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00章 序章
燃灯寺村位于陕西省宝鸡市,坐落于秦岭山脉千年原始森林的边缘,依山傍水,绿树成荫,植被茂盛,风景秀丽,民风淳朴,如世外桃源一样,在整个陕西省境内都非常有名,因为村中后山上有一座始建于南北朝时代历史悠久的燃灯古寺而得名。
太阳快要下山,余晖照耀着燃灯寺村。
时值盛夏,山林田野间,绿意如涛,景色如画卷,美丽的让人心醉。
一个浓眉大眼身形修长的少年,嘴里歪歪斜斜地叼着一根草茎,哼着小曲儿从村中唯一一座家畜屠宰场中走出来,身上带着一股杀猪之后沾染的淡淡血腥气,手里的草篮子里放着一块新鲜猪肝。
少年叫李牧,今年十四岁。
今年七月份,李牧刚刚以全校中考成绩第一的成绩初中毕业。
李牧是个孤儿,父母双无,很小的时候就被燃灯古寺的主持收养,整个燃灯寺就主持一个人,而这位所谓的主持,也并非是出家人,是一个行走乡里的老神棍。
一老一小,在这个古老而又破败的寺庙中相依为命。
不上学的时候,李牧就住在燃灯古寺中,喝山泉观古佛,因为收养他老神棍在燃灯寺村中颇有威望,加之李牧笑的时候长的浓眉大眼虎头虎脑,因此很受村民们的欢迎,从小就在四邻各家混吃混喝,算是吃村里百家饭穿百家衣长大。
十岁那年开始,寒暑假的时候,李牧就会被他那个被神棍爷爷逼着去村子的屠宰场中兼职杀猪,到今天,这份活儿已经做四年。
老神棍的理由是要让李牧培养杀气。
“我一个初中生,要杀气干什么用啊,再说杀猪能培养杀气的话,那村里的杀猪匠秦叔早就是绝世杀神了……老神棍脑子里一定是进水了。”
想起这事儿,李牧就有点抓狂。
四年杀了不下一百多头猪,李牧觉得自己双手沾满了血腥,简直是造孽哦。
“汪汪……汪!”
一条憨肥活泼强壮的鸳鸯眼黑白哈士奇狗,颠颠地跟在他的身后。
这条狗是李牧三年前在学校门口捡的,当时还是个刚出生几个月的小狗崽子,被人遗弃,瘦骨嶙峋,差点儿饿死了。
李牧将它带到燃灯古寺中,一直养到了现在。
三年时间,这只哈士奇长的又肥又壮,且它骨架罕见地高大,像是小牛犊子一样,如今已经为了村子里的一大祸害,俨然是燃灯寺村大大小小六十多条家狗野狗中的一霸,经常纠集率领它的狗军横行乡里,傲啸山林,撵的村子里鸡鸭乱飞鸡毛漫天,要不是李牧爷孙两个在村子里人缘好,估计这只又肥又匪的二哈,早就被怨声载道的村民们吊死吃狗肉火锅了。
于是李牧给它起名叫做将军。
狗中的将军。
“汪汪呜!”将军盯着李牧手中草绳帮着的新鲜猪肝,馋哗啦啦地直流口水,发出亲昵的叫声,前攒后跳地跟着李牧,一副讨好的神色。
从屠宰场到后山的古寺,大约要走二十多分钟。
一路上,景色无限好,夕阳如金。
遇到干农活归来的相邻,李牧都主动热情地打招呼。
村里这些大叔阿婶从小就对李牧很好,犹如亲人一样,每一家的饭李牧都吃过,对于这些淳朴善良的村民,李牧的心中充满了感激。
村民们对于李牧也很是喜爱,笑着回应。
夕阳西下。
看着李牧和将军一人一狗消失在远处的山路上,有人摇头叹息。
“唉,可惜了,李牧这娃,学习成绩好,有一股子说不清楚的灵性,中考全校第一,绝对是咱们村最好的读书苗子,不知道为啥,李大师死活不让他继续读高中了。”
“是啊,听说市里最好高中的校长,亲自去燃灯古寺,想要免学费招收这娃,还给进什么雨林班,每月都发生活费……但都被李大师给拒绝了。”
“估计李大师想要李牧这娃继承自己衣钵吧。”
“现代社会,李大师的那一套风水、养生、除妖、捉鬼的本事没有什么用处啊,总不能让李牧这娃儿以后也当个神棍捉鬼除妖吧?李大师本事是真的有,不过听说有精神疾病啊,有时候神经病发作起来也是很可怕的,可怜李牧这娃儿还得小心伺候着。”
村民们议论纷纷,都替李牧觉得可惜。
……
……
“老头,我回来了。”
李牧一进寺门,就大声地打了个招呼。
后院禅房里并没有如往日那样传来老神棍的回应声。
李牧也不以为意,踢了将军一脚,让它自己一边玩去,然后直接朝着厨房走去。
整个燃灯寺中,只有他和老神棍两个人,禅静清幽。
李牧刚才是一路小跑回到燃灯古寺中,此时浑身微微出汗,到了厨房之后,先将猪肝放在缸里藏好,免得被无孔不入的二哈将军偷吃,然后在厨房门口的水井里,舀了一瓢井水,咕嘟咕嘟喝了个透心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