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长安悦
许多年以前的阳光是酥松的,因为它那么旧,因为它照在长安城的大街上。长安的大街也许和别处没什么太大的不同,它的特点就是直,横是横竖是竖的,四平八稳,好像要让你走在上面一步步都安下心来。这是中国人的建筑,虽然可能四处都杀机暗伏,但那建筑还都是堂堂皇皇、正正方方、稳稳当当,似乎也平平安安。
就像长安人脸上的笑,凝固而自然的,像是情意融融的,但这些笑容以前从没有叫赶车的二炳如此心惊过,可能是因为习而相忘了吧。二炳是个脑子单纯的乡下人,虽然老家在咸阳,可在长安城随着他们老爷也住了近十年了。
长安人那种木黄色的脸和他们那淡淡的、很标准也很含蓄的笑他见惯了,从来没觉得有什么凶意。可就在大前天,他亲眼看见给后房买菜的四婶转过后街时,刚刚离开家门口十几步,就被一个看着也这么平和地笑着的长安人杀死了。
——他的尖刀很快地从阿婶右手篮子边上的肋条中拉出,那是一片青楞楞的刀身,连颜色都是哑的,也没有光。篮里的菜洒了一地,一地全都是绿的,只有滴在石板路上的血是红的。
二炳揉了一下自己的眼,似是又看到了当时那一刻的惨状。阿婶也是主人家的老佣人,来得比他还早,都十二年了——让他害怕的是,这还仅仅是开始。
车子转过平安里,就到了朱雀坊。
二炳望着朱雀坊的牌楼,心底就紧紧地抽搐起来。就在前天的早上,他的主人居住的功德坊的牌楼上,就被人一清早悬挂上了一只死猫。那甚至不能说是猫,那只是一团肉。
那只猫是刚死不久的,但皮已整个被剥下。那皮剥得很有技术,一滴血都没流,只留下薄薄的一层网状的薄膜还箍着那只猫的肉体。但那时大家还不知道它是什么,更没想到它就是自己家昨天晚上刚刚丢失的阿菲。
直到中午,李记毛皮店给小少爷做的过冬的皮帽子送来了。
小少爷打开盒子就一声尖叫。盒里的帽子已不见,留下了一张整整齐齐的猫皮,黄色的缎子上是一块黑灰相间的猫皮,所有人都认得,那是阿菲。
夫人捧着盒子的手指禁不住发颤,一下一下磕打在那粗硬的纸盒上。那是一只好看的手指,一只给二炳发过工钱的手指,一只在仆人们病倒时亲自给他们煨过汤的手指,也是一只戴着一枚金戒、曾那么轻柔地抚摸过一只灰黑色小猫的手指。
一想到这只手指有一天竟会为恐惧而颤抖,二炳心中的恐惧就会一扫而光,而是愤——怒——起——来!他只能紧紧地握住自己手执的鞭柄,似乎想从那硬木中榨出水来。他——恨!但他也说不出他恨什么,他恨这个长安城,恨这些横是横直是直的街,只有在这样的街上,才会生长出那些幽曲萎暗的心理和那些卑鄙无耻的计算,他还恨那些人脸上施施然与木渣渣的笑,他知道,他的主人就是在这个长安城中被这些人、这些事累死的。但他又爱这个长安,在冬日的向晚,主人在的时候,有时会叫他套上车,直奔城西的乐游原,那时的乐游原上是没有人的,只有落日,大得占满了整个天边的落日,其次就是衰草,无边的衰草,连天的衰草。
主人站在衰草中,枯草色的脸沐浴着太阳的余泽,他的身体显得瘦而硬,像乐游原上残碑上的书法。
二炳知道,那一刻,主人是在休憩着,把心融入苍苍落日、莽莽荒原中休憩着。他这个身材瘦硬的主人姓肖,是长安城中的铁骨御史,也是二炳一生中真正敬佩如神明的人——尽管长安城中很多人并不知道这个名字。
给二炳拉车的马是匹老马,它靠着车辕上的毛皮已有些脱落了。力气也开始衰败,十年前二炳刚开始给肖家赶车时就已有些嫌它土相,两年后他和主人熟了些,就提出过要换一匹枣红牡马,枣红的马在长安城才是最流行的,身高体壮,肚圆腰肥,但肖御使只是摇头,他说这匹马是他进京赶考时就骑来的,那时它还是匹小马,他给二炳念了一首诗,说是杜诗:
乘尔亦已久,雪寒关塞深。
尘中老尽力,岁晚病伤心。
毛骨岂殊众,驯良犹至今。
物微意不浅,感动一沉吟。
这还是二炳第一次听一个读书人认认真真地给他念一首诗,也认认真真地给他讲解,当他像是真能听懂一样。他觉得自己当时其实什么都没听懂,他只从主人的脸上读到了两个字:诚恳。
他事后求师爷把主人念的那首诗给写在了纸上,还专门找人教他背会。他不太识字,可这四十个字他认了八年,无论如何也熟了。别的懂不懂他不敢说,但看着那匹马,他却第一次感到,只要主人还在一天,他这个差事该就是稳的了。这也是他第一次从一个人的平和中读出一个人的威仪。他觉得,肖御使是有这种威仪的,虽然他似乎手无缚鸡之力,但只要他随便往里一站,在二炳眼中,那里的世界就安稳了。他觉得,只有他的主人配住在功德坊,虽然功德坊在长安城中只是个中下等人家才去居住的地方,那里既没有均阳坊连云起地宅的气派,也没有乌衣坊金紫当街的富贵。但二炳觉得,坊以人名,功德坊在长安城的坊里间是顶顶重要的。他主人姓肖,名愈铮,官居御使——他的官声很好,但没有人知道;他以耿介处世,但没有人知道;他不求闻达,所以更没有人知道。他这个御使是无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