睛一亮,这是天上掉馅饼的节奏么?难道这老头因为欣赏自己,要给自己什么功法秘籍,荒骨精华?灵丹妙药也行啊!
胖老头的手,肉呼呼的,大拇指上还戴了一个很骚包的翠玉扳指,一点也没有老人家手那干枯如柴的样子。
他这一把抓出来,肥肥的拳头握得紧紧的,像是一个白面馒头一样,放在易云的手心,轻轻一松。
哗啦,哗啦!
一把铜钱掉到了易云的手上,铜钱还带着胖老头手心的余温。
铜钱?
易云脑门出现了三道黑线。
“拿去买糖吃吧。”
胖老头笑眯眯的挥挥手,一副很大方的样子。他身边,那麻衣少女也是微微一笑,显然是将易云当小孩子了。
“尼玛!”
易云看着手中大概二十多个铜钱,心中有一万只草泥马跑过。
在这片世界,凡人之间还是用金银铜来做货币使用,不过在云荒,金银什么的,只是辅助的支付手段,真正的硬通货是粮食、盔甲和武器。
这老头显然是个高手,不过在外行走,也不免要带一些凡人的货币。
拿银锭去买东西,在凡人世界是很大的面额,一般的旅店啊,吃饭啊,铜钱也是必不可少的。
所以这老头有铜钱不稀奇。
可是……
对那些高手而言,别说铜钱,就算金银的价值其实是很低的,你要给也给几个金元宝吧!
易云无语了。
其实想想自己有这不劳而获的想法也是够掉份儿的,人穷志短,这话说的真不假。
他现在修炼资源都用完了,才到经脉境,这炼体圆满看起来很美,可是不到紫血境他哪里敢去大荒上狩猎,不狩猎的话,吃什么?难道就吃粗粮粥?
而且就连粗粮粥,姜小柔每次也是稠的留给易云,稀的自己喝。
易云自己挨饿,也让姜小柔跟他一起挨饿。
易云心里吐槽着,还是收起了这把铜钱,不要白不要,给姜小柔,跟部族或族人交换,还能换一口粮食。
果然没有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啊。
想来也是,在这胖老头眼中,自己还是个小孩子,给点铜钱买糖算是逗自己玩了。
他虽然炼体圆满,但根骨一般,就靠天材地宝达成的,也没什么值得关注的。
人小,家贫,实力低微,跟这抠门的老头子又是萍水相逢,人家凭啥给自己好处?
也就是看自己好玩,逗逗自己罢了。
“我说前辈,你们这是去哪儿啊?”易云没话找话地说道。
跟这老头认识一下,总是不吃亏的。
“我们去陶氏部族。”
胖老头倒也没有隐瞒。
“陶氏部族……”易云知道,陶氏部族是连氏部族附近的一个大部族,而且是连氏部族的东家!
连氏部族平时做武器、盔甲,就是供给了陶氏部族。
这一老一少,显然是大有身份的人,他们的实力能随意横穿云荒,想想就让人羡慕。
易云突然想起来,几天前张宇贤嘱咐连氏部族,说云荒有大事发生,有很多大人物可能会路过连氏部族附近,让连氏部族的族长不要怠慢了。
现在看来,这老头和少女,就是所谓的大人物了!
胖老头原本已经打算走了,不过抬脚的时候,他突然觉得有点饿了,抬头看了看太阳,摸了摸胖得分成两瓣的下巴说道:“又到吃饭的点了,这个地方倒是风景不错,有山有水又干净,就在这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