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和谐最贵
不过曹植不服。他漂亮的文章败在阴谋的眼泪之下,怎能让他心悦诚服?
由此,他做出两个决定:一、不参加父亲的追悼会;二、不服从曹丕的领导。这两个决定前者是惩罚他的父亲,后者是惩罚他的兄弟。
当然人世间的事因果相连。曹植的两个决定引出了曹丕的一个决定——打上门去,让他付出代价。
许褚领虎卫军三千,火速赶到临淄捉拿曹植以及丁仪、丁廙等人。
丁仪、丁廙两人很快就死翘翘了。曹丕以快刀斩乱麻的举动告诉世人,任何对新政权的非议与不满之举都是会受到惩罚的。
文人丁仪、丁廙虽然手无缚鸡之力,但是思想反动就是最大的反动。杀他们两个就是杀一儆百,为新政权立威立势。
那么接下来还有谁呢?曹丕将目光恶狠狠地盯向曹植,决定要给这个兄弟一点颜色瞧瞧。
母亲卞氏出面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这个以生儿育女为己任的女人一直以为,人生就是不断地生产,然后看着孩子们建功立业,这叫丰收。
却不是每一个女人都可以丰收的。
孩子多了不叫丰收,孩子们和谐共进才叫丰收。
现如今,儿子曹熊已经自缢而死,曹植又被捉,曹丕磨刀霍霍——这整个就是自相残杀。卞氏当然不明白这一切是怎么形成的。她也不想弄明白。她只是个女人、母亲。她以为自己唯一的义务就是促进孩子们和谐。
这个世上什么最贵?和谐。
曹丕却在犹豫要不要和谐。
母亲声泪俱下,曹丕却觉得和谐似刀,割得他生疼生疼的。
因为他和曹植之间,不可能有真正的和谐。就像龟兔赛跑,彼此为竞争对手,目标是同一的,二者之间怎么可能和谐呢?
所以唯一的底线是,放不放曹植一条生路。
曹丕最后还是心软了。他想放曹植一条生路。
一是因为血缘关系;二是觉得曹植说到底就是一文人、书生。百无一用是书生。跟书生钩心斗角,这不是钻牛角尖吗?自讨没趣。他慷慨答应母亲,不为难曹植。
但华歆却认为曹植非死不可。
这是政治斗争的需要。政治斗争就是你死我活。曹植是什么人?差额选举的候选人啊,他是曹丕最强劲的政治对手,才华、智慧皆为上上之选的危险人物。
本非池中物,安能屈此间?所以,不如除去。
曹丕听了,又犹豫了。
政治斗争的确你死我活。但是“兄弟”二字让他的心始终硬不起来,也让他找不到一个很好的借口去杀伐决断。
华歆给他提供了一个借口。
华歆总是这样,策划人生。
策划自己的人生。也策划别人的人生。
他对曹丕说——人人都说曹子建(曹植)出口成章,不妨就以这一点测试他。真的有才,才可以保他;要是没才……一个人没才还活在世上干吗?
曹丕深以为然。
于是开考曹植。考试的要求是这样的,让他走七步,然后吟诗一首。如果能念出来,则免于一死;如果不能,那就对不起了……
当然,为了防止曹植作弊,曹丕规定,由他现场出题。
题目是一幅画。
一幅水墨画,一幅挂在殿上的水墨画。
画上有两只牛,在土墙之下角斗,其中一牛坠井而死。
这是两头黄牛,很黄,很暴力。
曹丕规定,曹植要以此画为题吟诗一首。诗中不许有“二牛斗墙下,一牛坠井死”等字样。
毫无疑问,这是一道苛刻的考题,它注定要将被考者逼向死角——如果连必需的称谓与场景都不能出现的话,那还写什么呢?
何况是写诗,不是看图说话。
曹植便觉得那两头黄牛不是别人,正是他和曹丕兄弟俩。
曹丕很暴力,而他有坠井而亡的危险。
好在走了七步之后,诗终于被挤了出来。诗是这样写的:“两肉齐道行,头上带凹骨。相遇块山下,郯起相搪突。二敌不俱刚,一肉卧土窟。非是力不如,盛气不泄毕。”
说实话这诗写得不怎么样。由于不能出现“牛”字,曹植只能以“头上带凹骨”来指代牛,很有猜谜的意思。至于“两肉齐道行”、“一肉卧土窟”云云,更是令人云山雾罩,不知所谓。
曹植很不满意。
曹丕更不满意。
便出了一道附加题,以最后决定曹植的生死。
附加题更加苛刻。不是七步成诗,而是应声而作。这是一道抢答题。答题者只有曹植一人,不过他真正的对手是时间。
曹植既要赢得诗歌,写出一首真正的诗,又要赢得时间,和时间赛跑,不能有丝毫迟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