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2/20页)



我自己住的,是后园最里面的一间窝棚。它有一扇窗户,四面白墙,粉刷得干干净净,对一个没有太多需要的未婚男青年来说,屋里的空间已经足够大了。我有一张床,一张桌子,一把椅子,还有足够的地方,让我一天五次铺开礼拜毯。小屋当年对我来说刚刚好,现在我也觉得挺合适。

我给瓦赫达提先生做饭。之所以学会这门手艺,最早是看我已故的母亲下厨,后来在喀布尔的一户人家,有个上了年纪的乌兹别克厨子,我给他打过一年的下手。我也非常高兴地做了瓦赫达提先生的司机。他有一辆雪佛兰,四十年代中期的款式,车是蓝色的,带皮篷,同样蓝色的树脂座椅,镀铬的轮毂,非常漂亮的小汽车,不管我们去哪儿,都能让人驻足围观。他让我开车,因为他看出我是个好司机,谨慎,熟练,还因为他是那种不多见的男人,不喜欢摆弄汽车。

我是个好仆人。马科斯先生,请不要认为我在自夸。通过细心的观察,我对瓦赫达提先生的好恶,有什么怪癖,有哪些脾气,已经了如指掌。我也弄清楚了他有哪些习惯,有怎样的规范。比如,每天早晨吃过早餐,他都喜欢出门散散步。可他不喜欢一个人散步,所以就希望我陪着他。我只能从命,尽管我不明白自己有啥用。散步的时候,他几乎一句话都不和我说,好像永远在想自己的事。他走起来很快,背着手,对路人点头致意,一双乐福鞋,皮子擦得锃亮,鞋跟在人行道上咔咔作响。他两条大长腿,步子也大,我跟不上,老是掉在后面,只好不停地往前赶。一天当中其余的时间,他大部分都待在楼上的书房里,读书,跟自己下象棋。他喜欢画画,画得有多好我说不上来,至少那会儿还不清楚,因为他从来不让我看他的画。我经常能看到他,不是待在书房的窗口,就是在游廊里,皱着眉头,聚精会神,拿炭笔在速写本上又涂又抹。

每隔几天,我就开车拉上他,到城里转一转。他去看他母亲,一个礼拜一次。还有家族聚会,不过大部分聚会瓦赫达提先生都推掉了,只是偶尔出席,所以我载着他去那儿,去葬礼、婚礼、生日派对。每个月,我拉他去一次美术用品商店,他到那儿备足蜡笔、炭笔、橡皮、铅笔刀和写生簿。有时他坐到后座上,只想出去兜个风。我问他:去哪儿啊,瓦赫达提先生?他耸耸肩,那我就说:好咧,老爷。然后我挂上挡,我们就出发了,在城里一转就是好几个小时,没有目标,也没有打算,从一个区到另一个区,沿着喀布尔河,开到巴拉喜萨尔堡,有时出城,就到了达鲁阿曼宫。有的日子,我俩开车离开喀布尔,去加尔加湖。到了那儿,我会把车停在离湖畔不远的地方,关掉引擎,瓦赫达提先生在后座上一动不动地坐着,一个字也不和我说,好像让他心满意足的只是摇下车窗,看着小鸟在树间飞来飞去,阳光播洒在湖面上,散映成千千万万细碎的光斑,在水波中起伏荡漾。我从后视镜里看着他,他也看我,一副天底下最孤单的模样。

瓦赫达提先生非常大方,让我每月一次借用他的汽车,开回村里,我的老家沙德巴格,看我妹妹帕尔瓦娜和她丈夫萨布尔。我开着车一进村,就有成群的小孩,大呼小叫地上前迎接,围着车跑啊,跳啊,拍着车身,敲着车窗。有些小崽子还想往车顶上爬,我不得不把他们轰到边上,就怕他们刮花了漆,把车身顶出坑。

瞧瞧你,纳比。萨布尔对我说,你成大明星了。

萨布尔有俩孩子,一个叫阿卜杜拉,一个叫帕丽,生母死了(帕尔瓦娜是他俩的后妈),所以对他们,我总是非常关照,特别是那个大一些的男孩,他好像最需要这些。我提出带他一个人开车兜兜风,可他总要把小妹妹也带上。我们围着沙德巴格,在公路上绕圈的时候,他把妹妹放到腿上,紧紧地搂着她。我让他开雨刷,按喇叭。我还给他演示,怎么把大灯一档一档地开到全光。

玩完了车,全消停了,我就坐下来,和我妹妹还有萨布尔喝茶,讲讲我在喀布尔的生活。我很留心,瓦赫达提先生的事不便多讲。说实话,我很喜欢他,因为他对我好,所以在背后对他说三道四,在我看来就像是背叛。如果我是个嘴巴不那么牢靠的仆人,准会告诉他们,苏莱曼·瓦赫达提在我眼里就是个大怪物,这爷们儿好像拿定主意,就靠遗产打发掉下半辈子了,他没有正经职业,没啥特别的热情,显然也无意在身后给这世界留下什么东西。我还会告诉他们,他过的是一种没有目标,缺少方向的生活。就像我开车带他漫无目的地兜风一样。一种生活在后座上的生活,随波逐流,不求甚解。一种冷眼旁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