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而有效:英格兰长弓与长弓手(第5/6页)
长弓手们多使用三指拉弓法进行拉弦。在阿舍姆的记载中,英格兰长弓手中也有着“二指拉弓法”的存在。仅用两个指头进行拉弓的优势是相对于三个指头拉弓对弓弦的摩擦力较小,但另一方面拉力也会下降,因此使用二指或三指进行拉弓主要取决于弓手的手指力量。
熟练的瞄准与开弓过程造就了长弓手的高射速。具备合格弓术水准的长弓手一分钟可以精准瞄射12支箭,而一千名长弓手同时发射,一分钟就能射出上万支箭,形成在长弓手们的敌人口中被称为“英夷之雨”的箭矢豪雨。
英国长弓传统
英格兰人拥有着独一无二的长弓文化。英国重视长弓传统的形成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而且很大程度上与英国历史结合在一起。但无论是全民射箭的风气抑或英格兰长弓文化本身,起到主导作用的都是英格兰的统治者们。
在征服者威廉到来之前,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英格兰的文化与军备夹杂着维京与日耳曼特征。在黑斯廷斯之战中,哈罗德国王麾下皇家侍卫手持的丹麦长斧曾经让诺曼步兵与骑兵遭到重创。彼时的不列颠岛是英雄史诗与历史交汇之处。在随后的诺曼征服中,威廉将当时先进的封建主义政治体制带到了英格兰。威廉将土地分封给追随他的诺曼人,并压制盎格鲁撒克逊贵族;善于行政管理的诺曼人秉持的实用主义影响了英格兰的风貌,英国今日尚存的古典浪漫和实用主义夹杂的风气可以说由此而来。
1066年,征服者威廉为了确立诺曼新贵族的地位,限制盎格鲁撒克逊贵族的权利,规定臣服的盎格鲁萨克逊有产者不得拥有骑士的装备。弓箭并非骑士装备,自然不在法令禁止之列;虽然并非威廉本意,这条禁令的实行在一定程度上在英格兰推动了长弓的普及。不过长弓也并非是任何人都可以拥有——下层平民及农奴持有长弓仍然是不合法的。
由是,弓箭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仅次于佩剑、盔甲、骑枪等骑士装备的地位,成为了一种身份的象征。随后在频繁的对内与对外战争中,英格兰的习射风气逐步发展。1252年,在连遭军事上的失败后,英王亨利三世颁布了新的军队法案(Assize of Arms,1252年)。该法案作为1181年版本军队法案的扩充,强调了弓箭的重要性——根据新的法案,对于英国下层平民,置备弓箭也成为一项义务。在亨利三世之子“长腿”爱德华一世继位英王后,全民习射的风气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爱德华一世的后继者们继承了重视长弓的传统。爱德华三世甚至颁布法案,规定所有15到60岁的男性公民需要在周日及假日于当地教会参加两个小时的射箭练习,并且禁止把时间浪费在除射箭以外的其他运动上。
长弓手必须拥有强健的体魄,高超的射术和身体协调性。英格兰长弓的拉力达到120磅,要做到短时间内多次开弓需要锻炼出相应强劲的膂力。因此练习射箭的过程十分艰苦,以至于不少熟练弓手的手臂骨骼与脊柱都严重变形。尽管如此,在对持有长弓的限制放松后,英格兰人对于习射表现出了极高的热情。一方面下层平民认为射箭曾是本土贵族的特权,修习弓术在一定程度上是地位提升的表现;另一方面,在爱德华一世在征兵制的基础上推行募兵制后,优秀的长弓手将会得到作为志愿兵参军的机会,从军很显然比务农更加有前途。
在募兵制度下,志愿兵和英王实际上是一种雇佣关系。长弓手作为志愿兵跟随英王或是其他贵族行伍作战,根据契约领取的军饷远比务农收入可观,更可以在战斗后依据契约规定和战功分得战利品,因此士气普遍比欧洲的征召步兵高昂。长弓手虽然阶级高于一般征召步兵,但仍然不在贵族之列,一旦被俘虏,无法得到释放而被杀死的可能性很高;这也使得长弓手的战斗意志更加无畏而顽强,有的长弓手甚至在契约期结束后一再回归行伍,成为经验丰富的职业老兵。在最初与英军敌对的威尔士人手中,长弓只是一种出色的单兵远程武器,而英格兰人则把数以千计的长弓手集结起来,并以此作为主要军事力量。全民射箭的英格兰长弓手兵源充足,英军可以有选择地只录用那些身材高大、膂力过人、弓术精湛的弓手加入队伍。因此,在军队法案实行近百年后的百年战争中,英军的长弓手军团是一支由精兵组成的劲旅,而且拥有庞大的后备兵源。
◎ 弓术训练中的英格兰长弓手。
另外,英王对英格兰下层平民拥有长弓这样的廉价而强有力的武器持开放态度,也有政治上的考虑,即希望让平民反抗压迫时多将矛头指向直接压迫者。1381年的英国农民起义中提出的具有代表性的口号“国王以外的其他人都不应拥有特权”,明显表现为反抗领主而非针对国王。这类武装农民反对地方贵族的运动,在英王眼中,对王室权威是个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