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怪人哈特曼 1971—1980年·夏初(第4/12页)
“你们谁赶跑他,今天的工钱加倍!”
她尖着嗓子对着其他九个人大喊。这句话一出口,我看见站得最远的尼克率先弯下身子捡起地上的石头往我这里用力砸过来。那颗石头准确地击中了我的胸口,爆裂的疼痛马上在身上炸开,我的知觉突然有了现实感,那个痛让我拔腿转身跑开,边往前奔跑,边听见那叫骂脏话的南部方言从身后传来。
这是我第一次找工作的经验,而这个经验,仿佛是之后不祥命运的预兆。
就这样,从十八岁离家到两年后遇见肥奇,我已经无法回想起当时是怎么熬过来的,或者能活到现在是个奇迹。在各种混乱、肮脏的地方度日,捡垃圾桶里的食物吃,想办法结识餐馆里的服务生与厨师,低声下气地讨好他们,希望他们给我至少干净的菜饭,那段时光就像一段一段破碎且卑微的影像记忆。
它们有时候会动摇我的生存意志,有时候什么都没有发生,我的身体满溢着各种疲惫与病痛,意识里充满了对这个世界与生命的无法理解。
有时候我会想起我妈说的关于上帝考验这件事。老实说,我始终不懂这考验背后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比一般人更难以生存下去吗?还是我注定就是要待在世界的角落边缘忍受着所有的寂寞?
我第一次把自身独立的肉体丢进到世界里一起转动,结果却是如此悲惨不堪。
遇见肥奇的前三个小时,我正经历着人生中最古怪的一件事。
当我到达S镇时,那时刚好是正午太阳高照的时刻。至于我为什么会选择来S镇,只是出于后来学到的生存法则。应该说在这段时间中,我已经明白大城市对我这样有着破烂皮肤的怪人是异常残忍无情的。街道上的路人越是衣着华丽整齐,我的模样就越被放大,遭遇也就越凄惨。还不如隐藏在落魄的乡下或者名不经传的小镇中,怪样的我才能在其中好好存活着。
我记得自己当时又热又渴,所以一看见泛着晶莹光芒在阳光下闪动的潭亚河,马上脱光身上的衣服跳下去游泳。河水沁凉,河底的石头又是踩上去非常舒服的鹅卵石,不像一般凹秃不平的岩石扎脚,所以我游了好久。爬上岸时,四肢与身体已经体能殆尽地发出疲倦的酸软感,于是我静静地躺在岸边晒着太阳。
这里的风景美得像诗篇。我觉得自己仿佛置身明信片中里的风光一般,有清澈见底的河流和翠绿得像是梦中才会出现的森林。我终于放松一路以来的紧张与焦虑,悠闲慵懒地享受着这片美好的景致。
我猜自己把双臂枕在头壳后躺下没多久便睡着了。不知睡了多久,耳畔边持续响着规律的河水流动声,醒来时脸上还留有阳光灼热的痕迹。但是我仓促地捂着脸,迅速抓起旁边的衣服,来不及套上就奔跑到河旁的大树后头。吵醒我的是枪声,响彻云霄的枪声,如巨型爆炸的鞭炮声一般,充斥了原本安静的空间。大约过了十秒钟,我看见两个壮汉朝这里奔来。
他们高大的身型远超过我记忆中属于高大类型的任何人。我想那阵枪声应该是他们发出来的,但很巧的是,他们追赶对方到达这里,站在我刚刚悠闲地躺着的那块草地上时,两人的枪里已经都没有子弹了。
“喂,我算过了,你的枪没子弹了!”其中一个举着枪,撇头往地上吐了口口水。
“你的也是。”另一个冷笑着,仍没有放下举枪的手。
我小心翼翼地不要发出声音,屏住呼吸,专注地看着两个人。他们气喘如牛,鼻与口皆喷出短促的呼吸。我看着他们两人仍举着手上的枪对着对方,双方距离不到三步远。两个壮汉约有两米高,穿着蓝色的格子衬衫,一模一样的棉衬衫,底下套着一样的深色牛仔裤。
或许因为他们两人身型一样高大、穿着完全相同的关系,那画面看起来很古怪,好像镜中人正把手上的枪对着自己。我眯起眼睛,试图让视线穿越刺眼的阳光与极近的距离,仔细看清这两人的长相。两人大约四十岁出头,浓眉大眼的凶恶样,看着对方的眼神锐利有神,粗糙的皮肤呈褐色,深咖啡色的头发扎在后头成一个马尾,人中与下巴处留有浓密的胡子……我的天,我在树后倒吸一口气,他们俩长得一模一样!是双胞胎!
他们就这样对峙了不到一分钟,同时抛下手上的枪,往对方身上扑去,像两只凶猛且训练有素的大型斗兽,从身体底层涌出原始、暴力的战斗本能。两人的动作完全一致,每次出拳的重击几乎都要致对方于死地,拳头像一枚铁锤重砸在对方身上,肉体被重击的闷响与不时发出的哀嚎声震动了宁静的河域。潭亚河两边的森林里不时有惊慌的鸟群飞离时发出的鸟鸣声,腥膻的血味与莫名的暴力感笼罩了四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