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DNA鉴定的生物检材 犯罪现场的血字
公安屡次到看守所提讯,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由于目前找到的证据都是间接证据,无法找到金传统非法限制杜文丽人身自由和杀害杜文丽的直接证据,讯问无法突破,案件陷入僵局。
金家花重金聘请省内有名的刑辩律师参加侦查阶段辩护。
侦查阶段,律师所做的事情有限,金家请的刑辩律师到达江州后,根据诉讼法要求,第一要做的是把金传统所涉嫌罪名的相关法律规定、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以及自首、立功等法律规定,全面告知嫌疑人,让金传统知道自己的诉讼权利。特别强调的是,如果违背事实,刻意迎合侦查人员,不仅实现不了尽快了事回家的心愿,反而会陷入嫌疑加重的境地。
第二,金家所请刑辩律师接手后,高度重视案发现场,立刻来到金传统的家以及带有脚印的小道,反复进行勘查。案发现场的人、事、物,会随着时间推移,加速流失案件的重要信息。金家所请律师绘制现场图和拍摄现场相片,为阅卷做了充分准备。
第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同时,该条第一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检察机关应当讯问嫌疑人。所以,在侦查阶段,当案件被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批捕时,金家所请律师围绕嫌疑人不具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的《无逮捕必要性的法律意见》,争取不批准逮捕。
金家所请律师所做的工作给了江州警方极大压力,因为根据目前所获得证据确实具有明显缺陷,所以,一方面加强审讯,另一方面全力加强搜救李晓英的工作。
视频追踪组调取了全城大量监控,确定了从停车场开出来的车是李晓英的车,然后在西城方向的胜利大道出城,出城后一直在往西走,最后消失踪影。从视频追踪组调查的情况来看,李晓英的车被犯罪嫌疑人利用,作为逃逸工具;从那天起,在江州城内再也没有看到李晓英的车。这也就意味着李晓英如果活着,就是被囚禁在城外。
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性,犯罪嫌疑人有车辆在城外,李晓英被带入犯罪嫌疑人的车,重新回到城内,李晓英的车辆则留在城外某个地方。
城郊派出所全面动员,走乡入村进户,查找与李晓英有关的蛛丝马迹。数天时间下来,动用大量警力和治安积极分子,仍然一无所获。
刑警支队二大队则全力以赴抓捕迷幻剂上家狗货。
狗货主要混迹于夜总会、酒吧等场所,就算离开江州到另外的城市,大概率还是在类似的场所。江州警方发出了协查通报,希望能通过此方式抓到藏起来的狗货。
陈雷手下也在通过他们的渠道寻找狗货。
几条线暂时都遇到困难,江州刑警支队长宫建民嘴角起了大疱,脸色发黑,平时整齐的头发变得乱糟糟的。
“你这边有什么进展没有?”宫建民离开小会议室后,直接给侯大利打去电话,询问其进展。以前都是直接与朱林通话,这是他第一次直接给侯大利打电话询问进展。
侯大利道:“根据张家阳供述以及陈雷反映的一些狗货经常出没的地方,我大致画了一个图,缩小范围,准备查找狗货的临时落脚点。”
宫建民道:“我觉得狗货应该不是在城里,刑警支队、中队、派出所进行了大量走访,很多人见过狗货,查到一个半年前的落脚点。近半年来的落脚点始终没有查到,应该不在城内。你继续和陈雷保持联系,有线索随时给我报告,报告不分白天和黑夜,凌晨三四点也要报。”
侯大利再次来到陈雷公司,与陈雷面对面而坐。
“我想要狗货最后一次出现的地点。”侯大利直截了当提出要求。
陈雷道:“你上次没有跟我说实话。既然不信任我,我何必为你们办事?”
侯大利稍有犹豫,还是讲了大体情况,道:“有女人失踪,从监控视频来看,女子多半是中了迷幻剂,然后被带走。至今有一个多月了,我们急于找到狗货,就是想从狗货这里查找购买迷幻剂的人。”
“与杜文丽有没有关系?”
“有关系。”
陈雷沉默了一会儿,道:“狗货平时经常在娱乐场所出现,这一段时间没有出现,多半是听到风声躲起来了。”
侯大利道:“会不会出事?”
陈雷道:“狗货走的下三烂的路子,为人狡猾,不是狠角色,出事的可能性不大。”
侯大利道:“我想要他最后出现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