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洪秀全:上帝第二子的前世今生(第25/37页)

至于各级官员,服装更是斑斓夺目。太平天国称清代满族式的官服为“妖服”,拒绝使用。但是大汉民族的官服如何制作,他们也不清楚。所以一开始,太平天国官员基本上都是抢戏班子的戏服作为官服的。由于官多衣服少,所以每攻克一地,太平军最首要的事就是四处寻找戏班,没收行头。这种现象在许多材料中都有记载,比如涤浮道人在《金陵杂记》中说:“初入城时,曾掳戏班中衣服穿着。”定都天京之后,洪秀全亲自设计天国的官服系统。官服总体上仍然采用戏服风格,马寿龄在《金陵癸甲新乐府》中说:“莫言臆造无蓝本,村落戏场颇常见。”天国的高级官员穿黄缎龙袍,中低层官员则穿红缎袍。

太平天国官服有一个与中国历代官服都不相同的特点,那就是把官名直接写在官帽官服上,以凸显官员阶层的威严荣耀。比如洪秀全的帽子“上绣满天星斗,下绣一统山河,中留空格,凿金为‘天王’二字”。至于衣服,则将官名绣在马褂胸前的团花上:“自伪王至两司马,皆绣职衔于马褂前团内。”

对,您没读错,是马褂。洪秀全要求太平军见到穿清代官服也就是“妖服”的人一律杀掉,但是由于常识的缺乏,他和他的战友们居然不知道马褂是彻头彻尾的满族衣服,所以明文规定,在官服的长袍外面,必须套上马褂。故马寿龄接下来讽刺说:“其实马褂及袍袄,依旧用我王朝仪。”

这种误会不光发生在官员身上。客家女子为了劳作方便,从不穿裙子。客家人出身的太平天国领袖们误以为裙子也是满族人传入中国的“妖服”,定都天京后,传谕“全国”,女子一律不得穿裙子,违者痛打。另外不知何故,太平军误认为江浙民间常见的毡帽也是满族服饰,立法严禁。所以当时有歌谣说:“初破城,即下教,女子去裙男去帽。”

另一个怪异之处在于,这是一个绝大多数人没有性生活的国家。

因为相信“淫为万恶之首”,迷信“性”会降低战斗力,所以太平军实行男女分开的制度,严禁发生性行为。《太平条规》规定:“要别男营女营,不得授受相亲。”一旦和异性发生关系,“如系老兄弟定点天灯,新兄弟斩首示众”,“凡夫妻私犯天条者,男女皆斩”,“无论是过夫妻生活也好,两相情愿也罢,只要是和异性发生了性关系,便一律格杀勿论”。

为了隔绝男女,太平天国内的“讲道理”、“礼拜”等聚众场合,一律实行男女分开的制度。天国对女馆实行严密的监控,男人即使到女馆探望自己的家人,也一律被挡在门外,母子之间,也只能隔着门问答。张汝南《金陵省难纪略》记载说,天京女馆“不准男子入探,母子、夫妻止于馆外遥相语”。这一说法在太平天国《天情道理书》的规定中找到了印证:“即有时省视父母,探看妻子,此亦人情之常,原属在所不禁,然只宜在门首问答,相离数武之地,声音务要响亮,不得径进姐妹营中,男女混杂。斯遵条遵令,方得成为天堂子女也。”

为了确保男女隔离,连太平军请民间妇女缝补衣服等,也“概斩不留”。 《国宗韦、石革除污俗诲谕》规定:“如有官兵雇倩民妇洗衣缝纫者,概斩不留;其有奸淫情事者,男女并坐。”在这种严厉的政策下,太平天国内的所有公共场合,比如街市茶肆等,男人女人一律不敢交谈:“每入茶肆,但男女不得交谈。”

这样严格的男女禁忌,在中国历史上尚未有先例。中国文化中的男女之大防,在太平天国时期被推上了顶峰。

除了生活习惯明显区别于清朝统治区外,太平天国的时间系统也自成体系。比如太平天国的壬子二年正月初一,却是大清王朝的咸丰二年十二月二十五。也就是说,大清帝国内其他地方刚刚过了小年,太平天国却已经欢度新春了。

“奉正朔”和“改衣冠”一样,在中国文化上,不是一个简单的生活问题,而是极为重要的政治问题。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政权来说,建立之初,首先要做的,就是更改年号,以示与旧政权一刀两断。不过创建新历法的行为却极为罕见。因为这需要专门的天文历法知识,一般的农民起义军显然不具备这种条件。只有极个别的民间宗教家,为了宗教宣传的需要进行过简单的修改历法活动。比如嘉庆年间“收园教主”方荣升就曾经创造了新的历法,每年规定为十八个月,每日规定为十八个时。这种修改,是为了使时间运转符合白莲教的教义——据白莲教传说,未来弥勒佛执掌宇宙时,每年应该是十八个月,每日十八个时。但这次改历只是一个数字游戏,具体的月份推算方法,还是和旧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