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8章 疯狂的一夜
“哎,真是没意思,怎么就没有人来打劫。”草原的边缘,一个戴着黑眼罩貌似独眼的少年骑着一匹马,在那里感叹,而他的身后有一个商队。
商队的其他人却对这个少年无语,一路上被这个少年带着走,绕来绕去,说是为了避免碰到草寇,但是一路上却经常遇见草寇,绝对是他知道这些草寇的位置,特地去撞他们。
要不是那些草寇看见他就跑,商队的人都怀疑,他是带着自己被人打劫的。
要问这些商队为什么会愿意跟着这少年,没办法,这少年是保护商队的人,还是强行保护的,先是将商队的佣兵击败,然后说自己这么强想要保护你们,分文不收,这样的好事都被你们撞到了,你们应该感谢上天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商队能拒绝少年的“好意”吗?答案很明显,是不能的。
非但不能,商队还要“感谢”少年的好意:“这位公子,谢谢你一路上的保护。这里已经安全了,我们下次再见吧。”
不对,最好是永远不要再见!商队的所有人都暗自说道。
“下次,应该没有机会了!”少年说出了让这些人感到幸福的话语,每个人都在暗叫,真是太好了。
“小舞,我们回去了。”少年对着空中飞舞着的小鸟喊道,小鸟飞下来停在少年的肩膀上,接着少年就策马驰骋在草原之上,而他跑的方向是——
落日之城!
果然,这个少年是草寇,并且还是传说中的那个……
没错,这个少年就是蓝枫,他现在已经不再是专门去打劫商队,而是在打完商队之后,又保护他们过去,遇到草寇过来打劫,他就冲上去打一场。
因为商队已经不够他练招了,他需要更多的人,而草寇这些亡命之徒,是最好的选择。
而蓝枫之所以没有离开这里,也就是因为这个,这里是一个练招的天堂,相信别的地方在也找不到类似的地方,既然有这样的地方,蓝枫不将其的潜力全部发掘出来,又怎么会轻易离开呢?
不会,当然是不会。
游历,就是找修行的地方,在找到一个修行的地方,就要好好的利用,就算花掉一年,甚至几年的时间,也是有必要的。
现在有一个问题,蓝枫怎么会戴着眼罩,被人称之为独眼疯子,难道他在练招的时候,不小心被人废了一只眼睛吗?
如果是的话,那不是成了异世的聂风吗?
……
回到落日之城后,就回到悦来客栈,回到那个小独院,这里已经成了蓝枫在落日之城的家,这大半年都住在这里,不过,这并没有让悦来客栈的老板开心,找到一个长期住客。
只因为,这个住客实在是太独特了,惹来一大批的麻烦,以前有一段时间,整天都有草寇团过来兴师问罪,问蓝枫为什么要阻碍他们发财,而结果都是一样,被蓝枫赶出去,或是用拳头,或是用剑鞘。
到最后,没有人敢对此说些什么话,也没有人敢找蓝枫麻烦,甚至也不敢找紫晶的麻烦。
这并不是那些草寇守规矩,而是因为蓝枫在之前做出一件很疯狂的事情,让大家不敢去招惹,蓝枫那个独眼疯子的名号也是从那件事而来的。
话说在蓝枫与紫晶在落日之城的两个月后,一天蓝枫回到小独院中,发现紫晶不在院子中,开始他还以为紫晶买东西没有回来,虽然说她从来没有一次在自己回来的时候不见人影,不过凡事都有第一次,所以他也不怎么在意。
但是很快他就发现不对劲了,天都快黑了,晚饭的时间也到了,这个时候紫晶无论在做什么事,都会先给自己准备晚餐,而不会消失不见。
于是蓝枫就开始去找寻,经过几番查询,他得到一个信息,在离客栈几条街远的地方,有一个少女被一群草寇抓走,而穿着打扮与外貌特征都与紫晶一致。
蓝枫问清楚那些草寇是属于什么团体的,就马上冲了过去,紫晶还在他的保护范围之内,他绝对不予许她发生什么意外,所以不管这个草寇团体是什么,他都会将人安全的带回来。
而这个草寇团体不是别的什么小团体,而是落日草原上最大的草寇团体——草原之狼,成员过万,高手亦不少,总部就在城中的狼之区,整个区都是草原之狼的地盘,每个路口都有重兵把守,而团长居住在中间的大院。
当时,蓝枫来到狼之区……
“你们今天是不是抓了一个少女?”蓝枫不管那些草原之狼的巡逻小队问他是什么人,就直接开口问道。
“少女?我们每天都有抓,不知道你说那个,你想加入到我们行列,想要享受少女的肌肤吗?不过,你要想轮到,还早着。”一个巡逻队员淫笑着说道。
蓝枫淡淡地问道:“你只要回答我,今天你们有没有在落日之城的狐之区抓一个穿着紫色衣服的少女,有,还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