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专横与历史污秽答容若先生(第7/7页)
3.孙文为自己建立唐绍仪所说“非合法政府”的错误决策辩护,提出一个“除尽假共和”的问题。笔者认为“一个政治家作出这样的论断是颇为危险的。从政治上说,这等于向前清旧官僚以及立宪派、保皇党等等宣战……而从语义上去考量,‘真共和’‘假共和’的界定亦是一个难题……更重要的是,现代民主国家的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审判公民的思想,据以定罪施刑,更不要说动用武力讨伐了。”明明是批评孙文的错误言论,容先生又说与“贬孙”无关,大叫这里有“弦外之音”!如果容先生认为“任何机构和个人无权审判公民思想”这个观点错了,必须借助权势加于整肃,大可明明白白说出来,何必阴阳怪气指点别人去追究什么“真正用意”!
其五,容先生说:“更妙的是,袁文结语把北洋政府时期说成‘言论自由正处于二十世纪中国最好的状态’……这不妨作为弦外之音看。”连拙作的结语是什么都没有弄懂,这已经够可悲了,更可悲的是容先生在提及这个论断时竟完全不遵守讨论问题的起码准则。首先,拙作说的是“护法”时期,而不是“北洋政府时期”。“护法”时期恰好是新文化运动时期,思想和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给中国思想文化更新和学术繁荣创造了罕见的好环境。如果容先生不同意我在文章中说的“护法”时期,“从全国范围看,言论自由正处于二十世纪最好的状态。”那么最少应该拿出事实来证明1928年至1949年国民党统治时期比新文化运动期间言论的自由度更大;应该批判鲁迅写下“吟罢低眉无写处”“怒向刀丛觅小诗”是诽谤!不敢回答问题,却妙想天开去发现什么“弦外之音”,真是叹为观止了!
容先生追究“袁文真正用意”的根据,就是这样编造出来的。他的“真正用意”何在,笔者就不便也不屑揣测了。
2001年11月25日星期日
原载《东方文化》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