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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迈思小姐说:“我哥哥理查德。布里奇斯先生。布里奇斯先生的小男孩不舒服。我要他们进来的。”
他一边眼睛看着孩子,一边同我握手。我注意到他的手又干又热。他说:“我曾经见过你孩子。”
“在公共草坪上吗?”
“有可能。”
对于这间屋子来说,他显得过于强势:他同印花布不协调。她妹妹坐在这里时,他们是不是在另外一间屋子里……或者他们打发她到外面办事,而自己在这里做爱?
好了,我已经见到这个人,没有什么理由需要再待在这儿了——除了所有那些因为见到他才生出的新问题以外:他们是在哪儿认识的?是她主动的吗?她看上了他的哪一点?他们成为情人有多久了?多长时间约会一次?她写过的那些话我都能背下来,“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来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我瞪着他脸颊上那些粗糙的青黑斑,心想:没有什么地方是保险的,驼背、瘸子——他们都有激发爱情的绝招。
“你上这儿来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他突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我告诉过斯迈思小姐——有个叫威尔逊的人……”
“我记不得你的面孔,不过我记得你儿子的面孔。”他失望地做了个简短的手势,仿佛像是要摸摸孩子的手似的——他的眼睛里有一种高深莫测的温情。他说:“你不必害怕我。我习惯了人们上这儿来。你尽管放心,我只想能为你效劳。”
斯迈思小姐解释道:“人们常常脸皮太薄。”我怎么也弄不明白他们都在说些什么。
“我只是在找一个叫作威尔逊的人。”
“你很清楚:我知道没这么个人。”
“如果你能借我一本电话号码簿的话,我可以核实一下他的地址……”
“还是再坐坐吧。”他边说边愁容满面地来回打量着孩子。
“我得走了。阿瑟已经感觉好了点,威尔逊……”他的含糊其词让我感到不太自在。
“你想走的话当然可以走,但你把孩子留在这里不行吗——哪怕只留半小时?我想同他谈谈。”我想他已经认出了帕基斯的助手,正打算要盘问他,所以便说,“你要问他的任何问题都可以问我。”每次他把没有青黑斑的那半边脸对着我时,我的怒火都会增加,因为只要我一看到他那松弛丑陋的另一侧脸颊,它就会慢慢转开。我实在无法相信:斯迈思小姐去沏茶时,这儿的印花布沙发套上会横流着淫欲。不过绝望总会给人一个回答,此刻绝望正在问我:你难道愿意那是爱情,而不是淫欲吗?
“你和我年纪都太大了,”他说,“可是牧师和学校的老师们——他们用自己的谎言来腐蚀他的过程才刚刚开始。”
“见鬼!我不懂你什么意思。”说完这话后我赶紧对斯迈思小姐补充了一句,“对不起。”
“瞧,我算说对了吧!”他说,“‘见鬼’,我要是惹恼了你,你很可能还会说‘我的上帝’呢。”
我觉得自己惹他不高兴了。他可能是个不信奉英国国教【34】的新教牧师,因为斯迈思小姐说过他星期天工作。可是这样一个人竟会成为萨拉的情人,真是荒诞极了。它一下子降低了她的重要性:她的情事成了个笑柄;她本人也可能会在我将出席的下一个宴会上成为有趣的谈资。有一会儿我不再去想她了。男孩说:“我觉得难受,我能再喝点橙汁吗?”
斯迈思小姐说:“亲爱的,我想你最好还是别再喝了。”
“我真的得带他走了。太谢谢你们了。”我尽量盯着斯迈思先生脸上的青黑斑对他说,“如有得罪之处,十分抱歉。那纯属偶然,我只是碰巧接受不了你的宗教信仰。”
他诧异地望着我。“可我并无任何宗教信仰。我什么也不信。”
“我以为你反对……”
“我痛恨前人留下的花哨玩意儿。请原谅,我知道自己扯得太远了,布里奇斯先生,但有时候我怕平常用的词儿——比如说‘再见’——也会让人们想起那些花哨的玩意儿。【35】要是我能相信自己的孙子连“上帝”这样的词儿对我们来说是什么意思都不知道,就像他不知道斯瓦希里语【36】某个词的意思一样,那就好了。”
“你有孙子吗?”
他愁容满面地说:“我没孩子。我羡慕你有儿子。这是伟大的义务和伟大的责任。”
“你刚才想问他些什么?”
“我想要他在这里的感觉就像在家里一样,因为那样的话他以后就可能还会再来。人有这么多的东西想告诉一个孩子,比如世界是怎么来的。我想告诉他有关死亡的事情,我想从他脑子里清除掉他们在学校里灌输给他的所有谎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