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7章 苍龙(第2/2页)
盟约可以作为组织规则、规矩的书写载体。
这可以有效的规范每一个成员、促进实力的有序成长。
当盟约缔结完毕以后。
徐、赵两人立刻将备好的文案发过来。
“这是我们两个与各团队成员,共同商量以后拟定的组织框架,其中包括一些团队规矩、赏罚准则、费用缴纳的问题。”
杭羽扫一眼。
十分的详细了。
详细阐述“组织义务”以及“个人义务”。
组织义务大体如下:“盟约成员将成为一个整体,组织有义务进行情报共享、协助成员成长,有功必赏、有过必罚,每一个成员都将受组织保护,如果个体合法利益受到侵害,组织有义务替个人其讨回公道。”
当然。
这里有效范围。
暂时局限于地龙界。
个人义务大体如下:“每个人需要根据所处职务不同定期缴纳公费,组织的大型战役、重要战役后,组织先收总收入20%,其他再按劳个人分配。”
金库建立与缴纳十分有必要。
这些钱或者资源可以保障组织的发展。
前期个人需定期缴纳组织公费,不过数额是非常小的,按照职务不同波动,每一个人都可以承受,而组织策划的大型战斗过程中,所产生的收入,是团队金库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
除此以外。
当成员拥有的灵界产业带来收入时。
要按比例上交一小部分来壮大公众金库。
组织反过来也有义务保护组织成员个人私产。
就比如说。
荒谷镇基本就是杭羽个人私产。
其中徐天华、赵明也有一点股份分红。
荒谷镇灵地之内归属于杭羽、赵明、徐天华的收入部分。
大约4%-5%部分会归属苍龙,对此杭羽是毫无异议的,一方面反正份额也不高,对荒谷镇影响不大,另一方面苍龙不也是他的产业么?他对苍龙是控股的,绝大部分资源,只能算左手倒右手。
苍龙组织名下城镇领地或其他产业规模越大,这部分收入也就越大,或许会成为组织最大收入,当然如果苍龙的领地受到威胁,组织同样要尽到支援以及保护的义务。
除此以外。
赵徐二人提供的草案之中。
对首领、副首领、队长、组长、普通成员的义务,全都进行详细规范,每一项可以说都相当详尽,看得出来二位这两天在这上面消耗了不少精力。
杭羽与赵明、徐天华商量一下。
修改了几处细节以后。
最终全部写入盟约。
大家共同遵守、共同监督、共同执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要按这样框架执行下去,组织健康运行将没有问题!
苍龙可以视作“灵界苍龙实业有限公司”!
他同样也可以是一个公会、俱乐部性质的组织。
杭羽在其中扮演的身份,毫无疑问是会长或董事长,一个人占公司股份的51%,在企业战略发展方面,可以说拥有着绝对的主导权。
徐天华、赵明各自持有股份20%。
其余部分会作为员工激励,分给中高层以及骨干精锐。
这些也是写进了盟约的,盟约仍有细节等待商量完整,虽然未来会根据执行情况对规则、政策进行更改与优化。
可就目前来说,已经够用,足够完备!
这应该是人族第一个正式组织!
苍龙就此正式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