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郭大姐连这个女同学的情况也查清楚了,她叫李爱华,平城本地人,母亲就是个家庭妇女,父亲在第三化工厂当大货司机,她也是今年刚毕业,毕业后就在父亲所在的第三化工厂当研究员。
比起有军工背景赫赫有名的平城第一化工厂,第三化工厂的规模要小得多,分来的大学生都是宝贝儿,李爱华长得很秀气,性格也很好,因此在单位还挺受欢迎的,不过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才谈了一个男朋友,就在第一化工厂工作。
这钱洪庆没毕业的时候穷得吃不上饭,这才刚毕业两个月,倒长了不少花花肠子!
赵珍珍不知道前世钱洪庆和李爱华这笔账最后是怎么算的,但她可以肯定的是,钱洪庆的第一任老婆是刘新兰,第二任也不是这一位李爱华,而是市革委会一个领导的女儿,就是因为娶了她,钱洪庆后来才站错了队。
赵珍珍觉得,既然刘新兰和李爱华喜欢同一个男人,爱好如此相同,很有必要认识一下,说不定彼此还能成为朋友呢。
不过,如何促成这两个女青年的第一次见面,这就要费点心思了!
她觉李爱华的情况还需要进一步了解,就让郭大姐改目标,改为下班后盯着李爱华。
王文广从外地出差回来,自然带了些当地的特产,山西最有名的就是陈醋和汾酒,这天下了班,王文广外出应酬,张妈提着一坛子陈醋和汾酒,赵珍珍领着三个孩子,抱着小建明去了堂叔赵青山家里。
赵青山家住得并不远,也在平城大学家属院,不过,当然住得不可能是小洋楼,就是两间半的平房小院子。
一整排平房一家挨着一家,堂叔家住在最里面,采光不算太好,但就这,凭着堂婶在大学食堂的工作,能分到两间半,已经让很多人羡慕了!
原本赵青山家住在平城化肥厂的家属院,化肥厂地点偏僻,每天早上堂婶要骑四五十里地,穿过大半个城市来上班,后来赵珍珍嫁给了王文广,就托关系给堂婶分了一套房子。
这样一来,堂婶上班就很方便了,而且三个孩子都从化肥厂附近的子弟学校转到了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和小学。
至于堂叔赵青山,反正他是大货司机,一个月出差二十天,平时在家的时间很小,搬家对他的影响可以忽略不计了!
“珍珍来了!”
堂婶周书萍听到门响,又听到建昌的笑声,知道是侄女来了,没急着出门迎接,而是将刚做好的红烧鱼盛到盘子里,端着出了厨房走到院子里,笑着对三个孩子说道,“建民,建国,建昌,想不想吃鱼啊?”
三个小家伙异口同声的说道,“想吃!”
周书萍不像一般食堂的炒菜师傅,因为工作就是做饭,回家反而不愿意做了,她是特别天生喜欢做饭的那种人,回到家来就是再累,也会好好为家里人做一顿饭。此刻她端着的红烧鱼,色泽明亮,香气四溢,一看就很好吃。
别说孩子了,赵珍珍看了都有点馋。
当年她十五岁来到堂叔家,因为家里伙食好,一年就长了二十斤!得亏她本来才七十多斤,胖了二十斤也不算胖,和一般的年轻姑娘差不多。
赵青山刚出了一趟车,正好休息在家,他赶紧接过妻子手里的菜,对侄女说道,“珍珍,前两天你婶子还说,你有些日子没来了呢!”
说话间周淑萍已经接过了赵珍珍怀里的小建明,亲了亲小家伙的脸蛋,说道,“哎呦,这老四长得可真漂亮啊!”
赵珍珍笑笑,说道,“是啊,最近太忙了,周末有时候带着孩子去他们爷爷奶奶家,可不就来的少了吗!”
赵青山两口子高兴的对视了一眼,周淑萍笑着说道,“那可是不错,孩子爷爷奶奶都是文化人,多接触接触有好处!”
赵珍珍十五岁跟着他们进城,到现在也十来年了,虽然只是他们的侄女,甚至连亲侄女都算不上,但人和人之间的感情是一朝一夕相处出来的。
赵青山两口子都很喜欢这个懂事儿的侄女,尤其周淑萍,赵珍珍生了三胎四个孩子,月子里都多亏了她。
虽然婆婆曹丽娟派了张妈来帮忙,但那是远远不够的。
特别是生第一胎的时候,因为是双胞胎事情特别多,张妈跟她不贴心,能照顾好孩子就不错了,照顾产妇那是不可能的,都是堂婶周淑萍一大早过来,带着买好的肉菜上门给她做好早饭和午饭,等下了班再赶紧过来给她炖各种营养汤水。
所以赵珍珍和堂叔一家,早已经超过了血缘的关系。
赵青山的小儿子赵立志十三岁了,正在平城大学的附属中学读初三,这个少年看着汾酒坛子摇头晃脑背了一句唐诗:不知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又指着坛子问道,“爸爸,这是山西杏花村产的酒吗?很好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