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王牌庭辩队,成立!】第六章 编辑部与旧校刊(第7/8页)
但蔡聋子好像没上台啊,马瞪眼左右两边坐着的都是学生。马瞪眼坐在大堂中央,双眼一瞪,全场即刻肃静。想必他的瞪眼比孙亦雄的相貌还要有威慑力。
然后他朝起诉方瞪眼,天琳点头表示准备ok,他又朝辩护方瞪眼,只见孙亦雄怒视了他一下。这果然是残疾人运动会吧,连哑语都出来了。
问题是审判团不是蔡聋子领队吗?蔡聋子人呢?我扭头一看,不看不要紧,一看吓了我一大跳。蔡聋子就坐我左边。他和他左手边的一排人全都拿着笔和记录本,他们都是审判团的啊!原来我和斯文只顾往前坐了,结果不小心坐到了审判团的位置。
“那个,蔡聋子,刚才我的宣布入场您没听见吧?”我小声问他。
“啊?”蔡聋子冲我扭过头来。
嗯,没事了。
最后马瞪眼拿起话筒庄严宣布:“实验中学校园法庭第一法庭。”
也就是说还有其它几个场地能作为第二、第三法庭的吧。
“本次起诉题:实验中学高一年级要求成立法庭辩论队。起诉者:高一11班王天琳。被起诉者:云起市实验中学。本次的结果将由实验中学校园法庭审判团共同商讨决议。下面我宣布,开庭!”
下面开始零零星星地鼓掌,马瞪眼又是双眼一瞪,锤子一敲:“肃静!”
怎么大家鼓掌的习惯就是改不了呢?事先声明,我可没动手拍,我偏头看了看斯文,见他是举着双手刚想拍的样子,但似乎还没拍就被吓住了。
“下面,请起诉方宣读起诉词。”
轮到天琳出场了,我认真看庭辩吧。
天琳站起身来,辫子一扬,宣读道:“我方要求成立一支法庭辩论队,让我们能更好地帮助学校,帮助学生。宣读完毕!”
然后她坐下了。
啊?
完了?
这么短!?
只见崔隽面无表情,苏可也并不觉得奇怪,我想想这样也足够了。反正天琳所说的那句话简洁精炼,包含的成立理由已经相当充分了,没必要说什么多余的。关键就是看对方有什么反对的意见,然后辩倒他们就是。
“请辩护方宣读辩护词。”
轮到孙亦雄了,他看起来有些头疼。
他怎么也想不到天琳的发言居然这么短吧。按照辩论赛的经验,后发言者多半想找出先发言者的漏洞,好在主辩词中加以反驳。结果天琳的话一点漏洞都没有,让他只能在辩护词中诉说自己的观点了。
于是孙亦雄站起身来,他即使是个头和站姿都能让人感受到一股无形的压迫。
然后是拿起辩护稿和话筒的动作,眼眉的气魄,铿锵有力的声音十分骇人:“我方反对在实验中学成立法庭辩论队!”
给个理由吧,我等着听呢。
“据调查,大部分庭辩队仗势欺人,以强凌弱,互相敌视,唯我独尊,把原本和谐的校园法庭社会搞成了庭辩队的江湖。现在本该和睦共处的多支庭辩队伍都四分五裂,一有小矛盾就上诉,给校园法庭增添了诸多麻烦!我方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发生在我校,更不希望我校与外校原本的和平共处关系,因为各自的庭辩队而导致反目成仇。校园法庭辩论,只需要辩手就足够了!庭辩队,它根本就不成熟!”孙亦雄用拳头大力一敲桌子,“宣读完毕!”
全场呆了。
不会吧,这就是他们认准的思路?
庭辩队,居然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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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解】
长江后浪推前浪:下一句是“一代更比一代强”。
把××扼杀在摇篮里:趁××还幼小的时候将其铲除。
家属:亲戚。
脑抽:脑抽筋,脑筋短路。
菜鸟:新手。
雷:某人无意中撞到了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则称之为他“踩雷”,“被雷了”,该东西则称之为某人的“雷”。
钵:小吃店里餐桌上用来装酱油、醋、辣椒酱等调料的碗状物品。
火星人:提出自以为的新观点,却是众所周知的观点的人。后来又引申为说话老掉牙,离题万里者。
dv:digitalvideo,数码摄像机。
跳进黄河也洗不清:意为受到了无法洗清的冤枉。但现在的黄河实在太脏,想洗冤的人们都跑去长江冲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