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王牌庭辩队,成立!】第六章 编辑部与旧校刊(第5/8页)

  “我心里虽希望如此,但目前的中国教育限制太多,校服怎么设计都丑。”

  “那我很想问问,你身为中国学生为什么敢于自己裁改校服?不怕学校处分吗?”

  “不怕!算命的说我的命是‘乱世之枭雄’,我什么也不怕。”

  想不到我们学校竟盛产乱世之枭雄。别问我为什么盛产,没发现吗,我校的乱世之枭雄绝对不止他一个。今年又进来了个叫王天琳的人,她是我校的又一个乱世之枭雄。我把她定义为乱世之枭雄是很合乎逻辑的,因为乱世之枭雄这种角色,说得好听点是“乱世之枭雄”,说得不好听点就是“没事也会给你搞出事来的家伙”。

  明天就是周五的开庭日子了,今晚我还迟迟睡不着觉。我比较放不下的是苏可。虽然这些日子我抽了大量时间把我的经验教给苏可,加上苏可曾看过那么多的辩论赛,学得很快,基础理论已经相当扎实了。问题在于辩论光靠理论是行不通的,必须把理论灵活运用,发言要达到脱口而出的程度,还需要大量练习。

  还有一点,庭辩将在舞台之上众目睽睽之下发言,需要的胆量苏可很欠缺。一个人不论实力如何,只要一胆小就什么也发挥不出来了。所以我也让苏可做过壮胆的训练。比如我建议她上课积极举手回答问题,或是主动向老师的说法提出质疑,可惜我和她不同班,这些我都看不见。我能看见的是,放学后我训练她在学校门口向陌生同学借钱。从借一块钱开始,成功后就借两块,能借到一百块钱就算完成功课。我知道害羞的她根本没办法开口的,但训练就是训练,没有任何捷径,我只能默默站在一旁等她把钱借来。即使借不到都没关系,能开口借就算达到目的了。于是她眼巴巴地观察着陆续回家的同学们,满脸羞涩地绕着校门转圈圈。结果她转了八十多圈还没观察出一个能借的。再不借学生们可就走没了。终于她好不容易下定决心,拦住了一个初中妹妹,站在她面前脸红了好久好久,最后还是一句话没说出来,只得放她走了。

  到头来苏可连一块钱都没借到。

  我无奈地把29期的《蓝天之梦》盖在头上,心想只能靠天琳和崔隽了。他俩似乎至今都没有太多的担心,就期待一下他们怎样和实力强劲的三个高三学生对抗吧。如果真能胜诉,那47期的《蓝天之梦》将有一件特大新闻了。

  嗯?

  我刚一举起29期的《蓝天之梦》,瞥见了这一页印着一个似曾相识的人名。

  好像是欧阳……欧阳行之?

  哦,是苏可的师兄啊。对了,这一期刊登了他们队败给纤云中学的消息……

  不,好像不对。失败的消息在第28期上,在天琳手里。

  眼前的这篇文章并不是写实验中学辩论队的,而是……

  孔明杯演讲比赛?

  金奖获得者,欧阳行之。

  啊——?

  我真搞不懂这是玩的什么高科技。去年实验中学辩论队输给了纤云中学,与此同一时期,辩论队的二辩手欧阳行之获得了演讲比赛的金奖!?我马上发短信问夕夕这两件事情发生的先后顺序。第二天下午夕夕查出来了,告诉我是辩论队先败北,欧阳行之后去参加演讲比赛的。

  这两件事不会有什么关联吧。

  还有,在演讲比赛过后,欧阳行之离开了实验中学……

  怎么感觉这么顺理成章呢?

  苏可从来没说过欧阳行之还有演讲的兴趣啊。

  想来想去,觉得想太多也没用,毕竟这些事情暂时不是重点,重点是马上就要开庭了。等看过这一场庭辩之后,说不定还能知道更多的事情,到时候再研究也不迟。

  就在我合上第29期《蓝天之梦》的同时,最后一节的下课铃随之敲响了。我直接收起书包走向阶梯舞台,斯文也跟了上来,问我这场不出庭为什么还那么着急。

  废话,我又不是局外人,好歹我也希望这支庭辩队能成立起来吧。还有天琳曾经说过的,庭辩队队员也算我一份,所以即使我不上场辩论,我也会在台下为我的队友捏一把汗。这就是友情,整天研究女仆装的宅男怎么会明白哦!

  “让我加入我就能明白了!”斯文握紧拳头说。

  你不过是想看天琳穿女仆装上台辩论的样子吧,即使你亲自加入也永远实现不了这个梦想。

  “那我就让苏可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