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致爱 第八节(第4/7页)
“咦?他最近常来吗?”
“自打你捎带回药方,他就比平日里来得勤了,每次来都带一堆名贵的药品跟补品。沈公子之举,实在令我过意不去。”
“别别,他不缺钱,一点药材补品就能换回一双眼睛,他何乐不为?”
“你同沈公子都是难得的好人。”
“嘻嘻,我不一定是人的。”
“你就是一头猪,也是我没齿难忘的恩人。”
“这……就不能换个比喻?”
两人边说边朝东篱小筑那边走,走着走着,九厥看着他走路的姿态,不禁问道:“你的左腿怎么了?走路怎么一跛一跛的?”
“哦……这个啊……”他赶紧说,“就是那天出去散步的时候摔了一跤。”
“散步?”九厥想了想,“哦!上回好像听沈子居说,你常带你妹子去秋山湖岸?”
“嗯,总留在屋子里也不好,秋山湖岸景色优美,走一走,整个人都能精神不少呢。”
“那倒是,那地方我去过一次,光是一池靛蓝荷花就百看不厌了。你挺会选地方嘛。”
“嘿嘿。”
一路行至东篱小筑,还没进门,便传出一阵悠扬的《春江花月夜》,堪比天籁。
沈子居独坐院中,专注抚弄面前那一家崭新的琴,直到九厥都走到他面前了,才抬起头,琴声亦戛然而止。
“你这家伙,婚礼一别,至今一载有余,你再不来,我就当你不记得我这好兄弟了。”沈子居笑着起身,“正好得了一壶上好的西域葡萄酒,你回得还真是时候。”
“你们叙旧,我就先过去了。还要煎药年。”端午跟他们打了个招呼,便高高兴兴地走开了。
他不懂品酒,也不识音律,更不会吟诗作赋,实在不适合加入这两个人的谈话。
每当看到九厥跟沈子居在一起煮酒话家常的场面,他总是想,人类老说相由心生,这两个男子的心底得是多纯良干净才能生得这般好容貌,反观他自己……算了,不提也罢,反正,他现在的世界只在东篱小筑与秋山湖岸之间,没什么人会注意到他藏在面巾之后的丑陋的脸,永欢就更不可能看到了。
回到房间,永欢已经醒了,正燥郁地在屋间里走来走去,时不时踢到凳子和桌角。
他深吸一口气,换了另一副声音,上去扶住她:“这是做什么?踢伤了怎么是好?”
听到这个声音,她顿时转怒为喜,一把握住他的手说:“阿九大哥,你可回来了。药好苦,我不想喝了,我们去秋山湖岸走走吧!”
“那可不行。”他晃了晃手里的药包,“新鲜的药,我马上去熬,喝完了咱们就出去散步吧。”
“好吧。”永欢沮丧地坐下来,抬起一只手在自己眼前晃来晃去,又高兴起来,“阿九大哥,我能看到白影子在晃了呢!”
“真的?”他欣喜若狂地握住她的手,“真的能看见了?”
“嗯,一点点。说明药虽然是哭,但真的有效呢。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你了。”她抽出手,情不自禁地摸向他的脸庞。
他心下一惊,赶忙抓住她的手,有些慌乱地说:“你坐着,我先去煎药。”
“咕嘟咕嘟”翻滚着的药罐前,他拿着扇子轻轻扇着火。
她很快就能看见了吗?!这是他多么盼望的事!他的永欢终于可以跟从前一样了。
可是,他又该怎么办?
阿九大哥……根本就不存在的一个阿九大哥……
不错,他可能干了一件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对蓝鲛来说,模仿声音也是他们的强项之一,作为他们的远亲,某些海妖最擅长的技能,也是这个。在来到东篱小筑的翌日,永欢醒来的瞬间,他也不知自己是怎么了,突然就变出了另一种声音,对,他想都没想,便模仿出九厥的声音,在一脸惊讶的沈子居面前,温柔地安慰着永欢,顺便编造出一个路见不平、从水缸里英雄救美的“阿九大哥”。
之后,他将沈子居拉到一旁,说:“永欢一直很讨厌我很恨我,现在她身体本就虚弱受不得刺激,所以请你……”
话没说完,沈子居已然笑着打断他:“不必说了。今后,东篱小筑里没有端午,只有一个阿九大哥,如何?”
他感激不尽。
可现在看来,这个谎是撒不了多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