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战神
秦琼是齐州人,父亲曾是北齐时期的录事参军,在与北周作战时战死沙场。此后,秦琼便与母亲相依为命。
秦琼高大威猛,武艺高强,少年时便以义气在家乡著称。
长大成人后,秦琼应征入伍,进了来护儿帐中,做了一名普通士兵。是金子总会发光,那场讨伐杨玄感的战役,让秦琼像那沙砾中的珍珠一般,发出了耀眼的光,被来护儿发现。战场上,秦琼长髯飘飘,威猛彪悍地挥舞着长枪,令敌人胆寒。他气吞山河的气势,让杨玄感的人马看到后,竟然掉转头逃跑,嘴里还惊恐地喊着:武疯子来了!武疯子来了!
没错,只要上了战场,秦琼就是一个疯子,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疯子。
一个普通士兵能让敌人如此害怕,来护儿不可能不注意到他。倘若军中多几名这样的武疯子,何愁打不了胜仗?秦琼就那么深深地印在了来护儿的脑海里。即使战争结束后,来护儿也不忘让副将周法尚将那个“使马槊的疯子”给他请来。那时候,来护儿还不知道秦琼的名字,只记住了秦琼是使马槊的。
秦琼被“请”了过来,在他轻松提着马槊,健步来到来护儿面前时,来护儿对他的马槊产生了兴趣,那是比他平常看到的,使用的马槊粗壮几倍的武器。来护儿伸手去拿马槊,却似拿到了千斤重的东西。拿起来都吃力的东西,竟然能在秦琼手里如同树枝,舞起来令人眼花缭乱。
自此,秦琼这个“小兵”便成了来护儿的宠将,甚至在秦琼那相依为命的母亲去世后,他还派人前去吊孝,引其他将士纷纷议论,说一个普通小兵的母亲死了,身为将军的他怎么还会派人去吊孝。来护儿说,此人勇悍无比,且听他老乡说他自小就讲义气,济困扶危,这样有志气,有气节的人,以后必定贵不可言,不可小觑!
那时,没人觉得秦琼不可小觑,在他们眼里,他只是个莽汉。可几年后,他们意识到了来护儿眼光的毒辣,因为当初那个隐在众多普通士兵中的秦琼,最后成为了大唐的风云人物之一,更成为了后人心目中的“门神”之一……
第二十一节 偷袭卢明义老巢
(1)
公元614年12月,隋炀帝派张须陀领兵去下邳统军剿叛军。可是,即使张须陀有勇有谋,那不足一万人的兵卒,又怎么能与卢明义的十万大军抗衡?几个回合下来,隋军死伤无数。处于劣势的张须陀不得不退到卢明义营地七里外,安营扎寨,等待机会。
张须陀退守,卢明义也不急于“吃”他。对于这一仗,卢明义有种猫逗耗子的心理。反正那隋军就如挂在他头上方的一块咸肉,何时吃还不一样?他熬得起。
两军对峙,卢明义的起义军粮草充足,只需耗到隋军兵困人乏,断粮断草他就可以不费一兵一卒,将他们打个落花流水了。对于这囊中之物,他势在必得,也不急于一时半会儿。与卢明义的势在必得相比,张须陀可就难过多了,眼看粮草将尽,他们就要成为卢明义案板上的一块肉了,张须陀即使再想强装镇定也装不下去了。他想撤军,想跑。
现在不跑,等待何时?三十六计,还是走为上计吧!可卢明义岂肯放他们离开?怎会舍得那挂在头上方的咸肉突然消失?
张须陀苦思冥想。
这边,张须陀焦头烂额,食不知味,夜不能寐。那边,卢明义则坐在军帐中大口喝酒,大口吃肉,好不快活。
“张须陀那老儿,太自不量力了,和本王作对!哼!不几日,本王定叫他成那暴晒在烈日下的鱼儿,翻不了身!哈哈哈……”
卢明义做着死鱼表情,笑得前仰后合。卢明义身边副将急忙附和道:“无上王说得是!无上王说得是!那张须陀老儿,如今对咱们是吃不下,嚼不烂,咽不下,吐不出啊!”
卢明义自起义起,便自称“无上王”,想着这次要是大胜张须陀,肯定又要添加不少兵马,不禁得意起来,摇头晃脑道:“哼!这次我们就噎死他!那昏君底下的棒槌们,有何能力和本王对峙?快快吩咐下去!好好给本王盯着那老儿,不要让他跑了!这块咸肉,本王非要吃到嘴里不可!”
副将答应一声,吩咐下去。卢明义则端起一碗酒,和副将碰了一下后倒进嘴里,随后又夹起一块大肥肉,把嘴塞得满满的,痛快地咀嚼着,肉汁顺着他的嘴角流了下来。不过,就在他又豪迈地端起一碗酒,准备往嘴里灌时,有人来报,说张须陀跑了!
“什么?跑了?往哪里跑?本王碗里的大肥肉,怎么能让他跑?给本王追!”卢明义将手里的酒碗高高举起,狠狠摔在地上。顿时,军帐里酒香四溢,香气飘出帐外,飘向晚风中的天空,弥漫开来。