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丑 第六节

端木忍将她露在外头的胳膊小心翼翼放进被子里。今夜她睡得很安稳,看她的睡脸看得久了,总觉得她在笑,但现看,又没有。

他披了衣裳,走出卧房,悄然往书房而去。

一路上,他下意识地捂住了心口,这几日,那莫名的疼痛越发厉害起来,心口仿佛烧起一团火,还伴着一点痒,却不知该往哪里烧,十分难受。

他锁上门,也没有点灯,就着窗外那一点月光,慢慢起走过去坐下。

三年前的今天,他跟他的军队在夜狼谷与敌军恶战,虽然最终胜利者是他,可代价是全军覆没,两军死伤者的血,将整片天地都染成红色,无数双死不瞑目的眼睛,凝固在扬起的尘土中。他之所以记得这么清楚,是因为这一天也是她的生辰,他的怀里,还揣着特意买来的羊脂玉镯,只等班师回朝之后,补送给她做礼物。可是,当他从如山的尸体中爬出来时,这玉镯也跟阵亡的兵士一样,粉身碎骨。

月光缓慢地移动,对面,是一个人影,在黑暗里一动不动。它不是人,是他的战甲。他十二岁就随父亲上了战场,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跟这战甲上的一样多。

战甲旁边,挂的是皇帝御赐的玉浮金刀,上头刻着他的名字,作为赫赫战功的奖赏,世世代代的荣耀。

他在桃源出生,天生反应机敏,通猛过人,是父亲眼中的至大的骄傲。别的孩子还在追着娘亲要糖吃的时候,他已将一把木刀挥得有模有样,身后,握着藤条的爹,时不时敲敲他的手或腿,纠正不合格的动作。他若练得不好,晚饭必然是不能吃的,练得好,父亲便忍不住沾沾自喜,说有个完全继承了他优点的好儿子,将来青出于蓝,驰骋疆场,扫荡蛮夷,前途不可限量。

我天生神力,握刀弄剑不在话下!

好小子,反应实在敏捷,上阵杀敌,就要你这般的机警!

这兵书,那些蠢材读十年也记不住一句,你看过一遍就能倒背如流,将来必是大将之才!

这样的话,充斥于他幼年的全部生活。父亲眼中,所看到的全部的他,就是一个为战场而生的“天才”。

父亲没有说错,儿子的成就很早就超过了他。父亲到战死沙场的那一天,也只不过是个官拜从五品的武将罢了,连遗言都没来得及留一句,甚至连尸体都没找回来。

即便有如此温柔的夜色,他的战袍也减不去半分肃杀之气,那些在战场上飘荡的死亡与鲜血仿佛嵌在上头,一生一世也洗不掉,不管他是在人仰马翻的沙场,还是宁静安谧的桃源,他的大半个灵魂永远陷在一片厮杀之中,不得真正的安宁。

原本以为,历过千难万险归来,一场红烛高烧的婚礼,一个守候多年善解人意的她,或许能将他的灵魂从另一个世界带回来。可是他却错了,她的变故,将他推入了另一个悲伤又无力的窘境。

是自己哪里做得不好么?让她无从欢笑。

还是……她已然不将他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了?四年前,他离开桃源的那天,她像从前每一次分别时一样,嘱他处处小心,无论如何也要安然归来,彼时她带泪的笑脸还清晰于眼胶。离家一整年,长也不长,短也不短,再归来时,她容颜依旧,却变了另一个人。

他不是没有找人查探过。从他出征到归来成亲的这一年,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除了偶尔会到城门处张望一番之外,没有任何可疑之处。亲自问她究竟怎么了,她来来去去也只是说没有什么。

喜欢一个人才会对他笑。厌弃一个人,如何笑得出来。这般道理,三岁孩童也懂得。

他捂住心口,站到窗前。顺手从旁边的木架上取了一个小物事捏在手里——一只石头雕成的小鹦鹉,半成品,还有只翅膀没有雕完,细看,还被摔烂过,又被细心黏好。

这是他小时候亲手雕出来的玩意儿,为了雕得像,他还特意省下零花钱,往鸟贩手里买了一只长得很神气的翠毛鹦鹉,洗澡喂食,养得周周全全。然后趁父亲睡着的时候,才拿出藏在床底下的工具,借着月光雕啊雕。

可惜最后还是被父亲发现了,他不是生气,是震怒,砸烂了所有的工具,摔死了那只已经会喊他名字的鹦鹉,指着他的鼻子骂:你是要当大将军的人!不是去当石匠!有时间干这样的蠢事,不如多念几卷兵书!

他抱着鹦鹉的尸体,不敢哭,不敢分辩。其实他很想跟父亲说,他从未想过要当石匠,只因握着刻刀,把一块粗鄙的石头变成活灵灵的小动物,这落下去的每一刀都让人高兴,仅此而已。

从此,他没再摸过刻刀,在那之后的漫长岁月里,他的刀,只落在一个又一个的敌人身上,看着他们在自己的刀锋下四分五裂,血肉横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