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血洗 李弘之死(第2/2页)

的确,李弘天性善良。

善良在他少年时期便已经表现出来。有一次,老师为他讲《春秋左传》,讲到楚成王被太子商臣逼宫谋杀时,李弘立即叫停。他说:圣人的书,怎么会有这种内容?如此有悖人伦天理的事,话都说不出口,怎么听得入耳?

老师只好改讲《礼记》。

事实上,李弘的仁爱非常纯朴自然。咸亨二年(671)关中大旱,皇帝率领百官就食于洛阳,留二十岁的李弘在长安监国。太子殿下亲自到军中视察,发现士兵们吃的竟是树皮草根,便下令打开自己的库房,给军队补足口粮。这事当时就广为流传,并在大唐臣民心中留下深刻印象。

太子李弘,可以说口碑极好。

可惜他的身体却很不好。早在被封为太子那年,他就曾大病一场,以至于御医无策。监国时,也因多病而由其他人处理政务。皇帝陛下甚至不得不减少他的工作量,并把他接到东都洛阳,回天无力地看着他死在了那里。

也就是说,去世前的李弘已经病入膏肓。[6]

既然如此,武则天大可不必故伎重演,再次充当投毒案的主角。更何况,这时她与高宗同时临朝已经十年,封过了泰山,灭亡了高句丽,还改称为天后。她的根基,岂是李弘所能动摇?何况那太子还跟父皇一样病病恹恹。[7]

惯于冤枉好人的,也可能被冤枉。

那么,我们该作何判断?

李弘是主张疑罪从无的。征高句丽时,朝廷曾规定士兵但凡不能按时报到,一律视为逃亡,全家罚没为奴。李弘却上书表示反对。在一篇洋洋洒洒的奏折中,他指出了士兵不能到位的多种可能,比如路途生病,海上遇难,遭遇敌人而不慎受伤等等。既然无法甄别,不如一概不问。

没错,宁可放过一千,不可错怪一人。[8]

这就是李弘的观点。何况他为姐姐主张权利,是在去世四年多以前,武后岂能因此而起杀心?为了尊重事实,也为了尊重李弘的价值观,我们最好算他病故。[9]

总之,孝悌仁爱的弘死了。这是大唐的不幸,却未必是武则天的。上天召回了不听话的初生牛犊,反倒省去她考虑食品安全的麻烦。何况她还有三个儿子,作为赌注和资本已绰绰有余。是的,没了李弘,还有李贤;没了李贤,还有李显和李旦。这些都是她手中的棋子,怕什么呢?

难怪她会毫不留情地废掉章怀太子李贤了。

[1]关于本案,《旧唐书·孝敬皇帝弘传》但云“寻薨,年二十四”;《新唐书·孝敬皇帝弘传》称“遇酖薨”,《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称“后怒,酖杀弘”,《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条称“时人以为天后酖之也”。酖是鸩的异体字。

[2]见《旧唐书·武承嗣传》,《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二百一乾封元年八月条。三书记载有出入,本书所述据《资治通鉴》。

[3]高宗与敏之的起疑,见《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罪名及死,见《旧唐书·武承嗣传》;全部情况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二咸亨二年四月条。

[4]见《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条。

[5]关于此事,《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的说法是:萧妃女义阳、宣城公主幽掖庭,几四十不嫁。太子弘言于帝,后怒,酖杀弘。同书《孝敬皇帝弘传》称:义阳、宣城二公主以母故幽掖庭,四十不嫁。弘闻眙恻,建请下降。武后怒,即以当上卫士配之,由是失爱。《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条与《新唐书》说法相近,但两公主年龄为年过三十。

[6]因此有学者认为李弘是病死的,请参看雷家骥《武则天传》。

[7]吕思勉《隋唐五代史》即称:请降二公主,何至一怒而欲杀?武后是时欲图临朝,岂复弘所能沮?则谓后杀弘殆不足信也。

[8]以上所述李弘故事均见两《唐书》之李弘传。

[9]据《旧唐书·孝敬皇帝弘传》,李弘为两位姐姐主张权利,是在咸亨二年(671)正月或稍后。李弘去世,则在上元二年(675)四月。《新唐书·则天武皇后传》、同书《孝敬皇帝弘传》和《资治通鉴》卷二百二上元二年四月条,故意将相隔四年多的两件事联系在一起,未免有诬陷之嫌。这一史实经胡戟《武则天本传》指出后,应该不再存疑。但这也只能证明《新唐书》和《资治通鉴》不可采信,仍不能百分之百证明李弘非武则天所杀,故本书持谨慎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