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叁 第六章 国姓爷来访(第3/6页)

宽永十年(1633年),幕府的对外政策被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这年2月28日,幕府规定,除了自己直接签字认同过的商船之外,其余船只一律不准渡海出国,违令者一律按偷渡处理,而偷渡者的下场清一色是斩首。此外,在外海居住的日本人,也一律不许回国,偷偷回国的,也算偷渡,下场也是斩首。而从这一年往前推,近五年内自海外归国的,以及有海外关系的日本人,都要接受调查,并且发誓,以后一辈子都留在日本,绝不出国,不肯发誓的,处刑。

两年后(1635年),幕府不再签字放任何商船出国,也就是说,一切日本船只一切日本人,都不允许踏出国门一步。

换句话讲,其实早在岛原之乱之前,日本就基本上是已经处在了一个锁国的状态之中,现在幕府决定的所谓“锁国”,不过是画龙点睛,在一幅画上添个最后一笔罢了。

宽永十八年(1641年),幕府下令,中断和全世界所有国家的往来——除了两个,一个是中国,一个是荷兰。

中国没什么好说的,多年来一衣带水的自家兄弟,既跟洋教毫无瓜葛又是日本最重要的贸易赚钱伙伴,锁谁也不会锁他的。

而荷兰,则是之前就说好了的事儿——之前松平信纲在求他们对原城开炮的那会儿,曾经表示可以在战后让荷兰成为这世上唯一一个拥有和日本做生意资格的西洋国家。

这话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可以搞垄断独占似的,所以荷兰人听了特别高兴,拿炮轰原城轰的特别卖力,仿佛炮弹都不用花钱买一般。

然而,到了后来,他们才明白,这好处根本就没那么容易得,至少不是自己想的那么一回事儿。

荷兰确实是唯一能够跟日本发生贸易往来的西洋国家,这个没错。可这个贸易往来,仅限于一个地方——长崎,原先西洋人云集的平户,现在一律不再允许外国人住了。

而且即便是在长崎,也不是让你荷兰人随便住的,幕府在海上弄出了个人造岛屿,取名出岛,然后定下规矩:所有荷兰人的所有行动,仅限于在这个岛上,不许踏出一步,而日本人也不许进去一步(除非官方奉命),不然一律死刑。

同时,出岛之中,禁止一切西洋宗教的仪式,违者杀无赦。

所谓的贸易往来,就是日本人把日本的货物送到出岛外,由负责贸易的官员送入出岛,卖给荷兰人,同时再把荷兰人带到出岛的西洋玩意儿带出来,卖给日本商人,然后两边抽税。

这就是著名的“锁国令”。

锁国令是好是坏,是保家卫国还是自绝于世界,这些问题我们在此不做讨论,我们接下来要说的是:就在宽永十八年(1641年)彻底锁国后的第四年,德川幕府便为了一个中国人,而破了一次锁国的规矩。

事情先要从正保三年(1646年)说起。

这一年10月,一位特殊的客人来到了江户城,拜访了德川家光。

此人有两个名字,一个是日本名,叫福松;另一个是中国名,叫郑成功。

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大名鼎鼎的国姓爷,收复了台湾的民族英雄,其实出生在日本的平户,而且拥有一半的日本血统。

郑成功,生于公元1624年,他的父亲,便是大名鼎鼎的一代海贼王郑芝龙。

还记得我们之前说王直的时候提到过的另一位海贼王吗,不错,在整个中国历史上,能与王直相提并论甚至胜出一筹的海贼王,唯有郑芝龙。

此人生在福建,自幼放荡不羁但武功高强,是方圆百八十里有名的勇士,18岁的时候,他跟叔叔去了澳门,然后接受了洗礼,成了一名天主教徒,得教名尼古拉。

与此同时,郑芝龙还信仰着佛教的摩利支天、海神妈祖、以及神道教的八幡神。此外,他精通闽南话、南京官话、粤语,日语、荷兰语、西班牙语和葡萄牙语,并且还通晓各国的剑术,甚至还弹的一手好吉他。

公元1621年,郑芝龙投靠了具有“中国船长”之称的著名海盗李旦,差不多就在这个时期,他娶了平户藩藩士田川七左卫门的女儿田川松为妻,这位田川松,正是郑成功的生母。

据说郑成功出生的那天,他娘田川松正在海边捡贝壳,突然就阵痛临盆,于是便靠着一块石头生下了儿子。

这块石头现在还有,戳在长崎平户的千里滨海滩上,虽然我怎么都不太相信一个快要生孩子的女人会有那闲心思去捡贝壳玩,但如果你去长崎旅游的话,倒是不妨去拜一拜。

公元1625年,李旦因病去世,作为其生前最得力的手下,年仅22岁的郑芝龙成功聚拢了李家各部头领,自立门户组成了一支新的海贼军团,到了公元1627年,他已经拥有了当时福建沿海实力最强大的一支武装舰队及商业团队,麾下海贼数万人,战船七百艘,经营走私与劫掠事业,横行于台湾海峡,所向披靡无人能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