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剑阵(上)
九剑背后的三个白面具登时掀翻了桌子站起身来,垂手之后袖口一松,各自的兵器便纷纷滑到了手里。尤其是为首的那名壮汉,晃了晃身子,变大了一截身躯不算,手中也赫然多了一把大刀。这把刀七七八八也有半丈大小,眼下握在手里,真叫人好奇刚才是如何藏于袖中的。
“锦衣卫镇邪司,二十八宿。”这大刀男子嗓音低沉,一字一句地重复了一遍九剑之前的自我介绍,听起来就像是野兽觅食前的低吼。
眼看得自己突然间腹背受敌,九剑依旧不慌不忙,只是将手中的巨伞扛在了肩上,才转身问道:“怎么,听口气,这位朋友好像与我二十八宿有些过节?”
“来得正好!”那大刀男子仰天长啸,伸手就要去摘自己的面具:“刀下不死无名之鬼,我们三个乃是……”
一直事不关己的李晋突然在桌子下面飞起一脚,硬生生将大刀男子踹翻在地,然后抬手重新将一脸糊涂的大刀男子拉到了座位上坐下;随后,李晋抬起头朝着九剑陪了个笑脸:“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朋友喝醉了……你们打你们的,我们就看看,就看看。”
金角银角看到这副架势,不由得多瞅了李晋等人几眼。
李晋立马吹胡子瞪眼:“怎么着,饭庄你家开的?看热闹不许么!?哎哟你看看这些妖怪嚣张的啊……这位拿伞的壮士不必多说,速速动手收了这两个霸道的妖孽,堪称为民除害!”
说罢,李晋一个劲儿的给自己这边的人使眼色。三人踌躇片刻,最终还是老老实实坐在了椅子上。
那九剑见此,也并没有多说什么,只是做了一个手势,将金角、银角在众目睽睽之下请离了那饭庄。
李晋目送这一人两妖离开,扭头正看到三个白面具为首壮汉的背后,一条粗壮的尾巴露了出来,正在那里晃。李晋眼疾腿快,赶忙又是一脚,让壮汉快收起来。
直到壮汉将尾巴收好,李晋看周围也没人注意,内心中才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这场争斗,李晋是无论如何也不愿意打起来的。因为自己今天见到李家的人实属巧合,李晋根本没有料到会在这里碰到熟人;眼下,李棠她们就在不远处,一旦听到了什么动静赶了过来,再被眼前这三个糊涂蛋看见之后满世界那么一嚷嚷……
那么“以执金吾职位之便拐带李家小姐”的罪名,自己可真是有嘴说不清了。
到时候不用问,保准李家的杀手们蝗虫般铺天盖地而来……那自己的逍遥日子,可就算是到头了。
“李大哥为何刚才不让我等动手?他可是二十八宿啊!” 等到九剑等人离开后,那大刀男子果然开口问道:“李家家规,临阵脱逃者死罪一条!”
“你也知道人家可是二十八宿,你们三个打不过啊……白白丧命,何苦呢。”李晋苦着脸,不晓得为何这大刀男子发了脾气:“而且,什么家规不家规的,说了多见外!咱们什么关系,我不说你不说,谁能知道今天这事啊是不是?”
三个白面具互相看了看,吃了一瘪。李晋这话虽然难听,但又是板上钉钉的事实。
“没错,我知道我们三个打不过,但是咱们有哮天啊!只要哮天在,咱们……”那大刀汉子口无遮拦,说完这一句之后见得李晋脸色一变,急忙改了口风:“啊,我的意思是,李大哥您可是咱李家的执金吾,凭您的本事和您的狗,咱们定然不会吃亏。”
说罢,大刀男子不依不饶,似乎一定要李晋给一个说法。
李晋挂着脸色,勉强点了点头:“三天前我遭了一场恶斗,现在身子不爽。你们看看,我这腿都没好利索呢。啊,倒不是我不敢以命相搏;只是,三位细想,万一今天我若是输了,岂不是留下一个‘执金吾不如二十八宿’的口实?凡事啊,要以大局为重。”
三人这才纷纷叹服,然后低头细瞧,抬身啧啧称奇:“能把带着哮天的李大哥伤成这样,想必对方一定有些本事。好,那便不劳烦李大哥。我等这便回去,即刻带上大队人马回来替李大哥报仇雪恨!”
说罢三人似乎热血沸腾,起身就要告别。
李晋算是彻底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然后纵身一跃,现在真是进退两难。思来想去,李晋叹了口气,招呼着这三人再次重新坐下。
“我问你们,你们知不知道我为何从李家出来?换句话说,你们在这里遇到我,就没觉得有什么古怪?”李晋压低了自己的声音,神神秘秘地问道。
这一问,显然是问住了面前的三人。确确实实,这李家的“执金吾”按道理来说只为看家护院,即便有天大的事情也不会派出去的。今时今日,在这荒郊野岭看到李晋,三人却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