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编 中国国民性探源 第十三章 先秦:专制的源头(第4/22页)
翻开《史记》,我们读到的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炎黄大战”。司马迁说,自从神农发明了农业之后,人们走出蒙昧。不过,由于天下没有共主,“诸侯相侵伐”,各部落相互征战,天下一片大乱。那时实力最强大的两个部落,是炎帝部落和黄帝部落。为了争夺霸权,黄帝部落与炎帝部落大战于阪泉之野,“三战,然后得其志”。炎帝战败,俯首称臣,遂与黄帝组成炎黄部落联合。
炎黄部落联合到一起后,实力更加强大,就开始征讨其他不服者。黄帝发现南方的九黎族桀骜不驯,于是联合炎帝,共同征服了九黎族的首领蚩尤。这场战争发生在涿鹿之野。相传这场恶仗规模巨大,惨烈异常,以至“流血百里”“血流飘杵”,最后杀得“九隅无遗”。
纵观黄帝的一生,就是战斗和征服的一生。只要发现有不服从自己的部落,黄帝就要领兵征伐。“天下有不顺者,从而征之,平而去之,披山通道,未尝宁居”,一辈子都是处于领兵打仗之中。在两次大胜之后,黄帝又先后征服了东方的太皋,西方的少昊,北方的颛顼,树立了自己的绝对权威。“五十二战而天下咸服”,通过枪杆子确立了自己最高领袖的地位。“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是为黄帝。”即使在平定天下之后,黄帝仍然保持着军人的警惕,“迁徙往来无常处,以师兵为营卫”,身边总是带着巨大的扈从部队,以保卫自己的安全。(《史记·五帝本纪》)
战争的结果,是一部分部落被消灭,更多的部落则选择的臣服。通过战争,黄帝把原来各自为政,混战累世的众部落联合成了一个以黄帝部落为首的部落联合体。中华民族的雏形由此形成。
除了炎帝和黄帝征杀一世外,后来以“禅让”树立自己文质彬彬形象的尧舜,其实也是在战争中树立了自己的权威。尧“诛凿齿于畴华之野,杀九婴于凶水之上,缴大风于青丘之泽,上射十日而下杀猰貐,断修蛇于洞庭,擒封豨于桑林”。由于这一系列军事功勋,使得“万民皆喜,置尧以为天子”。(《淮南子·本经训》)舜则除了治水之功,更以征服“苗”族而服众。
战争中产生的权力必然是专制的。因为胜利者和失败者当然是不平等的。在战争之后,失败者向胜利者臣服,并被并入胜利者为主体的联合体。在这样的联合体中,胜利者和失败者享有的权利自然是不同的,不可能建立起平等的“联盟”关系。
投票产生的希腊式政权
与中国通过征服产生的部落联合体不同,希腊的“部落联盟”诞生过程没有暴力介入,而是自愿联合的结果。
与黄帝时代大致同时的早期希腊,生活着许多穿着兽皮衣,以渔猎和原始农业为生的原始部落。摩尔根说:“凡属有亲属关系和领土毗邻的部落,极其自然地会有一种结成联盟以便于相互保卫的倾向。这种组织起初只是一种同盟,经过实际经验认识到联合起来的优越性以后,就会逐渐凝结为一个联合的整体。”(摩尔根《古代社会》)为了抵御海上入侵者,几个相邻部落在民主的基础上自愿联合成了部落联盟,在战时协同作战,在和平时期协商处理各部族的关系。
建立在自愿基础上的联盟,部落之间的彼此关系必然是平等的,民主的,因为一旦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任何一个部落都可以选择退出。部落联盟的权力运作,也不需要暴力作为后盾。通过现存的历史材料,我们大致可以拼凑出希腊“部落联盟”的运作模式:部落联盟的最高权力属于民众大会。民众大会一般在需要解决重大问题如战争、媾和、迁徙或推举首领、裁决纠纷时才召开。部落首领或任何长老都可召集民众大会。嗓音洪亮的使者将人们召集到一起,并负责维持秩序。开会时将权杖交给发言者。在伊萨卡民众大会上,一个首先发言的贵族询问会议是什么内容时提到三点:是哪位有什么要求吗(即私人要求裁决的事务)?是敌军入侵吗?是有什么公共事务要解决吗?(《奥德修纪》)长老在会上表达自己的不满、批评执政者被视为他的“权利”。听众用叫喊、嘲笑、跺脚等方式“投票”。(《伊里亚特》)
日常事务由“长老议事会”处理。在“长老议事会”中,议事规则是一个部落一票,各部落完全平等。
巴西琉斯的标准形象是“英雄”而不是“国王”。他的权力基础不是法定的制度,而是个人的智慧、勇敢、力量,以及因此而赢得的属下的忠诚。关于巴西琉斯的地位,史诗的记载似乎有着难以弥合的矛盾。一方面,巴西琉斯地位显赫,权势很大。成为巴西琉斯“并不是一件坏事,他会得到很多财富,受到很高的尊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