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凡尔赛的假面舞会

前面已经提到过,这正是我主基督降生后的第一千七百七十四个年头。当时的法兰西尽管正在从太阳王的蓬勃热焰中逐渐冷却下来,但仍是一个极为强盛的国家。首都巴黎和王室所在地凡尔赛当仁不让地成为了欧洲的正中心。伟大的艺术家和乐师们在这里汇聚,全欧洲最顶尖的演员正在这里的舞台上施展才艺——很难说后世那些波澜壮阔的剧作,是由于剧作家的名气,还是演员的名气才得以流传下来的。

这一年新年和狂欢节之间只相距四个星期,到处都是小商品市场和各种各样的博览会,节日气氛热烈非凡。巴黎的平民百姓热衷于街头歌舞与杂耍,这些简易舞台被搭建在街道中间,利用附近的建筑和树木作为天然布景,演出大家喜闻乐见的剧目,决斗性质的比试最受欢迎;而在上流社会的交际圈中,各种规模、各式主题的私人舞会更是决计不能错过的狂欢盛宴,大小贵族为了一纸皇家请帖挤破了头,为能够在宫廷舞会中占据一个席位而沾沾自喜。

在这些舞会上,花花公子和艺术家们争奇斗艳。首先,头发是所有装扮中最重要的。因为它高高在上,就好像城堡的雉堞,攻击与防御并存。这是贵妇人们炫耀头衔的一种标志,头发梳得越高,就显得越有身份,张扬放肆,盛气凌人。为了使得头发看起来更高也更多,人们用五颜六色的各式假发代替了真发,上面插满宝石和鲜花,撒落雪一样的香粉。这些假发高不可攀,当日的时事和家政都会被宫廷发型师巧妙地表现到贵族们的发型上,在里面发现一只鸟笼或者一艘帆船是常有的事,甚至看到整座凡尔赛宫都编织在头发里也不足为奇。

人们还几乎灭绝了可怜的孔雀和鸵鸟。闪着绿宝石光泽的长孔雀尾翎被安插在假发和领子上,染成五颜六色的柔软卷曲的鸵鸟绒羽则被剪成各种各样的形状装饰在斗篷和帽子上。其中最贵重的是一种被称为“极乐鸟”的羽翎,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欧洲人曾质疑过这种鸟的存在,因为它实在太美,羽毛的颜色太丰富,这是任何巧夺天工的染色技艺都无法达到的。人们倾家荡产,从遥远的新大陆捕猎极乐鸟,一时间欧洲各地“一羽难求”。

在衣着方面,这是历史上唯一一次男人比女人更加引人注目的时代。他们穿起鲜艳夺目的刺绣丝缎外衣和长马甲,同材质的过膝马裤紧紧绷在腿上,让腿部的肌肉一览无余。丝绸布料直接来自中国才够时髦,而牢牢裹住小腿的绣花丝袜则是海峡之外的进口货(或者走私货)。除此之外,他们的脖子上通通系着柔软华贵的丝巾,袖口和领口的手工花边直垂到地面。

对于高贵的女士们来说,凯瑟琳·德·美第奇王后所倡导的时尚风格还要在欧洲风行一百五十年之后才会落幕。在正式场合,太太和小姐们仍旧束起要命的紧身胸衣,丰满的胸脯被高高托起,下面是用昂贵的鲸须勒得几乎折断的蜂腰。那些结构复杂的宫廷长裙覆盖了脚面,遍地都是做工精致的蕾丝花边,宽敞裙撑下面的空间足足可以让四个成年人一同坐下来打牌。

至于脚下,则无论男女,所有人都踩着缀满珍珠、缎带,甚至是真宝石的带跟皮鞋,鞋跟足有好几英寸之高——这种便利的新发明很好地修饰了腿部线条,使得自国王以下,每个人看起来都比实际身高更高了一些,走路的姿态也更迷人了一些。

星期日下午五点整,位于凡尔赛歌剧院的假面舞会拉开了序幕。其实很多宾客三点钟就到了,这其中就包括我们的费森伯爵和罗莎小姐。前者迫不及待,几乎带着些仓皇的神色,先是担心自己临时订做的礼服不能及时送到,然后因为下了点儿不大不小的雪,又开始替车夫发愁路况问题。相比之下,他的女伴就要悠闲得多了。在如此盛大的舞会来临之际,罗莎心不在焉地任凭费森高价请来的宫廷理发师为她打理发型和着装,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最终两人乘坐瑞典大使克罗伊茨伯爵的私人豪华马车,由四匹漂亮稳健的汉诺威马拉着,从大使馆出发,马跑得快,只用了一个多小时就从巴黎来到了凡尔赛。抵达歌剧院的时候,他们的包厢已经被准备好,两人吃了简餐,和其他早到的宾客一样,在包厢里喝喝茶,打打牌,百无聊赖地等待着舞会开幕。

天色慢慢地暗了下去。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仆人开始掌灯,那些枝型饰银大烛台上面的蜡烛一根接一根被点燃,似乎有一群看不见的妖精挥动翅膀,把整座歌剧院大厅装点得金光灿灿。

烛芯燃烧的味道混合着香油在雪后湿润的空气里流淌,可以从中分辨出玫瑰花、茉莉、薰衣草,还有其他几种来自遥远东方的罕见香料;金黄色的气泡酒从高高垒起的高脚杯金字塔顶端像喷泉一样泼洒,喷溅出的酒液在烛光闪耀下犹如黄金与碎钻;几十种完全不同的奶酪堆满在一整排波斯风格的雕花玻璃盘子里,旁边还有一层层的巧克力蛋糕,用樱桃、橙子、樾橘和覆盆子装饰,在铺着锦缎桌布的桌子上被其他所有闻所未闻的热带水果和来自世界各地的果酱果脯堆满,上面挤着一朵朵香腻雪白的香草奶油花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