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曲3:军队(第4/6页)

武士社会如何形成无须解释,也不必研究武士群体如何获得或维持对非武士群体的权威。武士群体通常垄断着对某种昂贵的武器系统的使用,如驾驭战车的武士;或娴熟掌握某种作战技巧,如长期维持恐怖统治的骑马民族。个中原理比较复杂的是向其他社会形式的过渡。因为武士政府通常极为保守,所以社会要发展,就必须过渡到别的形式,这一点不言自明。日本武士、满洲人和马穆鲁克不敢对他们所控制的制度做任何改动,怕一个闪失会造成整座大厦的倾圮。但我们已经看到,过时的军事制度不可能永远把变化拒之门外;不过,当变化到来时,新的统治者——也许是旧武士群体中的开明人士——必须解决两个核心问题。一是如何解决新军事制度的资金问题,二是如何保证人员的忠诚。这两个问题密切相连。武士制度靠直接榨取本族人或外族人的财富来维持,所以骑马民族才如此注重抢劫财富,或收纳贡赋,或强行要求按他们的条件进行贸易。一俟军事专业移离直接的权力中心,就标志着武士制度开始弱化,也意味着必须找到某种过渡性的方法来酬劳战士。所以,成吉思汗严格要求把所有战利品都集中起来平等分配。然而,即使在他的有生之年,随着帝国不断扩大,他也不得不把地方的权力交给他所信任的下属。他死后不久,地方官员就不仅掌握了统治权,而且获得了赋税权。成吉思汗的收税官把收来的财富上交中央金库,这是蒙古军队在成吉思汗时代所向无敌的一个主要原因。到了他孙子一代,开始出现类似封建的制度,蒙古人的力量也随之衰落。

封建主义是武士社会向其他社会形式过渡的一个共同阶段,主要有两种类型。西方的类型是给下属的武士分封土地,条件是他们在封地上维持适当的军队,国王如有需要即供给国王使用,但封建领主有权在同样的条件下把封土传给后代。另一种类型在欧洲以外比较普遍,是非世袭封地,君主可以随时收回;它在伊斯兰世界非常普遍,称为伊克塔制度(iqta)。塞尔柱人、阿尤比人和奥斯曼人也广泛采用这一制度。两个类型各有弊病。伊克塔制度因为不能世袭,所以现任领主常常趁掌握封地之机大肆敛财,极力剥削压榨交税的百姓,对自己的军事义务却敷衍了事。另一方面,西方的封建领主因为封地可以世袭,所以有管好封地的动力,但他同样有强烈的动机来加强封地的军事力量。如果他和君主就权利或义务发生了矛盾,有军事力量做后盾,他会更加气壮;通过自己收养家臣,建造城堡,他也许希望最终使自己的家族即使不是在名义上,起码在实际上能够上升到君主的地位。这种情况自9世纪卡洛林帝国解体开始流行于大部分西欧地区,直到16世纪国王掌握了火药。

因此,要想摆脱武士制度,无论走哪种形式的封建主义道路都是条死胡同。常备军制度则有效得多。常备军的历史早得惊人,在苏美尔时期即初现端倪,亚述人把它发展到几乎尽善尽美的地步。我们知道,亚述军队包括当时所有的兵种,除步兵外还有战车战士、骑射弓箭手、工兵和战车车夫。不过它的核心是皇家卫队,也许那就是常备军的起源。苏美尔的军队可能开始时只有皇家卫队,后来按照需要逐渐围绕着它建立了其他的部队;自那以后,在每一个有国王的国家中——哪怕是有民选政府,国王仅为象征的国家——这样的“近卫队”都长存不衰,至今犹然。

然而,与常备军的其他兵种相比,卫队的发展自成一格,有时甚至和其他兵种完全不同。统治者一旦选定了固定住所,卫队通常也定居下来,在许多情况中不再担任作战的职能。有时卫队甚至大权在握,能够决定国王的废立;于是,统治者转而向国外招募卫兵,从国外的武士群体中招募的卫兵语言不通,无法与国内心怀反意的人密谋策划。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拜占庭皇帝的瓦兰吉亚卫队。它最初是由瑞典人和挪威人组成的,他们取路罗斯的贸易通道,沿着俄罗斯的几条大河来到君士坦丁堡;但1066年以后,卫队的成员基本上都换成了移徙而来的盎格鲁-撒克逊人。他们发展出了自己的一套土语,用刻在圣马可之狮身上的如尼字母留下了他们最著名的纪念;弗朗西斯科·莫罗西尼(Francesco Morosini)于1668年从土耳其人手中夺取比雷埃夫斯后,把圣马可之狮的雕像作为战利品运走,如今安放在威尼斯的军火库外。其他著名的外国卫队有法国国王的苏格兰卫队,由弓箭手组成;霍亨斯陶芬王室腓特烈二世的阿拉伯卫队(佛朗哥元帅从在西班牙1936—1939年的内战中出了大力的摩洛哥常备军中挑选了一批人组建了摩尔人卫队);还有瑞士人卫队,好几位欧洲君王,包括教皇,都使用瑞士人做近卫。现代英国皇家空军特种部队(SAS)有一个不为人知的职能,那就是为英国政府希望保全的外国统治者提供保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