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相矛盾的共和国(第8/10页)
诸如此类的伪善定义着共和国——不是作为派生出来的东西,而是它的本质。评判他们的政治制度时,罗马人只关心有效与否,不关心它是否有意义。只是在政府的某个方面已经证明是无效的,或者是不公正的,罗马人才会抛弃它。若非如此,罗马人就不会仔细地重新思量他们的制度,正如他们不会将罗马推倒重建一样。其结果是,共和国存在着众多自相矛盾的地方,罗马也是一个乱七八糟的大拼盘城市。这种状况存在了好几个世纪。正如罗马的街道组成了一个大迷宫,罗马人的公共生活也充满了各种“岔道”,令人迷惑,而且到处是死胡同。这是他们注定要走的迷宫。尽管共和国的竞争显得无序,规则还是有的——很复杂、很灵活,但不可冒犯。掌握这些规则是罗马人一生的工作,不仅需要天赋、能动性,也需要关系、金钱和空闲时间。这些规则所导致的后果仍是矛盾的。尽管罗马的确是注重功业的,但注重功业的倾向却把罗马变成这样一个社会:只有富人才可能投身政治生活。个人会变成伟人,古老的家族会衰落,他们对等级制度的信念却不会改变。
对于底层的人们来说,这种状况产生了令人费解的含糊性。在法律上,罗马人拥有近乎无限的权利:通过各种体制,他们可以选举执政官,颁布法律,向他国宣战。但共和国的制度像是一座镜宫,换一个角度来看,公众的权力很容易转变成完全不同的东西。对这些感到迷惑不解的不仅是外国人:“罗马人自己也搞不清他们的国家怎么回事。是贵族共和制?民主制?还是君主制?”21一位希腊学者说道。
变幻难断的不仅是公众的权力;即使最杰出的行政官候选人也毫不犹豫地、毫不脸红地讨好选民。无论对个人的形象还是对共和国的运作而言,竞选都是非常关键的。
决定谁能当选,当选什么职位,这是自由人的特权,尤其是伟大的罗马自由人的特权。罗马已建立一个世界帝国。身处公众意见的浪潮之中,我们必须关心人们的愿望,抚慰它们,保护它们,在它们要反对我们前尽力讨好它们。公众可以决定将荣誉给谁。如果对此漠不关心,我们就不必留在这里,不可能为公众的利益服务。可是,如果我们追求政治上的奖赏,我们就必须不停地讨好选民。22
公众至关重要,而且,他们知道这一点。像所有的选民一样,他们喜欢被讨好。在共和国,“没有什么比群众更易变的了。他们的要求变化不定,整个选举制度都难以逆料”。23不过,如果说罗马政治中有许多不可预料的地方,那么,其中还有更多可以准确预言的地方。的确,是人民在选举,但只有富人才有希望当选。24富有也不是充分条件。罗马人具有非常势利的性格,倾向于投票给名声好的家族;对于关键的执政官职位,他们尤其喜欢祖父、父亲、儿子这样一条线地选下来,近乎麻木地“选出”一个“王朝”来。在罗马,有偏见的不仅是统治阶级的人。即使最穷困潦倒的公民也想不到要改变社会,他们只想改良它。罗马公民愿意接受不平等,只要能保留那种共同体的感受。很久以前,平民以阶级为基础发起暴动,赢得了与显贵阶层的平等。如今,那种暴动再也不可能发生,甚至再不会有人想到。
这在共和国极具讽刺意味。公元前367年,平民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废除了仕途上的法律限制。此后,富有的平民失去了与穷人并肩作战的动力。他们投身于更有利可图的活动,如操纵执政官的选举,购买帕拉蒂尼山上的产业等。两个半世纪以后,他们像《动物庄园》(AnimalFarm)中的猪一样,变得跟他们的压迫者难以区别。在某些方面,他们事实上占据了主宰地位。以前,行政官职位总是显贵们的囊中之物,现在则经常被平民中产生的、颇具政治野心的贵人占据。其中,保民官尤其拥有哗众取宠的机会。对不合胃口的法案,他们引人注目地有着否决权;此外,他们还可以召集公民大会,通过自己的法案。显贵们被禁止竞选平民职位,只能怀着既憎恨又厌恶的心情在一边看着。
当然,如果保民官滥用职权,危险也是有的。在共和国,大多数行政官职位都是机会与陷阱并存。即使按照罗马政治生活的标准,规定保民官行为的那些不成文规则也是非常矛盾的。一方面,保民官职位几乎提供了无尽的贪赃枉法的可能性,他们的人身安全则有神的护佑。自古以来,保民官是不可侵犯的,侵犯他等同于冒犯神明。另一方面,保民官在任期内不得离开罗马,他的家向公众开放;他必须悉心关注民众的疾苦和抱怨;在大街上,不论谁拦住他,他都要停下来,倾听他们的诉说;他要读人们在公共纪念碑上的胡乱涂画,那可能是鼓励他支持或反对新的提案。无论保民官本人多么自负,他都不能在公众面前显露出来。有时候,一些保民官甚至表现得像出身自贫民窟一样。罗马人用“亲民者(populares)”一词指称这种人:依赖于同公众接触才能维持自己地位的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