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恩(第5/6页)

“当劳勃国王前来临冬城任命你父亲为御前首相的时候。”塞外之王轻声道。

琼恩的眼睛由于难以置信而瞪得老大,“那怎么可能?”

“那是事实。你父亲知道国王已在途中后,便给长城上的弟弟班扬写信,让他赶来参加宴会。黑衣兄弟和自由民之间的交易来往比你了解的要深得多,所以消息很快也传到了我耳中。这个诱惑令我无法抗拒。你叔叔没见过我,所以我不担心他,我也不认为你父亲会记得多年以前匆匆飞过的一只小乌鸦。我打算亲眼看看劳勃,国王对国王,同时也想多了解一下你叔叔班扬。那时他是首席游骑兵,是我子民的灾星。所以我骑上最快的马,说走就走。”

“可是,”琼恩提出异议,“长城……”

“长城能够阻止军队,却不能挡住独身的汉子。我带上琵琶和一包银鹿,在长车楼附近攀过冰墙,越过新赠地,再南行数里格后买马。我日夜兼程,而劳勃带着沉重的大轮宫以便他的王后能舒服地旅行,因此在临冬城以南约一天骑程的地方终于被我赶上,我随即加入到王家队伍中。你知道,自由骑手和雇佣骑士常凑到王族身边,希望能留在御前服务,而我的琵琶使我很容易被接纳,”他笑意不减,“我精通长城内外所有淫曲小调咧。晚宴时你也在,当晚你父亲招待劳勃,我在大厅末端的长凳上和一帮自由骑手对饮,边听旧镇的奥兰多弹长竖琴,歌唱长眠于海底的君王,边吃你父亲的烤肉和蜜酒。我好好瞧了瞧弑君者和小恶魔……也瞄到过艾德公爵的孩子们和他们脚边的小狼。”

“您就像吟游诗人贝尔,”琼恩说,他忆起耶哥蕊特在霜雪之牙上给他讲的故事,那天晚上他差点杀了她。

“我像他就好了。啊,贝尔的事绩很让人激动……我却没胆子偷走你某位妹妹。贝尔写下自己的歌谣,并永世流传,而我只会翻唱比我出色的人编的曲子。还要蜜酒吗?”

“不了,”琼恩说,“假如您被发现……被抓住……”

“你父亲不会砍我的头,”国王耸耸肩,“因为我在他的厅堂吃饭,受宾客权利的保护。有关宾客的法则同先民一样古老,如心树一般神圣。”他朝布满碎面包渣和鸡骨头的桌板比了比,“所以啰,你在这里也是宾客,有我的保护,不会受伤害……至少,今夜如此。说实话,琼恩·雪诺,你是个因恐惧而变节的懦夫呢,还是别有隐情?”

不管有没有宾客权利,琼恩·雪诺知道自己正如履薄冰,稍有失足,便会万劫不复,死无葬身之地。每个词都得仔细掂量,他告诫自己,一边喝下一大口蜜酒拖延摊牌时间。放下角杯时,他道:“您先告诉我您的理由,然后我就说。”

正如琼恩所预期,曼斯·雷德笑了,这位国王很明显是个自信满满的人。“我会告诉你我弃职的经过,我会的。”

“有人说您为顶王冠,有人说您为个女人,还有人说您天生有野人的血统。”

“野人的血统就是先民的血统,先民的血统也就是史塔克家族的血统。至于王冠,你在这儿看到了吗?”

“我看到了一个女人。”他瞥向妲娜。

曼斯抱拢她,“不,我夫人是清白的。从你父亲的城堡回归途中,我遇见了她。断掌是朽木做的雕塑,我可是有血有肉的人,着迷于女性的魅力……和四分之三的黑衣兄弟一样。说真的,有的黑衣人干过的女人是那可怜的七国之君的十倍。你得再猜,琼恩·雪诺。”

琼恩考虑了一会,“断掌说您喜欢野人的音乐。”

“这没错,已经接近答案了,但还不准确。”曼斯·雷德站起来,松开斗篷的搭扣,将其铺在桌面上。“我是为这个。”

“为一顶斗篷?”

“一顶誓言效命的守夜人兄弟的黑羊毛斗篷,”塞外之王说。“有一次,我们出去巡逻时打死了一只美丽的巨鹿,正忙着剥皮呢,不料血腥味引来了附近巢穴里的影子山猫。是我把它赶走的,可我的斗篷在打斗中被撕成了碎条。你看到了吗?这里,这里,还有这里?”他咯咯笑道,“那畜生还撕烂了我的手臂和脊背,我比那头鹿流的血还要多。弟兄们害怕我在返回影子塔让穆林学士诊治以前就死掉,所以把我抬到一个野人村庄,据说那里有个老女巫懂些医术。不巧的是,她已经死了,只留下一个女儿。那姑娘替我清洗伤痕,缝好创口,还喂我粥和药水,直到我康复。她用亚夏产的鲜红丝绸缝好我破碎的斗篷,丝绸是她祖母从一只被冲到冰封海岸的遇难小船上发现的。这是她最大的财宝,是她给我的礼物。”他把斗篷披回肩上。“回到影子塔,他们从仓库里给了我一件崭新的羊毛斗篷,一件全黑的斗篷,整洁清爽,配上黑色的马裤和黑色的靴子,黑色的上衣和黑色的锁甲。那件新斗篷没有磨损、没有划痕、没有裂口……也没有红色。守夜人必须穿着黑衣,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严厉地提醒我,当我是个健忘之人。他还说,你的旧斗篷可以烧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