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洪秀全:上帝第二子的前世今生(第9/37页)

洪秀全这次真正尝到了做教主的滋味。《太平天国的历史和思想》和《太平天国史》记载,在他的信徒中,不光有穷人,还有一些实力雄厚的地主。比如曾玉珍一族,“全族人丁繁盛,各有田产屋宇,境况已颇富裕”。韦昌辉家也“颇有田产”,“每年可收入稻谷六万斤”,入会后,“不惜家产,恭膺帝命,同扶真主”。钟礼芳“居乡贸易钱米”,多次为拜上帝教“礼献钱米”。洪秀全和其他宗教上层领袖已经可以过上顿顿吃肉的上等人的生活了。

更为重要的是,洪秀全发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真正的“神”。教徒们对他顶礼膜拜,眼中充满了敬畏和虔诚。他的每一句无心的话、每一个下意识的举动都被认为是有意义的。他用过的每一件东西都成了圣品,被信徒们珍藏。他只消点一下头,这些可怜的人就会毫无保留地向他献上珍馐、财产直至自己的女儿。据王庆成编注的《天父天兄圣旨》记载,他凭几句话就建立起了“公库”制度,信徒“已经将田产房屋变卖,易为现款,交给公库,每人的衣食都由这笔钱支付,平均享用”。从《天父天兄圣旨》及《北华捷报》相关报道推测,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洪秀全已经有了十五位左右的“娘娘”。

洪秀全大喜过望。直到这时,他才确定宗教之路是正确选择——宗教把他从无价值、无地位、无尊严的绝望之渊中拯救出来,使这个“高不成、低不就”的“失败者”变戏法一样成了天底下最有价值、最有地位、最有尊严的“神”。

仅仅几个月之前,做一个有工资的教堂工作人员就能让洪秀全感激涕零,如今,这种小国王式的生活当然让他飘飘欲仙、心满意足。如果不是遇上广西群雄鼎沸烽烟遍地的“革命大潮”,洪秀全很可能满足于这种地下的富贵,以一个秘密教主的身份终此一生。这种事情,在中国历史上有许多先例。

民间宗教或者迷信与农民起义的结合,自始至终是中国历史的一个定势。东汉末年,黄巾军大起义,凭借的是张角创立的“太平道”。北宋的方腊起义和钟相、杨幺起义,利用的是“摩尼教”。元末红巾军起义的主要精神力量是白莲教。这一宗教后来生命力如此强大,以至于明清两代的所有农民起义,几乎都有白莲教背景。

但我们并不能由此得出结论,那些创建宗教的人,都想推翻政府、称王称帝。虽然欲望是没有边界的,但理性使教主们不得不小心从事。事实上,历史上更多的教主满足于“温饱”。他们稳健而谨慎、狡猾而现实,把教门经营成了一桩兴隆的“地下买卖”,境界最高者甚至成了子孙世袭的“地下王朝”,既回避了风险,又获得了最大化的利益。这其中的典型就是清代中前期“八卦教”(也就是“荣华会”、“天理教”的前身)首领刘家。

山东单县人刘佐臣在康熙初年创立了“八卦教”。这个教门杂糅儒释道三家,而以儒家思想为主旋律。刘佐臣宣称,宇宙三世分别由李老君、释迦如来佛和孔夫子掌管。他说自己是孔子转世,也就是宇宙的最后主宰。

这一教门的最大特点是特别善于敛财。它的组织体系实际上就是一个庞大的敛钱系统,其原理与传销大同小异:各地分支机构像地主收租一样,定期收取教徒的“会费”,说是“以出钱多寡定来生福泽厚薄”,说这些钱是“往西天取金沙费用”。这些会费层层盘剥,层层上交。谁发展的下线多,谁抽的头也多。当然,最大的抽头者是刘佐臣,所有的钱,最后都有一部分会层层汇总到山东刘家。

配合这种敛钱体系,刘佐臣在教门内部推行“儒教专制化”。他用儒学纲常为教内纪律服务,强调分尊卑、明长幼,要求信徒们“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言,非礼勿动”。他在教内建立了严格的层级体系,按官位大小,依次分肥。到嘉庆年间,这个教派的层级体系发展完善到与一个王朝相似:“秋仕”相当于秀才,“麦仕”相当于举人,“号官”相当于县官,“法官”相当于知府,教主当然就相当于皇帝,教内成了专制小朝廷。教主到各地视察,有专人打前站,见面时“文武大臣”分列两旁,山呼万岁,对“皇帝”之命唯命是从。甚至“皇帝”说自己流下的鼻涕是玉浆,信徒们也抢着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