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洪秀全:上帝第二子的前世今生(第23/37页)

除了教义上的修改外,洪秀全还首次注意到《圣经》中有许多故事反映出的西方古代社会的伦理道德与中国传统道德有很大差异。对这些,他也从维护“世道人心”的角度大加删改。比如中国人认为“万恶淫为首”,而《圣经》中记载有许多按太平天国道德标准来说是“淫乱”的故事,比如亚伯兰娶同父异母的妹妹为妻,流便与父亲的小妾通奸,阿南娶哥哥的遗孀为妻,犹大与儿媳苟合生出一对双胞胎。洪秀全对此全本着“父女妹嫂不可训”的原则,全盘改写。《天国的陨落》对此评论,改写之后的“圣经“,“登徒子居然能够坐怀不乱,而耐不住空房寂寞的寡妇竟然变得恪守妇道,也实在有趣得很”。

删改《圣经》花费了洪秀全极大的精力,也影响了他的健康。《天国的陨落》载,对这部三十四万字之巨的经典,“洪秀全逐字逐句审阅,并在必要处对经文加以批注和删改,个别章节甚至重新编写,足见他为之所耗费的心血……在写给艾约瑟牧师的一道诏旨中,他略带伤感地说:‘因视力不好,朕不能一一批改尔等所呈的书文。’长时间从事这种文字工作无疑是导致洪秀全视力减退的一个主要原因”。

删改之后,《新圣经》重新印行。然而删改《圣经》的效果远不如洪秀全期望的那样好。绝大多数太平军是文盲,读不了《圣经》。“太平军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很难直接阅读书籍。因此,对于太平天国内部来说,这些经籍的刊行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这样大规模的停止出版、删改再版的举动,作用只是在太平天国内部更广泛地宣传了他们信奉多年的经典原来曾经是错误的这一事实。而对于那些稍有文化者,看到洪秀全这样儿戏地将“神圣的经典”改来改去,只能让他们进一步滋生对拜上帝教的怀疑。

任何一种宗教宣传发挥作用,都是因为它满足了人们心底里的基本诉求。太平军之所以从广西一路跟从洪秀全等人到南京,并非仅仅是因为他们害怕和敬畏上帝,更主要的是被洪秀全许诺的巨大的世俗利益所吸引。他们追求的是天父庇护下的天下一家、无灾无难、公平正义和威风快活。

然而,到了南京后,广大的太平军战士发现,到了小天堂后,他们并未能“男着龙袍女插花”,成天吃香喝辣。相反,他们发现自己沦落到了社会最底层。原来,洪秀全等人进入天京后,抛弃了当初许下的“兄弟平等”、“亲如一家”的诺言,建立起了极为森严的等级制度,只有中高级干部才能高高在上,享有特权。大多数“老兄弟”仍然是平头百姓,生活待遇没有什么改善。基于战时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男女分馆制度仍未取消,男行归男行,女行归女行,太平军战士过着离妻别子的清教徒生活。偶尔有人过夫妻生活,马上被斩首,使广大战士只能靠俘虏小男孩“奸小弟”来满足生理需要。与此同时,高级将领们却公然在天京广娶妻妾,甚至每逢诸王生日,天京城内都要进行大规模选美。各女军中,12到15岁的处女都要受选,经过严格的层层筛选后,每年献给天王、东王各六人,北王二人,冀王一人……

面对广大太平军战士的不满,洪秀全仍然祭起“讲道理”这个宣传工具,四处派人“讲道理”,以消除太平军内部的“错误认识”,使他们“顺天知命”,安于自己的卑贱命运,不得反抗上帝。

对于高级领导可以多妻而普通士兵夫妻不许团聚的问题,洪秀全的解释很简单——这是上帝定的,至于为什么,上帝也没说,反正大家遵守就是了。《天国的陨落》引用史料记载说,洪秀全宣布上帝的旨意时说:“今上帝圣旨,大员妻不止。”“爷今又降圣旨曰:妻子应娶多个。”“婚姻天定,多少听天。”上帝既然这样说了,那肯定就有上帝的道理,所以大家一定要顺从上帝旨意,“不要忌妒”。

至于选美,洪秀全的解释是:“谓天父怜各人劳心过甚,赐来美女也。”

群众对选美这件事特别反感,一到选美之时,纷纷逃避。太平天国三年十月,洪秀全命人在南京贡院专门举行了一次规模很大的“讲道理”,纠正人们的错误思想。据《天国的陨落》,这次活动洪秀全的表兄黄期升上台主讲,他说:

尔等幸有天王,天王为天父第二爱子,救尔等世人,尔等俱要报恩。报恩若何?打仗杀妖是第一报恩事也。现在无妖可杀,无以报恩,细思尔等有女,各要献贡天王。勿匿,匿则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